同修一語點醒了我,向內找,發現自己可不就有對物的情嘛,還摻著私的成份。不願意賣電腦的根本原因是:它已經跟自己做資料那麼長時間了,是自己的法器,對它產生了情,不想放下,不願割捨。回想平時自己就對裝煉功音樂的MP3、改字用的小鑷子甚至裝大法書的包等特別的注意,買的時候一定要挑好看的,想這些東西將來隨自己修好了就是自己的法器,得好好選擇一下。其實是心裏有對法器的執著,那這和對功能的執著又有甚麼不同呢?從另一方面講我們做資料的電腦成為法器也不是表面物質空間的事,那是另外成就的。
個人認識,不對的方面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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