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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許昌勞教所逼迫探親者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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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2008年8月20日,我和母親,還有我的兩個孩子,一同去河南許昌勞教所,看望我的丈夫。我們四人一早乘車去許昌,我們這兒離許昌較遠,交通不便一天往返一趟車。勞教所裏規定:下午2點30分接見,被勞教人員是煉法輪功的下午4點30分接見。

我們以急切的心情等待著這一時間,母親盼著快快見到兒子,兩個孩子盼著快快見到父親。好不容易盼到4點30分,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事情是這樣的:首先惡警讓看望親人的家屬拿身份證,在隔著電控門登記的桌子上排隊,按身份證登記。被登記人員先問煉不煉法輪功,然後再讓看望人說誣蔑大法的話,誣蔑大法師父的話。都得按照惡警們規定的答案回答,否則一律不讓看望,哪怕你說一句我「不知道」或「不了解」都不允許看望。

這邪惡的場面使我們大失所望,母親哭了,孩子們也哭了。母親和孩子不想昧心的說自己不想說的話。

當惡警問到我女兒時,女兒大聲哭著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師父好!好就是好,我不能違心的說不好。」這時惡警說:「你爸爸頑固的很,一點不配合我們。」女兒答道:「我爸爸是好人,他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你們是非法關押,非法勞教。」當惡警問到我年邁的母親時,母親眼裏含著眼淚說:「我不能昧良心說話。」

這樣一來母親和女兒都沒能看到兒子、爸爸。我向各地來看望親人們的家屬講真相,講大法美好,講大法洪傳,揭露邪惡。

當問到我兒子時,兒子鄭重而又嚴肅的說:「作為兒子看望父親是我的責任,是天經地義的,我在外地打工,今天趕來就是為了看望父親,我必需見。」警察聽了兒子的話,沒說甚麼,答應了兒子的要求。

負責登記的惡警嘴歪眼斜,40多歲,看不清工作證號。
負責談話的惡警:一個工作證號是:4145082
另一個工作證號是:4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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