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張強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張強遭惡報

  • 江西修水縣二起因迫害大法而遭惡報事例

  •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張強遭惡報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原副局長,現任江油市工會主席張強,現年五十歲。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他是主要負責人,曾多次指使警察打大法弟子冉亨炳,冉亨炳被打得血流滿面。2000年至2005年,該地區曾多次辦洗腦班,他也是其中的負責人,對大法學員進行人格侮辱,強迫學員寫三書,強行放棄信仰,得到中共上級的表揚,拿到數千元的獎金。

    2008年8月17 日。張強在家裏用殺蟲劑噴蚊子時,突然倒地身亡。


    江西修水縣二起因迫害大法而遭惡報事例

    原江西省修水縣三都鎮派出所指導員王學模(已經退休),61歲左右;此人在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經常騷擾當地的大法弟子,嚴重干擾了本地區的大法弟子向世人講真相。當有大法弟子向他講真相時,他雖然無言以對,但是卻用惡毒的語言謾罵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今年年初王學模患了咽喉癌,雖然在南昌做了手術,但是現在說話已經非常的困難。

    修水縣國保傅秋根(手機;13979213538 宅電;7261855)因為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參與過綁架大法弟子),禍及家人。2007年其母險些病故(其母經常勸告他不要做惡事,多行善事);其妻子現在已經患了子宮癌;

    曝光這些惡報案例是希望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惡人們能夠清醒,引以為戒,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擺放好自己的位置,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因為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迫害大法必遭惡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