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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法院非法重判五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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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邪黨法院非法合議,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對劉鳳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結果,劉鳳梅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張秀蘭、黃成、曲成業和胡玉元四人均被非法重判六年。五名學員的正義律師及時到庭。

當天,在法庭上,邪黨法官梁賀祥宣讀完非法判決結果後,五名法輪功學員都提出了上訴。當劉鳳梅等學員要被帶出法庭時,劉大聲對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說:「中國人不要殺中國人,請放下屠刀!」這時,太和法院法警隊長潘洪仲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舉起拳頭向劉的胸部猛擊,坐在旁聽席上的劉鳳梅的兒子見狀,怒不可遏的站起身來,對潘洪仲喝道:「不許打人!」劉鳳梅的弟弟也站起身來,喊道:「在這些人面前,還動手打人!」邪黨法官梁賀祥聽見喊聲,竟放狠話說:「怎麼回事?再喊就把你們帶下去。」 旁聽席上的在場觀眾對此十分氣憤。

法輪功學員胡玉元要被帶出法庭時,也大聲對參與迫害者喊道:「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罪!你們這樣做,是在製造冤案!」

據悉,正義律師們將繼續為五名法輪功學員作二審的無罪辯護。

錦州太和法院今年八月還秘密審判了山東萊州市法輪功學員張立田,並判處五年。可笑的是,在張立田的判決書上寫著孫敬超是人民陪審員,蕭丹是書記員,而在劉鳳梅等四名學員的判決書上,此二人調換了職位,即蕭丹是人民陪審員,孫敬超是書記員。稍懂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法院人員的職位是明確的,都是專職,不能隨意頂替或調換,否則,就是非法的。看來如此非法的法庭組成,也只能是非法審判了。

錦州市「六一零」新頭目是李衛家,男,五十多歲,這之前李衛家是錦州市公安局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項英、苗建國等現已被劫持入錦州監獄新收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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