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倪麗華曾遭受多次非法迫害,以下是倪麗華的自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因為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可在半路被劫了回來,非法關在咸安貓兒山看守所45天,後家人用了3000元押金,幾百元伙食費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遭惡人誣告,又被非法抓進貓兒山看守所,關了25天,家人用了2000元,外加伙食費,才把我接回。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惡警把我非法抓進洗腦班(交伙食40元、沒任何收條),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謊言材料,強迫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還說沒事就打牌。由於那時人心太重,做了不該做的事,回家後大病一場。我知道自己不對,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話全部作廢,繼續修煉法輪大法。他們又到處抓我,後來用欺騙手段對家人說:不抓她了,叫她回家。我回家沒兩天時間,一天晚上發現鐵門鎖不見了,以為是不懂事的小孩拿去了。當時片警來了,就要抄家帶人,當時家人跟他們吵起來,我乘機從三樓窗口跳下去走脫。後來聽說在半夜一點左右以鄒衛國、盛代保為首的,將近十幾人把我家圍住,然後翻牆進去,雖然我人不在家,也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我講真相被惡人誣告,又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關了50天,絕食一個多月,抗議對我的迫害,後來身體不行了才同意放人,又被敲詐了3000元現金、1500元伙食費(沒有任何手續)。
二零零三年十月非法抓捕中,惡警在第一次晚上九點左右抄家,沒有抄到任何東西就走了。第二次晚上十一點沒有任何理由,完全是騙,聲稱有人舉報我,我家人就說把人找來對質。在家人跟他們講話時,我從後門走了。第三次晚上一點左右,惡警讓單位領導王國華、呂愛枝叫門,片警就在外面等,後來聽人說還有局長陳元海,還有政法委的人。沒有開門,他們就走了。第四次在五、六點鐘,利用家人、單位,當時去丈夫單位的有市局、區公安局、有政法委、派出所、教育局,要學校領導余德志、吳衛遼、周緒鵬來「做工作」(恐嚇與洗腦),說只看看老倪在不在家,在家就走,也不抓她。在高壓下家人回家開門看在不在家,結果他們進來就是綁架,不由分說!我連衣服、鞋都沒穿,四個大漢把我抬上警車。
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我沒有做任何壞事,按憲法行事,信仰自由,行善積德做好人,沒有錯。後來惡黨人員將我非法勞教兩年三個月,由於身體表現出重病狀,醫生都診不到脈了,勞教所不收才放我回家。
回來後一個月,上樓都很吃力,身體剛剛好轉,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聽說又要非法抓我進「轉化班」。
以上是倪麗華的自述,這樣的迫害在邪黨統治下的中國還有許許多多,相信這只是其冰山一角。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沒有錯。善良的人啊,請明辨是非,知道法輪大法好,做個真正的好人,擁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