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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花從看守所寄出的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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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宋文花,女,2008年1月25日~2008年7月17日被非法拘留於天津市北辰看守所,4月25日於北辰法院開庭陷害她,她不服,上訴。現已轉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在判決下達以及轉移地方,法院和看守所都沒通知家屬,事後家屬要求複印判決書被北辰法院拒絕。下面是宋文花來自看守所的家書中的部份內容:

日期為7月2日晚:我在這複雜的環境中天天有提高,法理讓我更自信我以後的證實法的路,好給人類、給未來留下我們堅強的身影,圓容大法弟子最後在人間在人類心目中最好的人「修煉之路」。不管以後的路多坎坷,我們都會笑迎每一天,演好人間從古至今最後這一場戲,無愧於自己這一生,無愧於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另一封日期為7月16日:7月11號我接到判決五年半,這不是我要的結果,不想辯解甚麼,但任何團體、黨派判好人有罪,那都是天大的奇冤,不得民心,不得天下,邪不壓正,時間不會長久,我們的堅持是在為大多數人爭取這個環境,有朝一日,讓他們也像我一樣有一個好身體,人人修煉「真善忍」才有和睦的家庭,才有世界和平,你們說是嗎?美好的東西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不是我想怎麼樣,人的本性做人就應該堂堂正正,但這種付出人人都覺得自己不該,那是不正常的,自私的。

現在宋文花的案子已經上訴到了天津市中級法院,宋文花拒絕法院給指定的辯護人,現在案子被法官告知以書面審理進行,之前宋文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的判決書家屬始終沒見到,所以家屬提出法院給予判決書複印件以及見宋文花的要求時被法院以「沒有義務」而拒絕。

與宋文花一起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李立新(女)也被北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現在案子已經上訴到了天津市中級法院,並先後與宋文花一起被轉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法院的判決書家屬始終也沒有看到,法官以「沒有義務」拒絕給予。

像這樣不公平沒有天理的事情在中國大陸每天都在發生著。我們希望所有明白和即將明白真相的人們更加清醒的認識到中國執政黨的腐敗,…… 呼喚良知,譴責迫害!


主審法官:孫淑梅 辦公室:27333746
主審法官:蘇青松 辦公室:2733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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