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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青龍縣劉會民再次被迫流落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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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2008年8月,河北省青龍縣610辦公室及公安局惡首韓敏以「奧運」為藉口,指使五名便衣警察,到外地秘密綁架法輪功學員劉會民一家回青龍縣迫害。劉會民拒絕配合,使其陰謀沒有得逞。之後,劉會民及其家人被迫離開了住地,再次流落他鄉。

劉會民本是青龍縣政府招待所幹部。1997年煉功前,身體不好,患有嚴重的頭疼病,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修煉大法後,整個人完全變了,成了一個健康、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助人的好人。就是這樣一個人,卻遭到邪黨的殘酷迫害。

1999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劉會民被部隊強迫轉業;2000年被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被非法判刑5年,在監獄肋骨被打斷,精神幾近失常。2005年回家時站都站不住,差點成了廢人;2006年,劉會民在家中再次無端的被縣610、公安局、派出所綁架到拘留所迫害。為不再被迫害劉會民一家人遠走他鄉,從此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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