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之前的幾天,2008年8月11日晚5點左右,所謂的「刑警七星中隊長」韓旭東帶領新安礦派出所所長扈老五與孫志峰、趙奎四名便衣警察,開著警車去法輪功學員代曉玲家。當時代家只有她一人,兩個小時45分鐘以後,代曉玲從她家三樓窗戶墜下,送去紅興隆醫院搶救。當時需要家屬簽字,家人不在場,這時一個警察大聲喊:「她是法輪功!」 結果三個多小時無人簽字,沒交錢,代曉玲當晚死亡。搶救期間,鄰居去了20多人。
等到晚上12點鐘,代曉玲姐姐、哥哥等親屬去代家,看到屋子裏翻的亂七八糟的,發現桌子上有一盒印泥。在2小時45分鐘的時間裏,這些所謂的「警察」到底對代曉玲做了甚麼?!據目擊者說:她的遺言是「他們逼我的」,她想見到丈夫。
聽代曉玲死亡消息後,一個抱著孩子的鄰居老太太一邊哭,一邊大罵這些「警察」:讓他們遭報,不得好死!
代曉玲死的第二天,鄰居71人聯名為代曉玲鳴冤作證,但是代曉玲家親屬上告無門,起訴不受理。公安局連屍檢報告都不給家屬,企圖阻止他們上告。現在遺體仍然在紅興隆火葬場冷凍,公安局派專人看管並多次要求火化,但家屬堅決不同意。主管公安的副市長李焱春親自到新安礦安排的此事。
據悉,在韓旭東被車撞死的當天,寶山區公安分局有關人員說:正好這事(指代曉玲墜樓的事)都推到他(指韓)身上。
附相關責任人:
雙鴨山市公安局寶山公安分局電話:區號0469
寶山公安分局局長:曲興廳
副局長:劉奎斌
新安派出所所長:扈老五 4039751(辦公室)
警員:孫志峰
寶山公安分局經保科:趙奎 4321636(辦公室電話)手機 13846904609
劉士峰 4321636
管×× 4321636(辦公室電話)
秘書科:4320065 刑警大隊:4034471 巡警大隊:4034410
寶山派出所:4034110 太平派出所:4024432 振興派出所:4323201
七星派出所:4037151 雙陽派出所:4036251 光明派出所:4304600
興安派出所:4039751 東保衛派出所:403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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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律師管理科:4460475 法制宣傳科科長室:4460452 辦公室:446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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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庭:4286127 民二庭:4282704 行政庭:427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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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4283495 司法鑑定中心:42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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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污賄賂工作局:4270519 瀆職侵權檢察局:4270516
收發室:4270916 舉報中心:4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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