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法院欲對陳昌元非法庭審 檢察官至今不露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四川省成都大法弟子陳昌元被綁架已半年,高新區邪黨法院欲於年後對他進行非法庭審。參與迫害的是高新區法院第三法庭、高新區檢察院,但高新區檢察院至今不敢向陳昌元家人透露誰是檢察官。

陳昌元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被高新區派出所惡警綁架,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半年。據高新區法院第三法庭書記員劉佳稱,該法院欲在年後對陳昌元非法庭審。

法院人員文靜曾兩次明確表示高新區檢察院是李飛負責此「案」。陳昌元的家人曾多次到檢察院了解情況,後通過檢察院門崗處電話聯繫李飛時,李飛卻對此矢口否認,並拒絕說出此事的相關責任人是誰。後家屬經多方打聽,又聯繫到了吳為(音),吳同樣否認自己與此事有關。邪黨法院欲於年後對陳昌元非法庭審,而陳昌元家屬至今不知檢察官是誰。

大法弟子陳昌元為人厚道、真誠,非常善良。有一次在火車上,他把身上僅有的五百元錢送給了一位受了欺負的婦女,平時也經常三百、五百元的資助別人。自己穿的T恤才幾元錢。而他修煉前遊手好閒,整天除了跳舞就是打麻將,還患有一種全身奇癢的怪病。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怪病好了,人也變得更好了。這樣的好人卻要面臨非法審判,就因為他堅持自己的信仰,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陳昌元的老母親已有八十高齡並雙目失明,不知兒子的消息將給老人帶來多大的傷害。

直接參與迫害者:

謝曉笛 15308020536,
童浩、陳亮
參與迫害單位:

成都高新區公安分局西區派出所,郵編611731
電話:028-87958479、028-87958478

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韻路,郵編610041
電話:028-85182000、028-85196446

成都高新區法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神仙樹西路4號 郵編610041
監督電話:028-85177387

高新區法院:
院長:田林
副院長:羅為民
高新區政法委書記:張紹文
司法警察:陳康、盧洲羽、趙謙、王俊、吳廣宇、劉濤、李明霄、張潔、周偉、何傑、胡亞軍、何勇、肖建斌、黨軍、劉旭、謝朝煒(女)、洪濤、仇金瑪
審判長:魏忠
法官:梁 勛、何 菲、趙 謙、徐永紅、徐思恭、王卓宇、肖宏、陳曉莉、周 斌、吳晉、程為清(女)、張義(女)、李 衡
刑事審判法官:羅為民、民事、行政審判法官:龔桂蓮、立案庭副庭長:黨軍、審判員:楊善和、執行局副局長:王戈、民事審判法官:曾耀林
法官助理:劉瀛婷
紀檢監察:楊力
書記員:李伯安
計算機人員:劉 元
財務:趙婧
資料室:羅祖岷
立案信訪崗位:李彤
信息宣傳:曲藝
人員:張 潔、周 凱、 王 平、 陳 力、劉 旭、張薇、吳麗娟、胡曉紅、王正強、羅桂林、郝靜宇、楊 捷、葉麗雯、李 亞、王 戈、羅柯、劉耿義、張世熙、顧 婷、羅松林、喻建華、 曾耀林、胡 威、李降兵、陳剛、曾麗英、李紅濤、王 琦、王 靜、吳 晉、杜玉成、李陳抒、魏忠(女)、周永孟、王虹曦、付妮、王 俐、趙凌峰、范莉、范玉芳、楊力、張嘉慶、謝綱、熙恭、羅延、左小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