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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大法弟子陳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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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寶安區法院再次對大法弟子陳恆梅非法庭審。當庭沒有結果。

大法學員陳恆梅,在深圳西鄉家樂福超市工作。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深圳西鄉家樂福超市配合當地公安局「六一零」的指使下,私自搜查大法弟子陳恆梅的工作櫃,發現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遂通知公安局惡警,將陳恆梅綁架到看守所關押、迫害,至今已五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下午,深圳寶安區法院對陳恆梅的非法庭審,但無法宣判,當眾宣布延期。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半,深圳寶安區法院再次非法開庭,陳恆梅在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她徹底否認這場對大法的迫害以及惡警對她本人的無理綁架、關押和庭審。開庭一小時左右,法庭再次宣布休庭。所謂「審判員」及陪審人員看上去明顯底氣不足,因為從法律任何一個角度看,所有「證據」及證人的「證詞」都不構成犯罪,這樣的開庭根本不能成立的。

作為辯護人出庭的陳恆梅的家屬,在前期通過查閱案卷,發現這次法院對陳恆梅的指控是完全沒有任何根據的。家樂福超市員工陳湘、常娟娟是非法搜查她的更衣櫃的當事人,遂成為所謂證人。而這兩人的所謂證詞在案卷內的記錄有明顯的差異。陳恆梅的家屬就此堂堂正正為自己的親人做了無罪辯護,力陳無論在法律、證據,還是在正義良知方面,都證實陳恆梅是一個好人,無罪,應立即無條件釋放。

家屬向有關部門詢問非法庭審的情況,被告知要到年後才有結果。

所謂的證人:寶安區西鄉街道港隆城家樂福公司員工:
陳湘(0755-33816007)、常娟娟(13926549685)
聯繫電話:3381-6080(客服) 3381 6098(團購) 3381-6080 (投訴)
聯繫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80區廣深公路(107國道)東側港隆城購物中心2-3樓
防損部電話:0755-33816007
防損部門經理:楊其國(男,當兵出身,黨員)
領班:陳積極(男)

深圳寶安區檢察院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建安一路一號(郵編:518101)
公訴人:鐘海梅(女)0755-29668620

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地址:寶安區建安一路3號(郵編:518101)
審判法官(長春人)姓劉××(男)
陪審法官:任小芊、陳××(女) 電話:0755-29997714 助理:梁特
書記員:楊潔

深圳市寶安區九圍村看守所地址:郵編518000
地址:寶安西鄉鎮九圍村,看守所電話:0755-29914510、傳真:0755-9913506
領導:李所長、吳管教、陶管教、張監察、何俊隊長(警號:063140)、林海藍隊長(警號:063150)蔡隊長(警號:063137)鄭國安

深圳市流塘派出所地址:前進路與寶田一路交匯處 郵編:518126
派出所值班電話:27585110、27585160、27585373
此案負責人:陳嚴平、曹世(深圳寶安區流塘派出所 警官)

深圳市寶安區公安分局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湖濱路3號 郵編:518101
謝何:(寶安公安分局局長)
諮詢電話:0755-27788047 投訴電話:27780534
寶安區610辦、防邪科:
寶安610辦公室電話:0755-84467328 負責人:劉恆
寶安區610辦邱主任電話:0755-27750173 13530816328
寶安公安分局防邪科科長:張臻雲 電話:0755-84467121 84467127
深圳寶安區610 黃菊花(女) 電話:13713727295
劉宗衡,寶安區公安分局「六一零」惡警。
蔡立平,寶安區龍華鎮「六一零」負責人,辦公電話:0755-2774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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