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蘭州市方曙光、崔桂蓮等遭非法庭審紀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明慧通訊員蘭州報導)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對方曙光等四名大法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庭審結束時,蘭州天空中開始飄落小雪粒……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稱的所謂公開審判實際是個騙局。當事的四名大法學員,每人親屬只准進去三人,共計十二人,加上法庭人員、律師。民眾一個也不讓進,就連記者也被拒之於庭外。這充份暴露了「審判」是非法的、做賊心虛的、見不得人的。

當方曙光、崔桂蓮戴腳鐐、手銬出庭後,和同修見面,邊走邊向大家揮手致意,大家不停的高呼:「法輪大法好!」有的同修還高聲朗誦師父的詩《梅》,場面非常感人。

方曙光、崔桂蓮都在庭上申明,自己修大法是信仰自由,是人的權利,是合法的,無罪。方曙光請的蘭州律師也為其做了無罪辯護。

非法開庭期間,庭長說今天身體不舒服,嗓子也不好受,說話聲音很小,而且斷續不清。直到宣布休庭,不了了之,草草收場,沒有結果。在場的警察過去那種囂張氣燄不見了,一個個像木雕泥塑一樣。

方曙光、崔桂蓮被綁架情況簡述:

方曙光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九日在家中遭綁架。蘭州市城關分局二十幾個警察荷槍實彈,拿著撬門工具,帶頭的是國保大隊陳姓隊長。方曙光遭綁架後被酷刑折磨。

崔桂蓮,女,五十九歲,蘭州市春風電視機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八月中旬在家裏遭綁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