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0日,徐莊派出所警察在滿建光、張子軍、孫慶華的帶領下,翻牆而入,強行跺開屋門,綁架了高振延,並對他大打出手,打的他口鼻出血。隨後把他送往莘縣看守所,在看守所給他戴上大鐐,對他用死人床等各種酷刑折磨;在食物中加不明物強行灌食,不讓他大小便,使他大小便失禁。惡警王保林用腳跺的高振延腳腿全腫,腰傷嚴重。
10月26日,高振延被送往山東男子第二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半。在勞教所,為了讓高振延所謂的轉化,以便拿到中共給的巨額轉化獎金,從進勞教所後,就開始了對高振延的迫害:很多包夾人員在警察的指使下輪班迫害,每天長期坐小板凳,熬夜兩個多月等。10月27日,惡警孫忠龍、曲敬祥對高振延拳打腳踢。
10月29日,惡警李公明把高振延吊銬在廁所裏,讓他在廁所中吃飯、小便。惡警宋男解開上衣凍他。參與的警察還有熊先勇、劉振松、孫忠龍。
11月5日,惡警李公明在辦公室暴打高振延。
2008年1月12日和2月25日,宋男在辦公室兩次毆打高振延。
2008年2月至3月份,李公明、熊先勇、劉英華、孫忠龍、趙起東多次吊銬、毆打高振延。參與打罵的還有李曉東,楊真芳、那景學、李培洪、臧希勇、邱梓子、譚樹玉、史達紅、姜國成、黃偉、黃龍山、曹仁。
高振延在勞教所放回家後,身體被迫害的難以幹活,腳腿經常虛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