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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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 致大慶東湖公安分局某局長的一封公開信

  • 我們不希望你們是惡警

  • 給清苑各級政府的一封公開信

  • 致大慶東湖公安分局某局長的一封公開信

    局長:

    你好。寫這封信前,我思量再三,想和你說的話太多,卻不知從哪兒說起,我知道你很忙,有許多事務需要你親自來處理,但是我相信你再忙也不會錯過一個結交真心朋友的機會,因為現在這個社會,相識的人很多,相知的人很少,能為你生命和未來著想的朋友就更是寥寥無幾。儘管你還不認識我,但請相信,寫這封信時,我是把你當作朋友,無論我說了甚麼,也無論我寫了甚麼,我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是發自心底裏最大的善念,我真心的希望你能有一個平安、健康、幸福、美好的未來。請你一定靜心看完我的這封信,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機會。

    中國號稱華夏神州,敬天信神的理念代代相傳,老一輩人常說:「『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看到這兒,你可能已經明白了:噢,這肯定是個法輪功。是的,我是一名修煉多年的法輪大法弟子,在大法中親身受益,修煉前,百病纏身,修煉後,身心健康。我的親身見證,就足以揭穿中共的謊言,也正因為我有這樣的親身見證,我才能夠有信心讓你相信我說的話,也才有資格來為法輪大法說點甚麼。

    馬局長,在和你談法輪大法之前,我想先和你溝通一個概念,在近幾年,法輪大法弟子一直在以各種方式向民眾講述著法輪功真相,以及勸「三退(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我們常說的話就是:「講真相,救眾生」。在我們講的過程中,許多人都會說:「我知道共產黨不好,我根本不信它,但我也不信法輪功,我甚麼都不信。」其實,細分析一下這句話,你就會發現它思想根源來源於哪兒?就是來源於共產黨,你是否會問「為甚麼」?因為在共產黨來之前,幾乎每一個中國人都會相信神的存在,都會相信善惡有報的道理,我們中華民族有著悠悠五千年文明,神傳文化貫穿始終,只是信的深淺程度不同而已。所以,當我們說「我甚麼都不信」的時候,其實已經在肯定的說:「我信黨。因為是黨叫我甚麼都不信。」你了解了這個概念,我想我和你說的話,你就應該理解了。我們是有信仰的人,對政治、政權不感興趣,我們唯一關心的是芸芸眾生如何在大災大難來臨之前明真相,得到神靈的呵護。假使你的「黨性」已經根深蒂固,但是你是否還記得中國還有這樣一句俗話:「寧信其有,不信其無。」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長達十年之久,在這十年中,中共使盡了招數也沒有把法輪功打倒,反而使其洪傳至世界一百一十四個國家,這樣的結果,你想過為甚麼嗎?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親身體驗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不但如此,就是相信法輪大法好,天天默念「法輪大法好」的普通民眾,神奇般受益的事例也比比皆是。曾有人在互聯網上說過這樣的話:「中共天天給法輪功造假,弄幾個小丑在那兒演戲,它敢不敢給法輪功五分鐘的時間,讓那些受益者來說說自己親身的感受?我敢說,得有上千萬的人來排隊等著說。」

    謊言總是變化,真理卻需要堅持。在中共執政的六十年裏,歷史的教訓太多了,從「三反」、「五反」到「文革」、「六四」,每一次政治運動都是血染中華大地,每一次運動,我們的百姓既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中共耍盡了花招欺騙百姓自己整自己,每一次運動過後,中共又都會來個「平反」鬧劇,搖身一變,不但成就了自己的偉、光、正,還要再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憤,這些歷史以及這些歷史的教訓,你有過深思嗎?

    今天,法輪大法洪傳全球,上億的人虔誠的走在神的路上,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大法弟子這樣龐大的修煉群體,能是個小事嗎?天理昭彰,烏雲遮不住太陽,總有陰霾散盡的時候,你的行為是承天意,還是違天理?是該受到上天的呵護還是懲罰,你自己衡量一下。所以我勸你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採用暗箱操作,口頭傳達,不就是等到關鍵時候好推卸責任嗎?善惡有報終有時,那一天沒有到來,就是還有贖回未來的機會。「亡羊補牢,未為晚矣」,我真誠的勸你,把眼光放遠一點,不要為眼前一點小利就助紂為虐,種善因結善果,種惡因會結惡果,害人就是害自己,這些道理可不能忘啊。

    最近,你所管轄的分局綁架了趙玉霞、楊桂英兩位老人,她們對陌生的民眾講真相,一不圖名,二不圖利,圖的只不過著身邊的每一個人的安危與未來,她們是在為誰付出啊?她們在講真相的過程中,送給人們神韻晚會光盤,那盤裏刻錄的是弘揚中華五千年文化的歌舞晚會,目的就是為了喚醒人們久違了的道德理念。如果你能不抱著任何觀念去看一看這張光盤,我相信你也一定會有心靈上的觸動。

    警察是以維護社會秩序、保一方平安為天職,可是像趙玉霞、楊桂英這樣講真相的老人,她們能擾亂社會治安嗎?你們抓她們,還抄家,弄的本來溫馨祥和的家庭在惶惶不安中度日如年,你們於心何安呢?上天會呵護這樣的行為嗎?趙玉霞現在仍然被關在拘留所裏,我希望你能做出明智之舉,派人把她接回來,這樣的善舉一定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福份。

    對法輪功迫害的十年裏,緊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明慧網上已大量報導迫害者遭惡報的事例。大慶市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長李大明就是個例子,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達二十餘人,使許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遭酷刑折磨。在其遭到惡報的前三天,還帶領一夥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金廟慶、宋麗夫婦。三天後,在其去明水縣途中,他乘坐的轎車撞到靈車上,他當場死亡。這樣遭惡報的事例僅在大慶市公、檢、法、司系統已達幾十例。善惡有報是天理,我們真不希望這樣的例子再發生在大慶的土地上。

    另外,我再告訴你一個天機,不是法輪功反對共產黨,是天要滅中共,我們只不過把天機告訴了世人。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去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紅色旅遊區去看一看,那裏有塊天然崩裂的巨石,上面清楚地呈現「中國共產黨亡」,絕非人工雕鑿。中共把那塊石頭叫「救星石」,當然中共只會念前邊的五個字,對第六個字是掩耳盜鈴、裝作看不見。所以我勸你和你的家人都退出已經加入過的中共黨團隊,發自內心的退出就行,用筆名、化名都可以,如果能上網聲明就更好,也可以採取其它方法,比如,在公眾場所張貼聲明、或寫在錢上花出去都可以,因為神看人心。再者說,曾經向一個無神論的黨宣誓為其奮鬥一生,同時是不是也在向神宣誓呢,只不過誓詞是相反的而已,不危險嗎?

    請接受我的一片誠心,祝你好運,順祝全家幸福平安。

    關心你的大慶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


    我們不希望你們是惡警

    最近接觸了一位大姐,她的妹妹、妹夫因煉法輪功被綁架。在和警察的談話中,她問:「你在這個位置上(警察)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比我們看的多,你說法輪功好不好?」他說:「人人心裏都有桿秤。」大姐又問:「你說法輪功能打倒嗎?」他毫不猶豫的回答:「不能。」大姐說:「既然這樣就該給自己留條後路……」

    後來他說:「明慧網上說我們是惡警,我們根本就沒打人,不信你問你妹妹。」好像很委屈,覺得沒打人就不該稱惡警。

    有良知的警察們:你們覺得沒打人說你們是惡警委屈了你們,大家都上過學,懂得反義詞,好的反義詞是壞,善的反義詞是惡,打擊好人的一定是壞人,打擊善人的就一定是惡人。學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不打人,不罵人,做好事,按真、善、忍去做,處處為別人著想。這樣的一群人,你去抓他們,送看守所,送勞教所,送去判刑,你自己問問你們是甚麼人?

    你們是國家專政的工具,有些事可能是不得已而為之。你們要掙這份工資,養家糊口,我理解你們其中的苦處,可是事在人為。上面提到的那個警察,他說:「有一次上頭來電話叫去抓一個大法弟子,我就帶人去了,到她家一看,是一個有病的老太太,我沒抓,帶人回去了。」這樣就不會成為惡警。

    可能你們會說:國家反對,共產黨叫幹的,誰敢不幹!可是你們都是有頭腦的,想一想,一群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為了祛病健身,煉煉功,看看書,江澤民就一聲令下:「三個月消滅法輪功!」這樣做對嗎?他不喜歡好人,他害怕好人,他打擊好人,那他是甚麼?他叫你們幹甚麼,你們就幹甚麼,你們又是甚麼人?

    我相信很多警察都是明白的,你們想一想、看一看、聽一聽,對法輪功迫害十年中,你們幾乎天天都和法輪功學員打交道,這是一群甚麼人,你們太清楚了。

    我們不希望你們是惡警,更不希望你們做不好的事給自己和家人帶來麻煩,你們一定要分清是非、好壞,好好想一想,自己應該怎麼樣去做,生命的選擇誰也無法迴避。

    大連大法弟子


    給清苑各級政府的一封公開信

    你們好!你們是百姓的父母官,公民的依靠。當公民受到不公對待時會向你們傾訴,這是公民出自於對各級政府及執政人員的信任,相信你們會明察秋毫,依法辦事,還百姓公道。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號晚十點左右,河北保定清苑北王力鄉綜治辦主任司天虎,成員張建偉夥同派出所人員共五人。去西王力村綁架正在學法的大法弟子王迎新、史小雪、王大生、王孟永、芳芳、小芳六人,現非法關押在清苑縣拘留所迫害。直到今日王孟永、芳芳、小芳仍未回家。

    十年來,北王力鄉綜治辦主任司天虎等人夥同派出所對本鄉法輪功學員綁架215次,曾利用各種辦法讓學員放棄信仰,如:夏天用柳條抽打,叫其罵大法,罵老師;對學員拳打腳踢,大耳光;讓學員跪在磚上脫去鞋子抽打腳心;甚至把學員綁在樹上,像牲口戴嚼子一樣。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要回家就交款,多則上萬,少則幾百,共計敲詐金額27萬6千零90元。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普普通通的農民,靠種地維持生活,人品很好,待人和善,樂於助人,是村裏公認的好人。

    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大法完全合法。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信仰自由」作為一種價值,被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以法律的形式進行保護,干涉信仰自由往往會構成犯罪。中國《刑法》中也明確規定有「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大法及其宣傳法輪大法行為都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過程中不損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壞社會秩序,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符合憲法規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符合人權宣言和國際公約,是完全合法的行為。

    持續十年多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與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痛苦與災難,由此帶給全社會的災難也是更巨大的。迫害完全都是非法的,江澤民利用職權指使媒體造謠、誣陷、抹黑法輪功,強加邪教罪名,編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對社會強行洗腦,欺騙、毒害、煽動仇恨,操控兩高做出非法的司法解釋為迫害製造理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牟取暴利,就地焚屍滅跡,被國際輿論稱為:「這個星球有史以來最邪惡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保護公民信仰自由。律師在全國各地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越來越多。律師講:「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會知道,在刑法領域,無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是屬於思想層面的,它不應該受刑罰處罰,更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是犯罪的處罰對像,不受刑罰處罰,百分之百都是冤枉錯案。因為你找不到中國任何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被破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限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參與迫害者無論以甚麼為藉口綁架都是不能成立的、都是非法的。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哪條法律?有何犯罪事實依據?既無法律依據,又無事實依據,那不是製造冤案錯案嗎?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已構成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並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司天虎等人曾多次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私闖民宅,並隨意搜查,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已構成非法搜查罪。抄走電視、錄音機、大法書籍(至今無任何手續),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構成入室搶劫罪。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要回家就交款,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國際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屆會議,十一月二十一日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體摘除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並要求對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清算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已開始,人類最終的大審判就要到來。

    我們向各級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廣泛呼籲:呼喚正義,停止迫害,追究罪責,清除執法垃圾!還法輪功清白。

    望各級政府及官員查明真相,還憲法賦予公民的每一項權利。

    一個合法公民
    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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