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用一切條件證實法、講真相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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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

師尊您好!
同修們好!

我是一直在單位做政務工作的大法弟子。今天我彙報的題目是:利用一切條件、機會證實法、講真相救人

我於九五年有幸得大法,走上修煉之路。從此,身患十多種難以治癒的疾病全好了,身體恢復了青春的活力。從病痛的折磨中逃出來,激動的心情難以言表。那時我就想是李洪志師父救了我,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生命要為大法而存在。一定要利用工作和生活中各種環境條件、機會,採取各種形式、洪揚法、證實法、維護法、講真相救人。下面我從三個方面向師尊和同修做以彙報:

一、個人修煉時期:以洪揚大法、證實大法為己任

1、從工作的點滴,自身做正來洪揚大法

我身體康復了,單位的領導和同事以及凡是熟悉我的人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大法不僅淨化了我的身體,還淨化我的心靈,我在工作中,注重心性的提高,看淡名利,做事為別人著想,得到領導賞識,提拔我任單位辦公室主任、監察主任,工會主席、女工主任等。除了業務外的這一大套的政務都由我來負責。我知道工作很忙,但想到師父在《精進要旨》〈修煉與工作〉中指出:「其實大法的內涵很深,放下常人之心不是指放下常人的工作;放下名、利,不是脫離常人社會。我一再提出: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從另外一方面來看,常人社會的領導工作要都是我們這種能放下個人名、利的人去幹,那將會給人民帶來多大的好處呢?如果是一個貪心很重的人那會給社會帶來甚麼?經商的人如果是修大法的,社會的風氣將會怎樣呢?」「宇宙大法(佛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會也是一層法的構成啊!人人學大法,人人都不幹社會工作了,那常人社會將無存,這一層法將無存。常人社會也是佛法在最低一層的體現,也是佛法在這一層中生命與物質的存在形式。」我想那好,走上領導崗位,上下協調接觸人多,正是我洪揚法、證實法的好機會。於是我站在法的基點上沒有推辭答應了。在工作中我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身兼多職,任勞任怨,從不向領導計較報酬,不貪不佔。以自身做正來洪揚大法。

例如:為單位買東西我從不多開報銷票子、多報銷,得到領導的信任。領導曾說我辦事是最讓人放心的。我告訴他們這是我修大法所為,同時也和他們談我在大法中悟到的得與失,德與業的道理。單位一大姐,我倆對桌,管我給孩子要兩瓶鋼筆水。我樂呵呵的說行,第二天,我從家給她帶了兩瓶送給她。她馬上想到說你是煉功人,不拿公家的東西,真是不好意思。因我倆對桌,很方便的我就把《轉法輪》書拿出來翻給她看。師父講道:「在心性的提高方面,突出的例子特別多。有個學員是山東某某市針織廠的,學法輪大法之後還教其他職工煉,結果把一個廠的精神面貌全帶動起來了。針織廠的毛巾頭過去經常往家揣一塊,職工都拿。學功以後他不但不拿了,已經拿家的又拿回來了。別人一看他這樣做,誰也不拿了,有的職工還把自己以前拿的都送回廠,整個廠出現了這個情況。」這個大姐理解了,說老師講的真好。

在營業大廳有一櫃員,有一天求我在單位給孩子印複習題,我高興的接過來,到複印社給她印好了送給她。她看我是從外面給她拿回來的,也明白了,既不好意思又感動的說:謝謝了,謝謝了!我說沒事的,你在櫃台辦業務忙,有事我去給你辦!就這樣同事們都知道我是煉功人,自然也就不求我以公謀私。

我工作求真,一碗水端平,在管考核方面,定的制度違規罰款,執行時我一視同仁,領導和員工都一樣,所以大家都沒有意見。做事求真得到員工的信任。一次按上級的要求崗位競聘,按投票定崗,非常激烈,員工找到我問明白評委到底有沒有我,否則就找領導。我一再保證有我,員工說:那我們就放心了,就不找了,公平了聘上與聘不上我們認了。

我把工作中的點滴融入修煉中。按法的要求去做正,不但不得罪人還得到大家的認可,大法正,學的人也正,自然就洪揚了大法。

2、堂堂正正告訴人們我工作成績的取得是修煉大法所為

大法不僅給了我健康的身體還給了我智慧和能力,工作中我超常的發揮了我的專長,工作成績突出,得到省市同行業各級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曾多次在省市及同行業的經驗交流大會上做典型發言介紹經驗。在寫發言稿時,想到師父在《精進要旨》〈法正人心〉經文中說的:「修煉是偉大而殊勝的事,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告訴採訪者你是因為修大法而為呢?」所以在我的發言中滲透按照大法的要求待人處事。發言的結尾我高昂響亮的講出這些工作成績的取得是我修煉法輪大法的結果,贏得與會領導和同仁的熱烈掌聲!由於我的工作開展的很好,經常有領導來檢查,有的單位來參觀,也有記者來採訪,我都儘量抓住時機堂堂正正告訴人們我工作成績的取得是修煉大法所為。

3、在本地區維護法

記不清是(迫害前)哪年了,我市報紙刊登了一條詆毀法輪功的消息,我想到維護大法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我便和同修們找報社領導、主編等講明真相澄清了事實,答應了我們的要求。第二天該報就此問題給予道歉。有效的維護了法的尊嚴。解除了人們的疑惑。自九六年《光明日報》事件以後,對各地相繼出現的不實之詞,為大法的名譽我直言上書維護法。那時我和同修反覆學師父的《大曝光》、《挖根》、《為誰而修》、《為誰而存在》等經文,有的背下來為進入正法時期堅修大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實踐中我體會到,站在法的基點上把大法擺在重要位置,符合常人社會修煉,溶於法中,把自身的修煉狀態從工作中反映出來,是不會影響修煉的,我在班上巧妙的安排好時間既能學法,又能洪揚法、證實法。休息日、業餘時間做洪法中應該做的事,組織煉功點、開法會、編輯修煉書籍等。每天沐浴在大法中真是無比的幸福。寫到這裏我更深的理解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話:「我覺的能夠直接聽到我傳功講法的人,我說真是……將來你會知道,你會覺的這段時間是非常可喜的。」的涵義。

二、正法時期:維護大法、證實大法為己任

1、去省、上北京證實法

「四﹒二五」以後,預感到大法要遭魔難,除書信講明真相外隨時準備走出去證實法。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和單位領導以回老家為名請假,當時只給我兩天假,我想只要我能走就行。二十日早便到了省政府,我和同修們手挽著手,肩並著肩,坐挨著坐,一天的時間不停的和警察講真相,感動了在場所有的警察。看到在省裏不能解決問題,當晚我們乘汽車,輾轉了五天到了北京。那時我們天天背誦師父《洪吟》中的詩句,天天去天安門廣場。天安門廣場大法弟子千千萬,在為師父和大法討回公道。極大的震懾了邪惡。

二十多天後我返回單位。上級領導找我開了座談會,肯定了我的工作成績後,談到了正題問我為甚麼走。我從兩方面談了為甚麼。一是做事為別人著想,不讓領導為難的角度談到,如我不走,就得參加這場鋪天蓋地的揭批,大法給了我健康,教我修心向善做道德更高尚的人。做人要有良知,參加揭批我做不到,所以走人;二是雖然我曠工了這麼多天,但我問心無愧,因我工作這麼多年,有多少個節假日沒有休息,數不清。當你們和親人團聚時,可我卻在單位工作。是特殊形勢我不得不這樣做。我心裏知道不管怎樣,決不能傷害大法。領導也沒有說我甚麼,迫於省的壓力和要求,要我寫個保證。當時由於對這場迫害認識不清,心想:我修大法是火字旁的煉,我用絞絲練唬你,誰也動不了我的心。就這樣我寫了幾句話應付過去了。後來我在電視上聽到百分之九十八轉化、頑固分子等,我一下子猛醒了,寫了「保證」不就算到百分之九十八轉化裏了嗎?所說的「頑固」不就是堅定嗎?我做錯了。我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堅修大法的心從沒動搖過。特別是學師父的經文《我的一點感想》,我好像悟到了不走出去是人心,我不能讓師父擔心。準備著繼續進京正法。

2、第二次進京護法

師父《心自明》、《走向圓滿》經文發表後,有師尊導航更堅定了我再次進京證實法的決心。於是我有目地的培養能接替我這攤工作的人,有計劃的安排近期的工作,當時還有幾個市級和省級的會議需要我發言,想到不能失去這些證實法的機會。這些願了結後,我寫了長達十五頁的信留給單位,從人的道義良知、法律等七個方面談了我為甚麼要進京維護大法。

二零零零年我帶著一米寬兩米長的橫幅堂堂正正的和同修乘上了開往北京的列車來到了天安門。投遞了給中央領導的信件,然後在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橫幅,震懾了邪惡。邪惡害怕了,警車奔過來,把我們拉到北京公安分局。當時有十多個警察問話,有師父呵護,我沒有怕心堂堂正正的回答。他們問我為甚麼來天安門,我說天安門是中國的首都,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來,我是中國人,我為甚麼不能來?問我為甚麼打橫幅?我說看那放風箏的多的是,我打橫幅告知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人們知道是福份,告知你們停止迫害,這是好事。他們給我定的甚麼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罪名,我拒簽。我說到這條罪是用暴力和威脅給國家造成危害,我一女人手無寸鐵何談暴力威脅?恰恰相反是你們拿著槍把我抓上警車。又何止我一人?他們無言以對。

我從法律上講了為甚麼不是犯罪。他們又說你扔下家人不管自私。我告訴他們:我有一個溫馨的家庭,很不錯的工作,工資收入也可以,如我自私的話就不會來了,我知道我出來面臨的是失去工作,被抓,坐牢,正是大法弟子的真誠,大善,大忍來告訴你們真相,告訴你們善待大法和弟子有福報等等。這不是無私嗎?怎能說是自私呢?人們常說祖國啊、母親,可如今卻用暴力把祖國的最優秀的兒女追趕的沒有立錐之地,當我看到天安門廣場升旗的時候,我的心在流血!難道你們這些頭頂國徽,保一方平安的人民衛士,面對這場迫害,手握槍桿施暴不覺的恥辱嗎?都是同根生啊!你們執行的是錯誤的公務,是真正的違法犯罪啊。可不能害人害己啊!

由於師父的加持,我心懷慈悲,慷慨陳詞,他們聽了很感動。有一個警察說你說的真好。

從北京返回後,我們所在地的公安在對我非法詢問做筆錄時,我理智的有條理的談了為甚麼去北京,他們記錄了有五頁吧。我想不管誰看了這是洪揚、證實、維護法的一份材料,誰看了就讓他能明白真相。辦案警察說你說的確實好,但我們也是沒辦法,這是執行上級決定。我耐心的告訴他你這是執行錯誤的公務,是助紂為虐。在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在這期間,我向犯人講了真相,他們一批一批的接觸大法弟子,所以,明白大法弟子是為了堅持真理進來的,都不難為我們。給所長講了真相,他再也沒來威逼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裏我看到有的學員對管教特別客氣,說甚麼給你們添麻煩了。我覺的這話不在法上,及時和同修切磋,不是我們給他們添麻煩了,恰恰相反是他們給我們添麻煩了。這是非法關押,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的生活。我們在法上提高上來,堂堂正正的給管教講真相。

邪黨規定,家人來看我我得寫保證,否則不讓見。我堅決不寫,後來家人找人才讓見。丈夫因不理解向我發脾氣,當時看守所裏的教導員和其他人在場,我理直氣壯的說:你們看把我丈夫氣成這樣!對我的非法關押打亂了我正常的家庭生活,這是迫害!有一天市局政保來非法提審,當時我就想起師父的《洪吟》〈威德〉「大法不離身 心存真善忍 世間大羅漢 神鬼懼十分」的詩句。我一定要把這個場變成正的場,證實和維護大法的場。他們問我叫甚麼,我反問他你告訴我你叫甚麼名字,他們說你們的人把你出賣了,我反問他你們是怎麼知道的,因為是資料的事,我以此談到資料是告訴人們真相,為甚麼要告訴人們真相,善因與善果等。為了同修的安全,我機警的應對了他們,保護了同修。據說這兩個人很兇,但在師父的加持下,在我面前並沒怎麼樣,對我很客氣。也許他們明白的一面出來了。在我離開看守所時,一警察看著我唱了一句:「甚麼也不用說,祖國知道你。」

回到派出所讓我交保證金又讓我寫保證,我義正辭嚴的正告他們:拿出文件我看看。讓我寫保證,你們非法關押了我四十五天,給我的家庭生活、工作、經濟上、精神上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傷害,你們應該向我保證以後不要騷擾我。當時領導和同事、同修去接我,我堂堂正正的回家了。

3、在工作和生活中,時刻不忘維護法、講真相,阻止有緣人對大法犯罪

第一次進京歸來後,單位競聘,我仍被聘為原職務繼續做我原來的工作。雖然準備再次進京證實法,但沒去北京之前,我上一天班就做好我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利用我的工作之便,仍不停的講真相,凡是和我接觸的領導和同事基本都了解法輪功。那時邪黨搞的活動種類繁多,領導要講話,班子成員人人要發言表態,甚麼報告啊,總結啊,經驗啊,心得體會啊等等,這些都得形成材料上報,我給一把手寫材料以及單位的材料算是正常,可其他領導也都求我寫,那個時候,無論寫甚麼材料或組織學習對大法的誣蔑和詆毀簡直就成了開篇的套話,當時我想:行!為了維護法我都給你們寫,因為我怎麼寫他們開會就怎麼念。怎麼上報。雖然我寫材料很累,因為多,時常寫到下半夜,但想到維護大法,不讓眾生造業也值!這樣做一方面我維護了大法,另一方面,其他領導也非常感激和尊重我,我們關係處的非常融洽。我有時機就給他們講真相,給他們看真相資料。在組織員工學習時,凡是涉及詆毀法輪功的文件、報刊我全都扣下銷毀,要求單位職工寫甚麼關於法輪功的體會心得就是不組織,不寫。因這塊工作我說了算!在邪黨肆無忌憚的媒體宣傳迫害大法的時候,我有力的制止了我單位的領導和同事們對大法犯罪;有的同事暗暗給我豎出大拇指,說你真行,咱們單位和別的單位就是不一樣,就是不搞那一套!看到同事明白的一面,我百感交集:我是大法弟子,維護這宇宙大法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啊,不做好不行啊!

師父在《精進要旨二》〈路〉中指出:「作為大法弟子來講,維護法是理所當然的。」第二次進京無罪釋放上班後,單位主管領導和我談因為我進京,市裏開會批評單位好幾回了,我和領導講這是我應該做的,我是大法弟子進京護法,是一件偉大的事情。我又一次的給他講了真相。領導為了保住我的工職,決定開除我黨籍報到上級黨委,後來也沒理會不了了之。我仍任原職。可笑的是還得管邪黨的黨務工作。一次領導又找我說你看市裏來文件要辦法制學習班轉化。我說主任你看可笑不可笑,做好人要轉化,難道要把好人轉化成壞人?你不要害怕,來人你讓他找我,我和他談。主任說你可千萬別去做甚麼事啊。我笑著告訴他,你放心,大法弟子做的事可都是好事。師父加持我一身正氣,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由於單位領導對我很好,我擔心領導向「六一零」謊報我「轉化」,我就找上級主管辦的主任,問我單位是否謊報我「轉化」?這位主任說:啊,你還沒「轉化」?那你怎麼從監獄出來的?我嚴肅的告訴他我是堂堂正正的無罪釋放,對我是非法關押!我為甚麼要轉化呢?他聽我這樣說,生氣的說:單位有你這樣的人可真是給單位抹黑。我便和他講:你說錯了,單位有大法弟子是我單位的光榮和驕傲,我們國家有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這是我們國家的光榮和驕傲,歷史會驗證的。後來他說你放心,我不會報你「轉化」的。

一次一員工入黨,在政審表中寫沒參加法輪功活動。我當時想法輪功這三個字怎能裝入邪黨的檔案?這不行,大法不可辱。於是我打電話找到那個區的區委書記,善意的和他說明需要重寫。他沒回絕,立即就答應我,我馬上去了一趟,他吩咐辦事員,重寫了一份政審材料。在同事寫申請書和思想彙報上我都認真看有沒有寫誣陷大法的話,幾年來只發現一人在申請書上有,我當時就讓他重寫,他急著說我沒看,是在網上下載的。我給他講了為甚麼不能寫的道理,他明白了。

還記的有一年的新年,我單位和共建單位武警部隊聯歡,其中有一個節目中間有兩句污衊法輪功的話,下來後我立即找到這倆人講了真相,告訴他們誹謗大法造業的道理。他倆說我們再也不說了。知道法輪大法好。接下來我又找了他們的教導員,藉這個節目講了真相。

在謊言宣傳猖獗時,有一次,在坐班車回家的路上,離我家不遠有一個辦公大樓,從上到下,懸掛一條誣陷大法的橫幅,非常醒目,誰都能看見。我心裏非常難過。想到在我家附近,又讓我看見這不是偶然的事,就需要我來銷毀它,不許它掛在這裏毒害眾生。於是我就觀察地形,結果發現一直懸到一樓的窗戶下,這個窗戶正是警衛室的窗戶。怎麼辦?想到我是大法弟子,有我在就不允許詆毀大法的橫幅存在。大法不可辱!維護大法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虎口裏也要拔牙!晚上,我準備好了墨汁抹布,第二天早上三點就去了,可是這個條幅卻不見了。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啊。

還有一次,市裏下發誣陷大法的宣傳圖片,單位的負責人就按上級的要求在辦公營業大廳掛起來了。我一看,這麼多幅的造謠,大廳每天來辦業務的人很多,這還了得,於是我找這位同事,談到咱倆不從組織角度談話,從咱們的個人關係,真心的為你好告訴你,這是造業,上級讓你掛,造了業得你自己承擔。你這麼年輕是有發展和前途的,趕快摘下來。他聽懂了我的話,馬上摘了下來。有效的維護大法尊嚴也遏制了對眾生的毒害。

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利用不同形式,抓住機緣講清真相救人

師父《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中說:「除了你個人的修煉之外,當前最大的事情就是講清真相,因為它在直接的普度著眾生,它直接的在挽救著未來的人,同時它體現出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偉大──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你們還在救度著眾生。」那麼,按照師父的要求我在工作中怎樣開創出講真相救人的環境呢?師父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精進要旨二》〈理性〉),這段法啟悟了我。於是我借用了常人工作的各種形式理智的講真相救人,效果很好。

1、在與員工輕鬆的談話中講清真相

為了有利於方便講真相,在我制定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有談話制度。我巧妙的利用這個便利條件,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定期把員工叫到我辦公室談話。從思想、工作、生活,幫助員工解決實際困難等方面順理成章的談到真善忍、談到法輪功,從共產黨歷次運動到迫害法輪功。就這樣在祥和輕鬆的交談中,很自然的講明大法真相。單位的員工凡是我平時沒機會講真相的,我就有計劃的都安排在工作時間以談話的形式講,大學生來我單位實習也不例外。單位員工聽真相的覆蓋面大了,人人都能聽到大法好的真相。

2、對客戶熱情服務講清真相

單位員工能聽到真相,客戶怎麼能聽到真相呢?因我的工作性質不具體接觸客戶辦業務,後來我就智慧的以督察優質服務為名,一方面考核員工的服務質量,另一方面每天在營業大廳接待客戶的諮詢,幫著解決服務上的問題。我的櫃台外的熱情服務,客戶非常滿意,自然也就聊到真、善、忍,法輪大法好以及迫害真相。為了說明真相有時我一直把客戶送出很遠。特別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感動的說你可真好,我也就告訴他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謝就謝李老師。

記的有一次,有一位女警察中午快下班的時候來的,可一直沒走。午間了還在大廳坐著,我想:她幹甚麼呢?是對我來的嗎?我馬上悟到這念不對,她應是為了聽我講真相來的。我熱情的和她打招呼,問她:午休了您怎麼還沒走啊?原來她要辦業務沒辦上,只好等下午了,而且這筆業務還很難辦。她是我市比較偏遠的一個區的,不熟悉這裏。我便告訴她:別著急,下午上班我讓員工給你辦。我說你還沒吃飯吧?我給你在食堂打點飯。她說甚麼也沒讓,說是吃過了。我說那我就陪你嘮會兒嗑吧。聊一會兒,很隨和了,很自然的問到她你是警察,知道法輪功吧?她說知道啊。辦過法輪功的案件嗎?辦過。我當時想這可來個正著,我就和她從大法洪傳講到如今的迫害,讓她聽個明白。下午上班了,我讓員工給她在不違章的情況下為她解了難。她非常感激我,走時我把她送上了汽車。她高興的告訴我記住我說的話了。再見!我們揮手告別了,看到她明白了真相,我心裏非常高興。

3、在矛盾衝突中,開啟心靈講清真相

還有一次,我們基層所的一名員工和一名四十多歲的女客戶發生口角,客戶倒在地上了。第二天便找到單位說她的紅斑狼瘡犯病了,不依不饒的要上告,誰說也不行。雖說她佔理,可也有些耍潑,好話怎麼說還是不行,員工道歉賠錢也不行,鬧的不亦樂乎,領導也很棘手。看到這種情景,我就把她領到我的辦公室,用自己在修煉中所悟到的法理,給她講了因緣關係、善惡有報等道理。她聽明白了願意和解了,明白了真相高興的走了。

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九評》問世後,三退救人,在我身邊的領導和同事基本都做了三退,不在一起工作的,只要見面就儘量不放過機緣。多少年來我利用我的工作崗位,在師父的加持下,開創了洪法、證實法、維護法、講真相救人的環境,而且是「名正言順」,一方面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幹好工作,得到領導和同仁的認可。在邪惡的迫害期間領導還背著我給我長百分之三的獎勵工資,為甚麼沒告訴我,說是怕我不要。

在家庭生活中我把講真相三退救人溶入到生活的細節中,無論去市場、商場、乘車、等車、有機會就講三退已成自然。只要能碰上搭話的人就儘量救度他(她)。親屬的喜事、喪事我都到場,救有緣之人。婆母去世,我回去張羅,親朋好友退了七十來個。大姐住院,我去看她,病房的病人我都給講了三退,告訴她們默念「法輪大法好」。姐姐臨終在病房將要離世,我在病房的走廊仍在講三退、大法好救人。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利用各種環境條件,抓住時機講真相救人。雖然做了一點我應該做的事,回想起來向內找,還有許多不足和遺憾,我準備儘快找全我所熟悉人,以及一切有緣人,按師父說的抓緊救度快講。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跟隨師父回家!

(明慧網第六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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