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繼玲,女,一九四八年出生,家庭婦女,住黑龍江省克東縣中興街。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劉繼玲進京上訪,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要求歸還一個和平不受干擾的修煉環境,被北京公警察綁架,關押在齊市駐北京辦事處,後被克東縣公安局顧展超、第二派出所郭玉新帶回,關押在克東看守所,經常遭克東政法委常務書記辛華、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洪濤、副所長王承富等非法提審,不分白天、黑夜、不讓睡覺,釋放時勒索劉繼玲家人三千元,無任何憑證。
二零零一年農曆正月初四,劉繼玲第二次被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王洪濤、副所長王承富綁架,在克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七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劉繼玲第三次被第二派出所王慶華、劉國峰綁架,關押在克東縣看守所,並超期關押,直到五月十五日,王洪濤,王承富勒索劉繼玲家人三千元,無任何憑證。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晚,劉繼玲第四次被綁架。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王承富、第二派出所惡警闖到劉繼玲家,綁架劉繼玲。在克東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劉繼玲等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五天五夜,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別秋、副主任王承富勒索劉繼玲家三千元,無任何憑證。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劉繼玲家第五次被千平派出所惡警辛晶綁架送縣公安局「六一零」辦,遭刑訊逼供一天一夜,坐鐵椅子,雙手被反銬在鐵椅子上。參與迫害的有公安局副局長裴興泉、「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振海、副主任劉金、千平派出所辛晶、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一女的。
劉繼玲再次被關押在克東看守所。公安局惡警威脅劉繼玲家人要勞教劉繼玲三年,以此勒索劉繼玲家人五千元後,非法勞教劉繼玲一年,一月後,惡警王振海、劉金將劉繼玲等三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所因劉繼玲高血壓而拒收。惡警王振海、劉金還不放劉繼玲,向劉繼玲家人勒索四千元、看守所所長勒索三千元才放行劉繼玲。當時的公安局局長是呂定志,政法委書記劉忠良,政法委常務書記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