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證實法 做到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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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二年元月,公司聘請我守護倉庫,每月生活費一百五十元。對不修煉的人來講一百五十元是微不足道的,根本無人肯幹。當時我愉快的接受了,我跟公司經理講我是修煉法輪功的。經理講:哪怕我經理不當……當時我很感動,覺的這人有正氣,內心還是支持法輪功的,所以自己暗下決心要把倉庫管理好。

當時倉庫又髒又亂,一團糟,不僅到處是垃圾,到處還都是雞屎、狗屎,陰溝全堵塞了。看到這些,我當時動搖不想幹了,但又一想自己是修煉真、善、忍的,師父教導我們要無私無我,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幹吧。於是自己出錢買了掃帚、鐵鏟開始打掃院壩垃圾。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才把陰溝全部疏通、理順,沒向公司報一分錢。主管單位在組織各公司安全大檢查時,我們公司受到各級領導和周圍群眾的好評。

我不但把院壩內清潔衛生搞好,連外邊馬路我也掃。周圍過路的群眾都說:你在做好事,除了你來掃,沒得哪個管,你真是個好人。

由於公司是虧損企業。為了給公司節約費用,我在各方面精打細算,本應請零工的我不請,自己幹,值班室用電和公用路燈都是我自己出錢,沒向公司報一分錢。公司職工都說:你的電費應該公司出。你出了電費每月只有一百元錢。我說公司有困難。別人說:你一個人把公司都扶得起來喲?我說盡一份力吧。在守護倉庫期間嚴格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處處方便和對租賃戶負責,有時深夜了還得開大門,特別冬天寒冷,但我從無怨言。

從二零零二年到現在,我已守護倉庫近八年了,清潔衛生,工作認真負責,安全沒出一點事。當然這都是師父精心呵護的結果。有的租賃戶為了表達他們的心意,送我東西和錢表達感謝,我都拒絕了。比如,廢品廠的老闆送我酒和其它禮物,當時怎麼也推不掉。過後我以超出那些商品的價格硬付給他錢。又如,經營電器商品的老闆過年送200元錢扔到桌子上就走了。過後我跟他講清楚,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叫我們作事要為他人著想。你們做生意很辛苦,掙錢也不容易,再說我有退休工資,這工作是我應該做好的。大法的原則也不允許無償的拿別人的東西。他樂意的收回了,說:像你這樣的人現在找不到。給你都不要,換別人還嫌少了呢。我說我們修煉人跟別人不一樣。他低聲說:「我現在清楚了,煉法輪功的都是些好人。」為這事公司經理對我還有看法,他說:你怎麼這麼傻?你應該要。是他自願給的。我說別人掙錢辛苦不容易。

從二零零二年到現在,我從未向公司請一天假,沒休息過一天,每年過年要開幾次門才能吃完一頓飯。這期間,有幾個單位出更多的錢請我我都沒去,特別是我小妹在貴陽辦了一個廠,叫我給她守廠,為這事她很有意見,說我幫別人不幫她。因為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都相信我,不放我走,叫我繼續守護。

我把自己的體會寫出了與大家一起切磋,共同提高,做到才是修。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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