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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市振興區公檢法構陷任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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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2009年11月6日9時許,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法院以其同謀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局、檢察院、永昌派出所、特務吳寶鎖合謀捏造的事實,對法輪功學員任秀芬公開非法開庭。北京律師到庭為任秀芬作無罪辯護,將他們合謀捏造的所謂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逐條駁回,並當庭揭露他們捏造事實陷害任秀芬的罪行。辯護律師指出法庭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任秀芬,並且同時追究陷害任秀芬者的刑事責任。

從振興區法院宣布休庭至今,任秀芬的父母及親屬多次去法院要求放人。但是,法院從上到下,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在躲避任秀芬的家屬,相互推脫不放人。

東港市前陽鎮法輪功學員任秀芬,40歲左右,2009年6月25日去丹東市振興區法院旁聽,被永昌派出所惡警推拽上警車綁架抄家,隨後非法關押在丹東白房看守所。以下是任秀芬被無辜迫害的過程:

一、遭特務吳寶鎖迫害

2009年6月25日上午,家住東港市前陽鎮的法輪功學員任秀芬與親屬高某一同去丹東振興區法院旁聽。兩人在丹東四道溝6路車站上車。家住四道溝的特務吳寶鎖與妻子生作英也同時上車,坐到了任秀芬與親屬高某的邊上。坐車期間,吳寶鎖主動與任、高二人搭話,並說老伴有病,腦血栓,他帶老伴到市內醫院去看病。任、高二人見兩人年歲這麼大(80歲出頭),身體有病很痛苦,心裏非常同情,就告訴其老伴生作英:誠念「法輪大法好」,身體就會見好。生作英點頭稱是。吳寶鎖對此表現出格外關心的樣子,並以此為切入點,不斷地向任、高二人詢問有關法輪功被迫害的事。他還主動地向任、高二人要法輪功真相光盤和真相材料,說話語氣非常誠懇。

奇怪的是,吳寶鎖夫妻二人並沒有去醫院,也在振興區法院下車。而且一直跟蹤任、高二人。振興區法院辦案人陶振華也向任秀芬的父親證明:吳寶鎖下車後一直跟蹤任秀芬。任秀芬進法院內旁聽,在振興區法院辦公樓內被吳寶鎖和永昌派出所的惡警劫持。在樓內,有一惡警手裏拿著3個光盤(甚麼光盤不知道)硬說是任秀芬的。永昌派出所的惡警幾個人把任秀芬從樓內拖到樓外,強行推上警車拉走。丹東振興區檢察院竟把惡警拿的三個光盤作為法庭上給任秀芬定罪的「證據」!

任秀芬被陷害之前,吳寶鎖經常到四道溝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楊瑞華開的修理部去閒坐。坐的位置始終是在修理鋪的門邊,窺視著到修理鋪來的每一個人。他知道楊瑞華是法輪功學員,就在楊面前狠勁地罵中共邪黨。他說自己是丹東市局退休幹部、老黨員。他深知中共邪黨的流氓、腐敗,非常痛恨這個邪黨,並主動要求退黨。他自己起了個化名叫「吳波」,交給楊瑞華,叫楊瑞華給他退了。楊德修理部在四道溝6路車站對面,而吳寶鎖家約在6路車站附近的小區,所以,以後的日子裏,他幾乎每天都去修理部坐坐。中共邪黨流氓、腐敗為世人所共知,連小孩都知道。它的殘暴、邪惡已為全世界人民所共憤。可是,花錢收買一個80多歲的人當特務,還真是令人難以想像。所以,楊瑞華也沒對他想得太多。

2009年7月,吳寶鎖跟楊瑞華要《轉法輪》看,說他想學大法。並且還向楊要真相資料看,表現得很虔誠。而後,他又叫楊瑞華把所有認識煉法輪功的人都引薦給他。楊瑞華感到有點奇怪。後來,吳寶鎖有好長一段時間沒到楊瑞華的修理部,楊瑞華也知道了任秀芬被他陷害的事。楊瑞華知道是被邪黨利用了,他也是受害者。從大法修煉者的慈悲角度講,楊瑞華沒有去恨他,而且還想要挽救他的良心。

一段時間後,吳寶鎖又來修理鋪。楊問他為甚麼這麼長時間沒看見他?吳寶鎖說,他這段時間病倒了,打了挺長時間的針。楊瑞華覺得他又可悲又可憐,就想讓他們認識到自己幹的壞事得到的報應。楊瑞華向他講述「善惡有報」的天理,並且提到任秀芬被無辜迫害的事。希望能喚回他的良知,把他加害於任秀芬的錯誤立即糾正過來。沒想到,吳寶鎖非常激動地脫口而出:「你的意思是說任秀芬是我害的嗎?我對天發誓:我吳寶鎖決不會幹那種事!」云云。

然而在法庭上,振興區檢察院的公訴人所念的「吳寶鎖和生作英的證詞」,在場的每個人都聽到了。

令人痛心的是,吳寶鎖不但不思改悔,反而覺得在楊瑞華身上這台戲已經演到頭了,怕自己幹的醜事大白於天下,又喪心病狂地把楊瑞華送進監獄。2009年9月21日,楊瑞華被四道溝派出所惡警綁架。

吳寶鎖的表演使我們不難看出,中共邪黨的流氓暴政已經使中國社會道德淪喪到如此可怕的地步!像吳寶鎖這樣馬上要進棺材的人,中共邪黨都要收買來迫害法輪功,還有甚麼幹不出來的事呢?天要滅這邪黨不應該嗎?我們反問吳寶鎖,你陷害任秀芬從邪黨那裏騙來的那點錢,除了你打針、吃藥花掉的,還剩下多少呢?老天爺如此警告你,你還執迷不悟。神佛清算你的時候,決不因為你快進棺材了,就減輕你的罪過。你對大法與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行,老天爺一筆一筆的給記著,你躺在棺材裏也要一滴不漏地償還!再說,你們做了這麼大、這麼多損德的事,給你的兒女、子孫後代帶來的是甚麼?那還不是他們的恥辱嗎?!

二、政法委「610」操控、中法插手、公檢法合謀

永昌派出所的惡警在沒有任何實事根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沒有任何調查、取證過程,也不出示任何證件、證明,在光天化日之下,將任秀芬強行綁架。綁架後,對任秀芬進行超時刑訊逼供。威脅任秀芬,強迫任秀芬接受他們捏造的謊言。並誘騙仁秀芬:承認有罪了,就立即放人。遭任秀芬拒絕後,就將任秀芬非法關進丹東看守所。丹東看守所是丹東邪黨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關押期間,丹東看守所從所長到惡警緊密配合振興區公檢法,利用各種卑鄙手段迫害任秀芬,逼著任秀芬「轉化」、認罪。而且不讓任秀芬的家屬和其它任何人接見任秀芬,打聽任秀芬的情況也不告訴。

直到2009年10月28日,家屬請來了正義律師為任秀芬無罪辯護。律師當日下午去丹東看守所接見任秀芬,看守所的所長還威脅律師說:「這些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任秀芬是最聽話的一個。」一詞給律師施加壓力。律師接見任秀芬時,其所長又令惡警安排刑事犯人裝扮成打掃衛生的,在接見室裏晃來晃去,偷聽律師與任秀芬的談話。

丹東振興區公安局與檢察院將永昌派出所與特務吳寶鎖捏造的偽證,進一步深加工後,又將任秀芬轉交到振興區法院迫害。當然,整個過程還在丹東市政法委「610」與振興區政法委「610」的直接操控下,在丹東中級法院的指導下進行的。用公檢法人自己的話講:上邊叫我們怎麼做,我們就得怎麼做。公檢法得聽「610」的。

三、法庭內外的表演,正邪一目了然

11月6日上午,振興區法院與公檢法合謀,以完全捏造的謊言給任秀芬非法開庭。北京律師到庭為任秀芬作無罪辯護。開庭前,該法院院長找律師談話,要律師「配合」他們。律師感到當時的氣氛好像在策劃政治運動,而不是堂堂正正地依法執法。

律師在接見任秀芬時,了解了任秀芬被陷害的全過程。依照國家的法律,任秀芬完全無罪。而違法犯罪,該被送上法庭的恰恰是這些執法犯法的公、檢、法和故意陷害任秀芬的吳寶鎖夫妻。這些人不是在依法保護好人,而是把大量的時間用在策劃、實施迫害好人上。法律變成了一紙空文。公檢法變成了「610」指揮下迫害好人的工具。整個實施完全顛倒了。

律師從院長辦公室出來,又正好目睹了振興區法院的法警阻止任秀芬的父母、丈夫及其他親人入庭旁聽的情景,更加寒心的是百姓的血汗竟養育了這麼一幫破壞法律的法官。在律師的質問下,他們勉強允許入庭四、五個人。而且這四、五個人必須坐在他們安插的座位,不讓家人坐在一起。入庭旁聽的其它好幾十個人都是他們事先安排好的人。這些人入庭前在他們制定好的地點站排,而後先讓這些人入庭。有幾名任秀芬的親屬插進這一排人中,被大黑臉法警給拽了出來。而任秀芬的家屬,親屬被指定站在另一邊,待他們安排的人進完了,回頭告訴任秀芬的家屬,親屬說,在法庭內沒有座位了。親屬們提出站著也行黑臉法警見欺騙不了,就一臉橫肉的對任的家人大呼小叫。如果不是兩名正義律師碰上,當眾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任秀芬的家人一個也進不去。

法院外的大道上,人群中到處都是振興區公檢法的便衣。他們由警車嚇唬改成民用出租車窺視。這些手段都被曝光後,他們將車全部撤去了,最後連警服也不敢穿了。只能穿便衣躲在陰暗處,或夾在人群中。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違法的,見不得人的,怕見光的。一些便衣還鑽到任秀芬的家屬和親屬當中,尋找法輪功的人,伺機迫害法輪功學員。

任秀芬家人入庭時(四、五個人),黑臉法警要求逐個進行「安檢」,包括手機等任何東西都不准帶。而被他們安排進去的幾十人,手機電話,大包、小包都帶在身上,家屬當時揭露他們,他們不以為然。本來中共邪黨的流氓暴政所做的一切都是黑白顛倒,都是假的。

自稱審判長的刑事副廳長邵敏宣布開庭。辦案人沒有出庭。邵敏在開場白中對律師提出了諸多無理要求,阻止律師辯護,包括對中共邪黨給法輪功非法定性的辯護,且有威脅之意。

兩名律師以法律工作者高尚的職業道德,從維護法律尊嚴與公民信仰權利的角度,將他們合謀捏造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逐條駁回。並當庭揭露他們捏造事實,陷害任秀芬的罪行。出庭參與迫害的人被駁得啞口無言。偽證人吳寶鎖夫妻沒有出庭。

在辯護過程中,邵敏及公訴人串通一氣,來阻止律師辯護。張律師開始辯護不到兩分鐘,邵敏就無理打斷三次,想以她的淫威來嚇唬律師,並強迫任秀芬接受他們捏造的事實。被任秀芬拒絕後,檢察院的公訴人無視法律,當庭威脅任秀芬,均被兩名律師抗議駁回。

兩名律師依照法律和事實證據,據理力爭,堂堂正正地為法輪功學員說公道話,令在場所有人折服。律師的正義辯護使在場的所有人都清楚任秀芬是無辜的,所有的指控都是捏造的,是違法的。任秀芬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利己利人沒有錯,法輪功叫人向善沒有錯。

任秀芬的母親聽了律師的正義辯護,更加難過女兒所受的無辜迫害。她當即要求法庭立即無罪釋放任秀芬。黑臉法警沒讓任母把話喊出來,將任母按在座位上,還威脅任母。

最後,邵敏及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已經理屈詞窮。邵敏問兩名律師:「你們的結論是甚麼?」

律師回答:「所有中國法律條文,包括兩高院的司法解釋裏都找不到『法輪功是邪教』這一條。信仰自由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任秀芬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沒有觸犯國家任何一條法律,她做的事情是在她應有的公民權利之內,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來定任秀芬有罪。所以,我們的結論是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任秀芬,並且同時追究陷害任秀芬者的刑事責任。」

一正壓百邪。律師的正義之舉使不明真相者的良知在復甦。律師的無罪辯護使聽者明白了事實的真相,無罪釋放任秀芬已為人心所向。壓力下,振興區選擇了退路,宣布休庭。也許這是他們早已準備好的選擇。因為他們非常清楚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更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善良的好人。根本經不起正義律師的「敲打」,退下來以後再密判,這是一些地區公檢法和「610」合謀使用的一種流氓手段。在逃避律師的聲討與家屬抗議的同時,繼續做惡。

11月13日,親屬及任秀芬的父親找到辦案人陶振華。任的父親質問陶振華:「律師已經辯護過了,事實非常清楚,任秀芬是被無辜陷害的,你們為甚麼還不放人?」陶振華說:「放人是不可能。」後又搪塞任的父親說:「你們10天以後聽結果。」據法院門衛講,該法院於11月10日都集中在丹東中級法院開會。其中包括研究此事。那麼,陶振華對任之父親的回答是不是他們研究的結果呢?

結果如何,我們暫且不說,但是我們必須告訴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決不是普通的常人之理,而是任何生命都無法抗拒的宇宙真理。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幹著毀滅自己的事情,下場是極其可悲可憐的!希望你們能早日明白,趕快彌補損失,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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