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廉潔法官被勞教 合肥市六一零操控公檢法開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安徽報導)12月8日,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對大法弟子黎梅進行非法開庭,整個過程漏洞百出。在律師的正義辯護下,法庭表示將對此案進行重新調查取證,將在一個半月後再次開庭。

黎梅原來是安徽省合肥中級法院一級法官,她時時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正直廉潔,秉公執法,在單位是辦案能手,深受訪民愛戴,被譽為「黎青天」。然而她卻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信仰「真善忍」,於2001年在自己家樓下被蜀山公安分局綁架、並劫持到安徽女子勞教所迫害兩年,又在2003年3月被強行送至洗腦班直至2007年11月。2008年6月12日合肥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等幾十人闖入她家中綁架,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勞教所農場非法勞教一年,現在又圖謀對她非法判刑。

在法庭上,律師程海以事實與法律為依據為黎梅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並嚴正指出法庭違法,例如:開庭前未通知當事人;取證違法,還未立案公安就對黎梅進行非法抄家;公訴人對公訴的取證材料不許律師看;本案沒有犯罪事實,完全是權大於法的處理。

當律師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說沒有,律師幽默地說立案都沒有開甚麼庭?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據悉,本案立案是2006年8月7號之後沒執行,對黎梅進行了勞教一年(2008年~2009年)的處理,目前進行的是「一錯三罰」,這樣做違法。

辯護律師鄭重指出「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司法原則。翻遍所有的中國法律沒有一條證明煉法輪功有罪,所有打擊法輪功都是口頭通知、文件,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

庭辯過程中,法庭不許原先同意的控辯雙方共同的證人出庭作證,律師強烈要求,但最終沒讓證人出庭,律師被迫宣讀了證人的證詞。審判長楊聯文(男)還多次打斷當事人和辯護人,不聽當事人的答辯。辯護律師指出法庭的責任就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弄清事實真相,公平公正。

律師敘述本案情況時說:中國目前有些司法人員信的是「拜權教」,聽領導的而不是依據法律。律師說在中國根據國家法律應該是「公民」最大,但在長期的教化下公民已沒有了公民意識。律師當庭指出對黎梅的兩次綁架到洗腦班、勞教是違法行為。

面對正義律師的嚴厲指問,所謂的審判員們無言以對,在庭審進行了三個多小時後,不得不宣布休庭,草草收場。休庭後律師再次要求證人出庭,法院推脫說開會沒時間。

這次所謂的開庭,審判長楊聯文(男),審判員吳明霞,陪審員1名(姓名不詳),公訴人2名(女,姓名不詳);在旁聽席上約有30人左右,其中有「610」、公安、法院等。法庭內30人旁聽的座位只給了家屬五張票……,其他都是中共公檢法人員,「六一零」及國安便衣特務。法庭內外布滿警察、便衣,合肥市各區縣「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也都到場監控、騷擾、驅趕關心大法弟子黎梅的人,並在車內偷偷拍照。

據悉,辯護律師程海已對審判員吳明霞的違法辦案進行了投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