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彭州鄧傳久被殘酷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2009年9月29日,四川彭州市鄧傳久送小孩到郫縣去學手藝時,又被彭州市「610」和葛仙山鎮政府鎮長廖曉輝、主任陳國民、群柏村村長肖義凱綁架到新津縣花橋洗腦班(原軍管所,後改為戒毒所)迫害一個月。

自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江氏流氓集團開始了全面迫害法輪功,中國許多大法弟子根據國家法律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和平理性地走向信訪辦,向政府澄清事實,反映自己煉功後給社會帶來的好處以及自己身心受益的變化,告訴世人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然而中共不僅不接受百姓的意見,不查清事實反而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學員。這裏我們向廣大善良的人們介紹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中的一例,四川省彭州市法輪功學員鄧傳久受迫害的經歷。

鄧傳久,彭州市楠楊鎮群柏村九組(現改葛仙山鎮)人,男,42歲。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鄧傳久於1999年12月到北京反映情況,2000年元月2日到北京天安門去告知世人法輪功真相,後被非法遣送回成都,在成都戒毒所非法關押2天後由彭州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一政府機構)和楠楊鎮鄉政府劫回治安拘留15天,因鄧不放棄修煉,又轉為刑事拘留30天。2000年正月16日才被釋放回家。在非法關押期間,鄧傳久遭到派出所和鄉政府的惡人毒打,打得遍體鱗傷。

當時快要過年了,派出所和鄉政府的惡人們在無任何法律文書手續的情況下,又非法抄家。他們乘鄧傳久家裏無人,將門撬開,將家裏所有能值錢的東西全部拿走:家具、門窗、木料、衣服、糧食,只有被蓋和陳舊的碗筷沒有被抄走。家裏還有一輛舊三輪車,惡人拖了一段路,因三輪車實在是太破舊才丟下沒要。從鄧傳久家裏所抄走的東西都沒有出具任何字據或進行登記。更讓人髮指的是,中共惡人們還不准鄰居或任何人在場發聲,誰要看不下去哼一聲,這伙惡人就上去給誰一頓毒打,整個過程完完全全就是一個流氓搶劫團夥在明目張膽的實施搶劫。

這個年(2000年新年)是鄧傳久家人過的最悲慘的年,還是其他法輪功學員送吃送穿幫助他們度過這個新年和扶持後來的生活。

2000年7月鄧傳久在天彭廣場向彭州市公安局要求給一個公正的修煉環境,又被非法拘留17天,這次又遭到一頓毒打,牙齒也被惡警打鬆。

2001年元月鄧傳久因再次上北京去,回家後又被非法刑拘2個月。2001年4月鄧傳久被放回家還不到10天,有位朋友到鄧傳久家來玩,被鄉政府惡人王治華、岳軍舉報,又將二人抓去治安拘留25天,5月10日才放鄧回家。2001年11月份鄧傳久在譚家灣給世人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譚少友、丁領根舉報,他們以為舉報一個法輪功學員會有4000元獎金,結果沒想到一分錢都沒得著,反被四鄰八方的鄉親瞧不起。這一次鄧傳久在派出所絕食抗議三天後才放回家。

2002年7月30日晚,全彭州市「610」大行動綁架法輪功學員,集體辦洗腦班。鄧傳久有幸從這幫惡人手中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2004年4月20日晚,因為村書記楊廷發和一個鄰居構陷,鄧傳久被「610」和公安機關綁架後非法判刑迫害5年。

在這次被迫害過程中,4月20日晚惡人們將鄧傳久關在敖平派出所毒打2天2夜後,轉到一個秘密地方(彭州市電力賓館頂樓房間),他們迫害鄧傳久採用的手段有:戴腳鐐手銬,潑冷水,暴打,用木棒敲打頭,就像和尚敲木魚一樣,兩個人不停的敲打。用木棒敲打鄧的惡人是楠楊鎮政府的工作人員:鐘先才和岳軍(這兩人家住彭州市萬年鄉八大隊官倉電站附近)。惡人們把鄧傳久的頭按進浴缸裏淹,在淹的過程中多次將鄧鼻中口中的鮮血都嗆出來了。在這次迫害中鄧的牙齒被打掉二顆。4月27日下午鄧傳久被送到看守所關押,從4月20日到4月27日在這七天七夜中都不讓鄧睡覺,使用這些殘酷手段目地就是要鄧傳久承認它們所掌握的那些無虛有的事實,以便作為庭上判刑的證據。這次擔任迫害小組組長的人是彭州市公安局一科科長何澤雲,外號何三哥。

2005年4月4日鄧傳久被彭州市法院非法判5年刑,同年9月27號送德陽監獄迫害。大家再看一看彭州市公、檢、法是怎樣非法黑判鄧傳久:

檢察機關公訴的證據是在鄧傳久家裏抄有法輪功資料,但抄家的人並不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也沒有搜查證,且這些人在抄家過程中不准家屬和鄰居到現場,沒有搜查物品的清單,也沒有在場的家屬或鄰居簽名捺印作為證明。(事實上是惡人們當時甚麼都沒搜到,連當時抄家的人也說這家人啥都沒有,真乾淨)。在法庭上不知他們從哪裏找來的物品作為證據。法庭上公訴人居然大言不慚地說只要兩人以上進屋抄家搜查就是依法,合法行為。那請問入室盜竊,入室搶劫都是兩人以上的話,他們算不算依法合法呢,更何況中國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凡沒有法律手續和法律文書進入民居,就是私闖民宅,就是違法。

另外根據中國政府下發的《關於規範刑事證據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規定,不得採用刑訊逼供,騙供等非法手段取得證據或供詞,通過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方法獲取的言詞證據不能作為庭上證據使用,而彭州市法院確偏聽偏信採納了刑訊逼供、非法搜家得來的證據作為誣判大法弟子的依據。當鄧傳久在法庭上用事實推翻了他們刑訊逼供,威脅欺騙等方法獲取的言詞證據時,法官卻要失去自由的鄧傳久拿出新的證據。誰都知道在幹著非法、違法事情的是公、檢、法他們自己,證據也在他們那裏,比如打人的凶器、地點是不是在他們那裏?另外鄧傳久在公安機關被非法關押的七天也應當折抵刑期,法院卻不敢在判決書上明確這一點,都知道這七天七夜只要在判決書上一出現,將是它們今後無法洗刷的罪名,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接受置留審查不得超過12小時。

2005年12月31日鄧傳久在德陽監獄背寫經文時,被犯人發現,犯人宋文超、白劍將鄧傳久關在一間小屋裏,用封口膠封嘴,毒打一頓。這次毒打後鄧在十多天裏都無法下地走路。鄧在以後的監獄生涯中,經常不斷的受到這種迫害,直到刑滿。

2009年9月29日,鄧傳久送家裏小孩到郫縣去學手藝時,又被彭州市「610」和葛仙山鎮政府鎮長廖曉輝、主任陳國民、群柏村村長肖義凱綁架到新津縣花橋洗腦班(原軍管所,後改為戒毒所)迫害一個月。2009年10月9日廖曉輝帶著一個社會流氓把鄧傳久毒打一頓,此人還用吃飯的筷子插傷了鄧的臉,只差一點就插到眼睛上了。

這一次鄧傳久被關押,實際是肖義凱舉報到彭州市「610」,說鄧傳久背起包袱要去北京了。10月20日陪守鄧傳久的二排惡人劉培,因鎮政府的人說話不算話(說好再守兩三天便來換人,結果一直都沒換他們),劉培認為是法輪功害了他們,說鄧不「轉化」(放棄信仰)便暴打了一頓鄧傳久。在新津法制教育中心被強制洗腦時,鄧傳久與所謂教指主任談話中質問:「究竟我們犯了甚麼罪,要失去我們的自由?你們這裏寫得好看,甚麼法制教育中心,既然是一個講法制的,就應該比誰都懂法,一個犯了罪的人在派出所關押都不能超過12小時,治安拘留不能超過15天,刑事拘留不能超過37天。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請拿出法律文件來,我們到底是犯了哪條哪款,要把我們關在這裏失去人身自由?!」這些人都說「這不管我們的事,是你們那裏的人送來的,我們這裏只負責我們這裏的事。」就這樣鄧傳久一直被關到10月29號才放回家,惡人們說鄧傳久是本地的重要人物,判過刑,一定要管緊,看緊。

以上就是這些年來彭州市法輪功學員鄧傳久遭受迫害的一部份經歷,足以讓人們認識到中國大陸目前的和諧社會是怎樣的一個和諧,一位普通村民就因為修煉法輪功,因為想要把真相告訴世人,卻遭到綁架、送洗腦班、不准睡覺、暴打等等摧殘與迫害,而在當今中國,這樣的案例還很多,中共惡黨的惡行罄竹難書。希望全社會有良心的正義人士能夠共同制止中共惡黨的邪惡迫害,共同營救千千萬萬象鄧傳久一樣因修煉法輪功而被中共殘酷迫害的善良好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