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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榮昌縣胡明素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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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重慶報導)胡明素,女,五十多歲,原為榮昌縣城鄉建委財務科副科長。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產生很大的變化:多年的類風濕心臟病及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工作精力充沛,家庭和睦幸福。在單位裏連年受到市縣級的表彰,連年被評為「五好文明家庭」。

就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挑起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之後,胡明素也遭受了一系列迫害。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事實。

99年「7.20」大法被迫害,榮昌縣城鄉建委主任阮維佳緊緊跟隨邪黨的非法迫害政策。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用審訊的口氣質問我是否還煉法輪功。我說,如果想了解法輪功可以借書給他看,他搖頭說不看,強迫我表態,於是我轉身離去。第二天阮維佳又叫我去,並明說這是江澤民的旨意,並說了些對大法不敬的話,強迫我作最後的明確表態,只准回答「煉」或者「不煉」。我從健身的角度講出大法的美好,最後阮維佳還是讓辦公室主任李德勛把我報上了黑名單。

2001年11月6日,榮昌縣公安一科惡警雷天明、楊恩培闖進我的辦公地點和家中進行搶劫,隨後把我劫持到榮昌看守所迫害一個月,記警告處分。當我回到單位上班時,阮維佳採用多種方式對我進行迫害,一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指使門崗及其他人員監視我的行蹤,並隔三差五的夥同邪黨組織成員對我進行文革式的批判、鬥爭;二是縮小我的工作職責範圍,財務科的部份工作由政秘科接管;三是利用財政、審計部門在經濟上對我個人進行審查,表面上是對單位查賬,實質上是妄圖從經濟上找到迫害我的藉口,顯然這是在為下一步迫害做準備。

2001年7月中旬的一天深夜,榮昌縣昌元鎮派出所派人非法在我家門外敲門長達幾個小時,我抵制迫害不予開門。8月6日我又被榮昌縣公安一科綁架到榮昌縣看守所迫害15天。我的丈夫被勒索現金三千元。

此後,惡人阮維佳變本加厲對我進行迫害。首先剝奪了我的勞動權利,強迫我遞交提前退休的「申請」。當我問為甚麼要我提前退休時,阮惡狠狠地說:「不跟你說為甚麼,叫你退就必須退,如果不退,今後誰都不能聘用你。」我被迫提前退休。最後阮維佳還是說了句大實話:「胡明素,你甚麼都好,就是那個問題(指我煉法輪功)。」我反問道:「那個問題難道是我的錯嗎?」

之後,榮昌縣城鄉建委又串通榮昌「六一零」的不法之徒於11月16日出動十幾個人非法闖進我家,當時家中只有我一人。他們極野蠻的對我抬手抬腳把我綁架到沙坪壩井口洗腦班。洗腦班的惡徒強行限制所有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強迫大法學員「學習」各種謊言編造的攻擊大法的所謂文章和錄像,在精神上摧殘大法學員。

在年終工作考核時,榮昌縣城鄉建委全盤否定我的工作成績,掠奪了我的全年工作獎金。

2002年1月25日,我離開榮昌,開始過著漂泊流離的日子。

2003年8月,因我所在地大法弟子被綁架,榮昌和永川兩地惡警到處找我。經常到我的弟弟和父母家蹲坑、進門騷擾,我從此流離失所。在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的連續34個月內,我的退休金以及所有應該享有的福利及待遇被非法剝奪。

2005年5月11日,我再次被榮昌縣公安一科從重慶市沙坪壩磁器口綁架到榮昌看守所迫害一個月,6月9日又被劫持到重慶市茅家山女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007年10月,2008年7月,2009年9月,重慶龍溪鎮派出所及榮昌縣城鄉建委還對我及我的弟弟家進行騷擾。

奉勸還在助紂為虐的江氏的追隨者們能審時度勢,懸崖勒馬,不再為江氏賣命,立即停止對法輪大法弟子的迫害和構陷,加緊彌補所犯罪行。天滅中共在即,趕緊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為自己和親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善惡有報是天理,等惡報來臨之時,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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