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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議員:西班牙訴江案是重要裁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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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馬來西亞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認為西班牙國家法庭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是一項重要的裁定。


馬來西亞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聖地亞哥

聖地亞哥議員表示,根據媒體報導,西班牙法官參考了國際特赦、人權觀察、人權法律協會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等四個國際組織的人權報告而作出裁定。他說:「這四個組織是國際間非常有權威性的人權組織,非常有名,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中共必須為它們的行為負責,並且在調查期間採取透明政策。」

他也強調人權的意義和重要性。「在這個世上的任何角落,我們可以持有不同的意見、信仰和思想,但不同意某群體的意見或信仰,不代表我們就可以殺害他們,甚至犯下群體滅絕罪行,這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西班牙國家法庭已經對江澤民、薄熙來、羅幹、賈慶林和吳官正五名中共高官發出了法院通知書。法院通知書內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遭酷刑、失蹤、被活摘器官、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羅幹主掌全國秘密警察任務的特工組織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運用特權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暴行。

另三名被告分別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中共全國政協主席、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吳官正。此三人分別在遼寧、北京和山東省,利用職權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

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從中國傳出,學煉者普遍身強體健、心性道德提升。法輪功已經傳遍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使全世界超過一億人身心受益,深受各族裔人士喜愛。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迄今已造成至少三千名學員死亡,成千上萬的學員被非法勞教、關押。據悉,從二零零二年至今,法輪功學員在全球至少有五十多個針對迫害責任人的訴訟案,目前至少有三十個國家超過七十名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起訴案,其中最著名的是訴江案,遍及全球十五個國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訴訟,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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