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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朱峰、羅啟華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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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十堰市大法弟子朱峰、羅啟華、軒安平、金長宏等最近被鄖縣法院非法判刑,其中朱峰五年,軒安平四年,金長宏三年,羅啟華三年。朱峰等大法弟子已經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中共邪黨法院懼怕其惡行曝光,違反司法程序,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大法弟子上訴到十堰市中院,十堰市中院根本不履行司法程序。中共邪黨司法機關的行徑恰恰暴露了其踐踏法律、迫害善良的罪惡本質。

大法弟子朱峰、軒安平、金長宏、羅啟華等被非法關押在鄖縣看守所已經一年多,遭受了嚴重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號下午三點四十分左右,鄖縣公安局夥同十堰「六一零」人員,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闖入大法弟子羅啟華家強行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刻錄機、MP3、現金、手機等私人物品。在14號前,大法弟子軒安平被綁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大法弟子金長宏在襄樊辦公室被十堰和隕縣迫害法輪功的專案組惡警綁架、非法沒收電腦及打印機等辦公用品。

善惡必報,天理昭彰,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必將受到歷史的正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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