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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4)

——2003年:一朵蘑菇雲在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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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接上文

七、多餘的器官從何而來?

如果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在6000例左右,我們在前面也說明了在2003-2006年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比例又非常低,而每年器官移植數量超過1萬2千多例,甚至多到2萬例,那麼,瘋狂增長的器官來自哪裏呢?

1、新的器官來源應該具備的簡單特徵

我們可以設想,這個器官來源應該具備幾個簡單特徵:

1)人數要足夠多,能形成一個至少超過現有的利用死刑犯器官規模的供體庫。

2)沒有「合法性」依據,這樣才能突然出現,一旦被外界發現,又能很快消失。

3)雖然不合法,但是參與者又不用負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說,政府當前的政策又是容忍對屬於這個來源的群體進行「往死裏整」,摘器官就如同「化廢為寶」。

4)同時,這些人要集中在某幾個地方,有利於提高配型率。

5)最後,對於盜取器官、殺害供體之類的犯罪行為,醫生們不但沒有法律責任,也沒有甚麼道德上的負罪感。

2、一個新的器官來源:非法集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利用死刑犯器官必須要經過司法部門的許可和參與,導致醫院不能到監獄隨便摘器官。但是,如果這時出現了一個在司法系統之外的、被政府鎮壓、摸黑、醜化、被 仇恨的群體,而且這個群體被非法集中關押,人數巨大,那麼,這個群體就很可能成為最好的活體器官庫,特別是被擁有特權的軍隊和武警移植醫院開闢成為新的器 官來源。 這個新的器官來源會是甚麼呢?

1999年7月20日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之後,出現的大量非法集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便是一個這樣的群體。這個群體作為器官來源,有幾大特點:

1)繞開了司法系統。很多學員是被抓後直接送去勞教所(送勞教所不需要審判,公安可以直接送)。很多上訪的學員,為了不株連家人、單位和地方政府,不報姓名和住址,從而被大量非法集中關押。

2)一個巨大的活體器官庫,坐以待斃,能把國外幾年的等待時間縮短到1-2週,最適合讓中國大陸成為國際器官移植旅遊的中心。

3)器官移植的關鍵之一就是供體的質量,活體器官遠遠好於屍體器官,這樣的器官最適合要求高質量、願出高價錢的洋病人。

4)當然也最滿足急於提高存活率的中國移植醫生們追求名利的貪婪。

相比死刑犯常常酗酒、抽煙、吸毒,法輪功學員不喝酒、不抽煙,少有不良習慣,身體健康,特別是大量去上訪的年輕的來自農村和小城鎮的法輪功學員,成為被盜取器官的重要對像。

3、大量失蹤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去了哪裏?

1999年7月將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法輪功學員清澄事實的主要手段就是去當地和北京有關部門上訪,說明真相,或者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希望引起世人對法輪功人權的關注。據明慧網報導,北京公安內部消息稱,到2001年4月為止,到北京上訪被抓捕的、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 (不包括許多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38] 「美國國務院2008年宗教自由報告」提到中國勞教所裏關押的人中法輪功學員佔人數的一半以上,[39] 至少數以十萬計。

古有「株連九族」,中共再加一族:株連單位

有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現象就是,中共對上訪學員採取了非常惡劣的株連政策:讓家人下崗,讓單位領導受罰,讓全單位職工都沒有獎金,甚 至讓地方政府部門承擔責任,以烏紗帽相威脅。這樣一來,中共實際上就是把學員周圍的一切環境都動員起來參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單位裏本來對法輪功學員有 同情心的同事,因為獎金被扣,也被煽動起對學員的怨氣,對法輪功的不滿。地方政府部門為了保住官職,從消極狀態變為不顧一切的阻擾法輪功學員去上訪。地方 公安被派到北京信訪辦門口去截訪, 「駐京辦」變成了各級地方政府在北京抓捕當地大法弟子的派出所。

不報姓名地址,大量學員失蹤

於是,從2000年左右起,很多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報姓名,不報家庭地址。從當時明慧網上的學員交流文章就可以看到,「不報姓名地址」成為了大法弟子抵制株連迫害的一種廣泛流行的做法。這些學員後來怎麼樣了?很多人失蹤了。外界只知道他們很可能被集中起來關押到一些地方。現在回顧起來,這種集中關押就為大規模活摘器官製造了條件。

在《血腥的器官摘取》一書中,作者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在世界各地調查採訪了很多被中共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提到在看守所遇到了許許多多 不願說出姓名和住址的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最後不知去了何處。同時,這些失蹤學員的家屬很多並不知道自己的親人去上訪,更不知道親人被誰抓捕,被關到了哪 裏。嚴酷的現實是,想要人都不知道跟誰去要。

目前身居海外的郭國汀律師說:「他親自辦理的上海黃雄案件就是這樣的。黃雄在上海交通大學的宿舍失蹤,沒有任何信息,我們也查過好多地方都沒有。」

據明慧網報導,一位法輪功學員回憶起2001年初在北京看守所看到的許多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東北的經歷。她說,2000 年12月20號以後,被送到看守所裏的學員突然增多,每天都有好幾十人,甚至上百人,不報名的就被編上號。 沒幾天監室裏就放不下這麼多的人,警察每天也是在提審追問她們到底叫甚麼名字,並使用電棍等刑罰,警察教唆監室裏其他犯人打她們,可她們基本上都不說。後 來警察也不怎麼問了,就說你們不說就把你們送到能讓你們說的地方去。果然在2001年初每隔兩天凌晨就送走一批,都是用大客車裝的。我們監室有個十八、九 歲的山東女孩,編號是K28,有一天早晨因叫錯號了上了大客車又回來了,說都是往東北拉。後來警察也不瞞了,也是說都往東北送。那一段時間北京往東北送了 很多人。[40]

揭開了「集中營」的蓋子

據在大陸檢察院工作的人士告訴筆者,中共的勞教所和監獄這些地方,是不會長期接受沒有姓名住址的犯人的,因為沒有辦法按照程序辦理登記手續,這些人當然會被轉移到其他地方去。

那麼,這些失蹤的學員,去了哪裏呢?2006年3月首次被知情人曝光出來的遼寧瀋陽蘇家屯案,掀開了這個蓋子的一個角。據稱有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集中關押於蘇家屯,並被活摘器官。

隨後,「集中營」這個詞開始在媒體上出現,用來描述那些用於非法關押大量法輪功學員的地方。

除了不報姓名住址的學員被關到集中營外,據從看守所、勞教所出來的學員講,有一些在裏面特別堅定、拒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轉移到不知甚麼地方去了。這些集中關押地的存在提供了另一個線索。

軍隊掌控「集中營」

既然司法系統不能接受沒有姓名住址的所謂「犯人」,按照中共的傳統,交由軍隊處置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了。中共內部的知情人傳遞出來的消息也證實了這一點,「集中營」與軍事監管區有關。

在2006年3月活摘器官案被曝光以後,瀋陽軍區後勤部下屬的一名老軍醫曾投書大紀元網站,說在全國各地類似的關押地(集中營)有幾十處,並提醒外界「注意力應該放到軍事設施上,器官移植的管理系統是軍隊,其意思就是該類事情的管理及機構的核心是軍事系統。需要將一定的注意力關注到許多的軍事設施上,那才是真正的集中營。」[41]

我們在後面將談及軍隊醫院在獲得器官來源上的巨大優勢,這也是與軍隊掌控器官來源分不開的。

4、給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普遍驗血,出於甚麼目的?

名義上說,中共有些監獄是有所謂的「定期要給犯人體檢」的制度,但是,實際上很難落到實處,而且對普通犯人的檢查項目與對待法輪功學員不同。據2004年關於上海提籃橋監獄的報導,監獄體檢項目主要有「測血壓、聽心肺、摸肝脾、拍胸片」等,平均花費近60元。[42] 可見,對普通犯人而言,驗血並不普遍,而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抽血是很普遍的。是摘取器官必不可少的一步。

新唐人電視台2009年7月製作的電視片《生死之間》,採訪了幾位法輪功學員,提到了他們在關押期間被抽血的經歷。

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多倫多的甘娜來自北京,曾經是首都機場海關官員.在2001年第三次被關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時,被進行驗血,X光照像,心電圖及眼部檢查等等。甘娜說:「當時我感覺很奇怪,勞教所的警察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給我們做這種全面的體檢,我就感覺很奇怪。」

原對外經貿部國際司外事處處長張亦潔,因修煉法輪功,被前後關押7次。最後一次是在2001年的6月,她被投入北京市女子勞教所。張亦潔說,「原來我們部裏邊每半年都要給幹部查體一次。像這種常規的肝功化驗,一般的都是那種通常的小玻璃管,量都是一樣的。在勞教所抽血時候,我覺得量比平時要大的多,我們就說怎麼抽這麼多。」

鄒玉韻是來自廣州的法輪功學員。她曾於2000年一月被投入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零十個月,後又被抓捕,輾轉於廣州的五個洗腦班被反覆折磨。鄒玉韻說:「轉到最後一個洗腦班又沒有別的肯收了,就轉到天河區那個洗腦班去了,那個醫生就專門帶我到醫院去檢查,檢查很詳細,還有腦電圖,當然抽血是必然的哪。」

大衛在《血腥的器官摘取》 中也就驗血問題採訪了幾位被中共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這種抽血和體檢的確是一個令當事的法輪功學員本身都很困惑的現象。一方面,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受到各種非人的折磨和待遇,強制轉化,逼簽「三書」甚至「五書」(保證書,悔過書等)。 因為轉化率直接同政績掛鉤,所以,酷刑就是家常便飯,有的學員就被折磨致死。可是,中共對於法輪功學員又有一個普遍的系統性的驗血和檢查器官的舉措。很多 法輪功學員提到,對他們驗血不是對所有犯人都做的例行措施,常常是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做的。給他們抽血和體檢時,並沒有同時對其他犯人做。更可疑的,你真 要被查出甚麼毛病來了,又沒人管你。就是說,檢查身體只是想要挑身體好的,沒有毛病的。那時候,沒有人想到這與摘取器官有甚麼關係。

當然,我們能知道的只是在勞教所、監獄驗血的情況,對於被轉移到其他地方大量非法集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如何被驗血的,他們的處境是如何,我們目前還無從知曉。

5、「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匹配模式:「儲備型大樣本資源」

前面提到,死刑犯是「一次性小樣本資源」。死刑犯只有一次配型機會,這次沒有用上,人已經死了。同時,死刑犯是在不同時間、不同地方被處決的,有「時空分割」,在沒有器官共享體系的情況下,死刑犯的組織配型是屬於「小樣本配型」。

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與此不同。這次沒有配上,留著,儲備起來,下次再跟另外的病人配型,直到某一次被配上型為止,是「儲備型資源」。大量法輪功學員又是集中關押的(這樣的關押地在中國有多處),是「大樣本資源」。這樣,作為供體來源來說,供體數量和配型幾率就大大增加。

我們可以看出,前面提到的大陸器官移植市場的那些特殊性恰恰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能很好解釋的。

6、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流程: 缺少「法院」

利用死刑犯人器官的流程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法院」,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流程中卻缺少了「法院」這一環。大量法輪功學員是不經司法審判直接送勞教的,或者關押到集中營。同時,中共還給律師打招呼不允許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這在客觀上促成了正常的司法體系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外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繞開了「法院」這個機構,是醫院與非法關押地之間的直接行為,這樣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1)容易形成潛在的巨大供體庫。大量法輪功學員上訪,被非法關押,公安不經過司法程序,直接就把人判勞教或者集中到某地,產生很大的一個沒有基本人權保障的群體。

2)沒有「法院」,醫院或者器官中介直接與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看守所,監獄或者集中關押地)打交道,不用走一系列的法律形式,沒有傳統的在刑場摘取器官的種種不方便,客觀上導致了效率的大大提高。

3)沒有後顧之憂。在走法院的形式時,就得曝光,會有來自外界和家屬的制約。沒有法院,很多法輪功學員失蹤了,人從此不見了。在外界根本不知道如何幫助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成為了任人宰割的對像。

有一點要說明,缺少了「法院」,只是說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沒有正常的法律程序上的保護,並不意味著司法系統就沒有參與活摘器官。

根據報導出來的消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流程圖基本如下:

7、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軍隊主導的模式」

器官來源由軍隊掌控,參與的醫院以軍方或者與軍方有聯繫的器官移植醫院為主,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個重要特點。因為軍隊機密的緣故,外界更難知道事情的全貌。

中共有龐大的軍隊衛生系統,包括解放軍總醫院,各軍醫大學附屬醫院,軍區、軍兵種總醫院,等等。器官移植是中共軍隊醫院發展最活躍的領域之一。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部長、原第二軍醫大學校長張雁靈2008年12月在新華網上說,「1978年,全軍只有3所醫院能做腎臟移植。現在全軍能開展肝臟、腎臟、心臟、肺臟移植和多器官聯合移植的醫院已經有40所,佔全國總數的四分 之一。」[43]

軍隊醫院器官移植的大發展,最重要的保障就是能掌握足夠的器官來源。

《三聯生活週刊》2006年4月報導,「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實際上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軍隊醫院,也包括武警醫院,都佔盡先機。一些能把器官移植做得規模很大的非軍方醫院,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於主刀醫生與軍隊醫院關係緊密,甚至本身就是軍隊、武警醫院的醫生。

軍隊、武警醫院和沿海醫院是活摘器官的重要推手

原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在幾年內迅速發展,更名為「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成為目前亞洲最大規模的器官移植中心。該中心主任、創辦人沈中陽,於2003年(這個特殊的年份)在北京武警總醫院成立了「武警部隊肝移植研究所」,並擔任所長。 與武警部隊的密切聯繫,是沈中陽所負責的幾個移植單位獲利於新的器官來源的重要因素。

另一個在大陸器官移植界非常活躍,經常接受各種媒體採訪的人物,就是石炳毅,他是甚麼人呢?他是全軍器官移植中心的主任。全軍器官移植中心設立在解放軍總參謀部總醫院(也稱解放軍總醫院第二附屬醫院,解放軍第309醫院)。

在大衛的《血腥的器官摘取》一書中,採訪到了一些曾到大陸做器官移植的病人。這些病人的主刀醫生很多都有軍方背景。一位病人入住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其主刀醫師譚建明同時也是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原九三醫院)的主任醫師,譚建明還在南京軍區駐上海的中心醫院(解放軍第八五醫院)做手術。

書中提到的另一位病人先去了上海華山醫院(復旦大學附屬醫院),準備換肝,接待他的是醫院肝病中心副主任錢建民。等了幾天之後,還是沒有合適的器官。錢建 民就建議病人轉院到上海長征醫院,說那裏更容易弄到器官。上海長征醫院就是第二軍醫大學的附屬醫院。病人轉到長征醫院的當天就找到了一個肝臟器官。

《血腥的器官摘取》還訪問了一位去廣東省東莞市太平人民醫院做腎移植的病人,他的主刀醫生是高偉。太平醫院是非軍方的普通醫院,但是,主刀醫師高偉是第一軍醫大學珠江醫院腎移植科的大夫,高偉同時還在廣東省深圳武警邊防醫院兼職。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在2009年9月採訪了廣州華僑醫院一位配合做移植手術的麻醉科醫生彭雪梅。彭雪梅透露,供體器官的來路很多,「很多是南方醫院拿了 腎以後還送到我們醫院來。就說會有一些門路嘮,但是這不能講嘛,不能公開講嘛。」。 南方醫院是南方醫科大學的第一附屬醫院, 而南方醫科大學的前身是解放軍第一軍醫大學,2004年移交給了廣東省。

衛生部2008年8月啟動的「腎移植科學登記管理系統」 (CSRKT,www.csrkt.org)的數據中心就是由石炳毅所在的解放軍總醫院第二附屬醫院負責。軍隊醫院在中國大陸器官移植領域的地位可見一斑。

在大陸的國際器官旅遊熱潮中,沿海城市的大醫院得天獨厚,更容易招徠病人。如何廣泛的開闢器官來源,建立與軍方或者軍方背景的醫院的關係,就是這些醫院的器官中介所極力鑽營的。

外界對於軍隊如何摘取器官和調配器官,所知不多。但是,軍隊、武警醫院在器官移植上的活躍程度,器官來源上的巨大優勢,與軍隊掌控這些集中營、控制器官來源有著密切關係。

8、其他有關器官來源的問題

「賣腎廣告」是怎麼回事

談到器官來源,讀者可能想到了電線桿上的「賣腎廣告」。這種因生活所迫賣腎到底能成為多大的器官來源呢?

首先,這種器官買賣是明文禁止的非法交易,一旦發現要吃官司的。賣腎者是在鑽一個法律漏洞,就是親屬之間是可以做活體器官移植的,那麼,賣腎的就可以去偽造直系親屬關係,當然這本身就有風險。在利益驅使下,賣腎廣告還真的很猖獗。2004年《新聞晨報》在一篇採訪中說,「賣腎」廣告張貼最為「壯觀」的,是病房區的廁所。一名護士無奈地告訴記者:「沒辦法,到處都是捐腎、賣腎廣告,水根本洗不掉,只有鏟掉、刮掉。」[44]

不過,有多少人賣出腎,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事實上,器官匹配幾率低是最大問題。專家稱,「兩個陌生人之間偶然相遇,配型的機會更少,除非雙方在醫院化驗前已經做了充份的前期準備,但還有一關是任何一個中國醫生都不會慫恿、更不會直接插手這種私下交易───因為那是犯法的。」[45]

有醫生介紹說,摘死囚的成本很低,幾分鐘就解決了,供體不要錢,而且取走器官後不用關心供體本身的康復(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也是如此)。要是從賣腎者那裏 取器官,成本就高了。賣腎的通常都要你十幾二十萬元,還要負責他的生命安全,總得讓他住幾天院恢復吧,等等。 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器官移植科副教授吳剛在2004年底接受《華商晨報》採訪時說,「僅因廣告就貿然非法購買陌生人的腎臟,會『 賠了夫人又折兵』的!」[46]

應該說,賣腎的現象是存在的,也確有人通過這種方法去弄到腎。但是,這並不能成為一個多大規模的器官供體來源。如前文所述,連中國政府都不否認,中國大陸 器官移植的發展,很大程度是被移植市場的巨大利益所驅動,如果使用賣腎者的腎臟,因為成本昂貴,醫院獲利必然大打折扣。所以賣腎廣告雖然滿天飛,賣腎者作 為一種器官來源不可能驅動中國大陸器官移植業的「蓬勃發展」。更重要的是,在2003-2006年的時候,有了更好的來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來源。吳剛在上面提及的《華商晨報》採訪中透露,「因為目前瀋陽市腎源是完全充足的!那些賣腎廣告,是幾乎沒有市場的!」

吳剛所在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國際移植(中國)網絡支援中心在網 站上公開宣稱,他們那裏要腎臟的話最快一個禮拜,不超過一個月。如果手術失敗,還可以在一週內再做第二次手術,還稱等待肝臟器官不超過一個月(見附錄 7)。這些充足的器官是哪裏來的呢?顯然不是電線桿和醫院廁所的賣腎廣告能帶來的。 還有,大家要看到,2003-2006年中國器官移植市場的發展中,肝移植的增長是個重要因素。賣肝的廣告,很少見。

2007年之後,隨著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一來源的消失或者說減少,為了開發新的器官來源,政府開始大力宣傳和鼓勵親屬活體移植,這為假造親屬關係製造了方便,地下賣腎是不是更為猖獗,這是另外一回事,本文關注的是 2003-2006年的蘑菇雲市場。

移植醫院增多,會造成移植數量增加嗎?

有人可能想,是不是那幾年開闢移植手術的醫院大增,特別是三甲醫院的評定要有一定數量的器官移植手術作考核指標,從而造成器官數量大增呢?其實不然。因為 供體短缺是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頸,在醫院少的時候都不夠用,醫院多了,只是造成供體的分流,並不能製造出更多的供體。而且,我們在前面的估算公式中計算的, 是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總量,總量只有那麼多,醫院再多也造不出供體來。

八、活摘器官的演變過程

1、零星個案

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經歷了一個過程。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於1999年7月,最早的器官例子發生在勞教所被打死的法輪功學員身上。在2000年就逐漸披露出一些懷疑被摘取器官的迫害致死案例(這可解釋從2000年開始大陸器官移植數量上已經出現一些增長)。

2000年12月22號,明慧網登出一條來自於中國的消息,「一些邪惡警察正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據悉,僅石家莊某中醫院已分得六個指標」。[47]這大概是最早提到中共在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導了。因為這條消息沒有提供更進一步的細節,而且透露出的信息殘酷得令人難以相信,所以,當時並沒有引起許多人的關注。

2001年2月16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火力發電廠技術員任鵬武(男,33歲)因散發關於天安門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5天後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將任鵬武的器官摘除,然後強行火化。[48]

廣州白雲區法輪功學員郝潤娟,女,2002年2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在廣州白雲看守所遭受殘酷折磨,於2002年3月18日被奪去生命。在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郝潤娟被解剖了屍體,弄得面目皆非。[49]

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孫瑞健,男,29歲,2000年11月進京上訪時被北京公安拘留。12月1日家屬被告知孫在公安押解情況下「跳車死亡」。當孫瑞健的妻子見到遺體時,遺體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異常突出。[50]

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53歲的大法學員傅可姝和34歲的遠房表侄徐根禮,2005年11月在江西井岡山失蹤後,於2006年4月底,在井岡山五指峰發現他們的屍骨。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沒有眉毛,眼球被人挖走,懷疑被盜取了眼角膜。徐根禮身體的腹胸部被切開,家屬認為受害者可能遭到謀殺並被盜取器官。[51]

一位曾在廣州白雲區戒毒所遭關押的男子透露,有一次他看見幾個「白粉仔」(吸毒犯)在毆打一名法輪功學員,正好被戒毒所的一名醫生看見。醫生說:「不要打腰部,腰子有用。」他幾次聽到戒毒所的醫生對那些吸毒者說,打那些法輪功要注意不能打腹部和眼睛。[52]

2、大規模活摘器官

從零星個案盜取器官發展到大規模活摘器官,是在幾個條件的支持下進行的。

條件一:「集中營」的出現

前面講到了很多學員不報姓名住址被轉移到某些地方集中關押地。這種游離於司法系統之外,被軍隊控製的「集中營」式的關押地,為大規模活摘器官準備好了物質上的條件。

條件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

這場迫害是江澤民個人首先發動,進而利用共產黨的整部國家機器,發展為江澤民和共產黨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中共對法輪功實行的是強制轉化, 把轉化率同政績掛鉤,不轉化就往死裏整。「610辦公室」(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對法輪功有一個系統性的滅絕政策,叫做「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據當時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勘察設計管理處處長李百根(現居美國)說,1999年11月30日,「610辦公室」的三個負責人召集了3000個政府官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討論鎮壓法輪功之事。鎮壓幾個月了,但進展很不順利,法輪功學員仍上訪不斷。在這次會上,「610辦公室」的頭目李嵐清,口頭傳達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新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這個政策中共當然沒有寫在文件上,而是屬於口頭傳達下去的。外界主要是通過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勞教所和監獄裏的經歷知道這個政策的。在明慧網上的迫害真相報導中,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提到聽迫害他們的警察或者公安局政保科的人說起過這個滅絕人性的政策。

從這個政策延伸出來的就是,「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這成為了一些警察對付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口頭禪。所以不管多少法輪功學員在非法關押期間被折磨致死(到2009年,明慧網收集到的有名有姓的就有3300多例,實際數字會高得多),中共從來不懲罰肇事的警察,反而樹立成反法輪功標兵,升官加爵。

條件三: 器官移植帶來的巨額金錢利益

如前面所論述的,移植費用異常昂貴,器官移植成為非常賺錢的暴利行業。在中國今天的社會裏,共產主義的信仰已經破滅,傳統的信仰被死死壓制,結果「掙錢」就成為了許多人追求的信仰。不信神的人,沒有了來自神對人行為的約束,為了錢,就敢於無惡不作。

條件四: 用謠言煽動起來的仇恨,從「自焚騙局」到「活摘器官」

自迫害開始,中共就製造了無數的謊言來抹黑法輪功。2001年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最邪惡的一個騙局,煽動起了整個社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這種仇恨驅使下,在金錢的誘惑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肉體滅絕。我們知道,中央電視台自焚節目的慢鏡頭顯示,現場死亡的劉春玲是被公安用物體擊打致死的。[53] 在聯合國「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非政府組織(NGO)「國際教育發展(IED)」發表了對天安門自焚案件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天安門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導演的。[54] 新唐人電視台2002年1月製作的英文錄像片 《偽火》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就是根據中共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錄像節目的慢鏡頭分析製作,揭露了這場自焚是中共導演的騙局。[55] 2002年3月5日長春電視插播的錄像片就是放光明電視台製作的長達25分鐘的電視片《是自焚還是騙局?》,中共從來沒有告訴百姓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實內容。

中共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誣蔑和誹謗,在老百姓中煽動起莫名的仇恨,這為後來幾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準備,使參與者喪失了殺人的「道德負罪感」。

正是中共的迫害和巨大的經濟利益的誘惑,使得零星個案發展到大規模活摘器官。據知情人透露,2001年底就開始有規模化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出現了。

下面的圖示描述了這個過程。

到今天,在中國數百家勞教所裏,仍然關押著大量法輪功學員。明慧網上有很多報導提及被虐殺的學員家屬見不到屍體,而是被警察強行火化。我們相信,在酷刑折磨之中,被打死的學員被盜取器官的現象至今仍然存在。只有徹底制止這場迫害,釋放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才能徹底消除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

3、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只需一小步

很多人聽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慘案的直覺反應是,這怎麼可能呢?醫生下得了手嗎?

如果說中國有著同西方一樣的器官捐贈系統,而且從來沒有盜竊死刑犯器官這種做法,那麼,要說中國大陸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話,這中間的跳躍可能就實在太 大 了。 可是,在中國不是這樣情形。盜竊死刑犯器官已經有了幾十年的歷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被利用的死刑犯常常還沒有斷氣,相當於是變相活摘。在這種背景 下,當中共把法輪功當作國家的敵人,當作比死刑犯還不如的抹黑目標和迫害對像時,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邁出的就只需一小步,而不是那麼不可思議了。

安妮的證詞:前夫參與活摘器官的過程

《血 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一書的作者之一大衛•喬高,在從政之前,曾是出庭律師,也做過檢察官,擁有豐富的調查取證的經驗。大衛•喬高調查詢問過一位前夫曾參與活摘 法輪功學員器官、化名安妮(Annie)的女士。書中有對話記錄。從安妮的證詞中,可以大概了解一下醫生是如何參與及其參與的過程的。

安妮的丈夫是從2001年底開始參與的,負責摘取眼角膜。摘取器官的醫院與做移植手術的醫院是分開的。安妮的丈夫本身是神經外科醫生, 但被招募來幫助取眼角膜(從供體上取器官與給受體做移植是不同的手術)。供體被推進手術室之前,被注射了一種導致心力衰竭的藥物。在一開始,安妮的丈夫並 不知道被摘取的是法輪功學員,而且醫生們是分開摘取器官的。 每次手術後,安妮的丈夫就得到巨額的金錢回報,要比一個普通醫生的工資收入多出數倍。時間一長,反正有大錢可賺,慢慢就不怎麼害怕了,醫生也開始合作在一 起摘取器官。安妮的丈夫就是從合作的其他醫生那裏才知道供體是法輪功學員。安妮到了2003年從丈夫口中知道事情的原委,後來,忍受不了就離婚 了。

我們看到,盜取死刑犯器官的傳統在這裏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對待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來因為有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的那些政策,二來也聽信了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所以醫生們已經習慣不管器官是何來源,都當作死刑犯去對待就行了。一旦在外界的壓力下意識到了這是在殺人,是在犯大罪, 他們很多人又守口如瓶了。

活摘器官的一條龍作業

根據安妮的說法,活摘器官的過程大致如下圖所示。

在這個鏈條上,不同環節有不同的人參與,摘取器官的醫生同移植器官的醫生,可能是同樣的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所以,並不是每個醫生都知道事情的全貌。如果去問醫生器官來源是甚麼,得到的答案也許不一樣,就是因為他們在這條器官鏈上所處的位置不同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器官來源是由軍警控制的,外界很難知道其運作的整個過程。

以「死刑犯」解脫責任

從我們了解到的情況看,大陸器官移植醫生的普遍心態都是不願意去了解供體的真正身份和案情。只要手術做得越多,掙錢就越多,名聲就越大,發表論文也越多, 升主任當官就越快,不願去多想器官來源,反正認定是死刑犯就心安理得了。因為是一條龍作業,到時候按照流程來通知了,說明天誰取器官誰就去,至於這「死刑犯」是真是假,是不是法輪功,究竟是甚麼案情,是否自願捐獻,他們認為跟他們無關。

在這個一條龍作業的鏈條環節上,各個角色都希望能用「死刑犯」來解脫自己的責任。

1)關押法輪功學員的軍警,在中共的封閉式洗腦下,把法輪功學員當作精神病患者,或者死刑犯對待。

2)去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面對手術台上的「死」人,他也就認為那是死刑犯。即使發現供體還沒死,也豁出去了。因為中共槍斃死刑犯時,為了取器官,也常常故意不把死囚打死,已經習慣於這種做法了。

3)給病人移植器官的醫生拿到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如果他並不是直接取器官的人,他就更認為那是死刑犯的器官。

如同安妮的前夫一樣,剛開始真以為是死刑犯,等到後來知道是法輪功學員以後,也早已麻木了,有錢賺就行了。利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早已成形的慣例,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各個環節中,參與者自覺不自覺地仍然把被摘取器官的對像當作死刑犯。

但是,這些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並不是傳統的「死刑犯」,活摘器官就是在殺人。當事情被揭露出來後,這些參與者又因害怕而替中共守口如瓶,這實際上是罪上加罪。

做移植做到著魔

中共的「解放日報」在2005年1月26日發表了一篇題為「乾坤挪移九小時」的文章,講述了上海仁濟醫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夏強做肝移植上癮著魔的事蹟。夏強親自開車來回140公里把72 歲的病人接到醫院做手術。為甚麼對72歲的老人這麼有興趣呢? 因為老人身體狀況極差:肝硬化+肝癌+雙腎結石+腎功能衰竭,黃疸500多,腹水5000 多,臥床已兩月,需要做肝腎聯合移植。夏強的目的是要衝擊亞洲肝腎聯合移植65歲的高齡記錄。夏強對記者說:「對肝移植我是著了魔的」,「我現在簡直像上癮一樣,一天不到病房看病人,心裏就會不踏實;每週至少做2─5 台肝移植,失敗了也不怕,認真總結分析,第二天就會繼續做。」[56]

醫生敬業是好事。為了名利,在事業上去追求,也不是甚麼問題。但是,我們看到了一種移植醫生的心態,他們在這種著魔上癮的狀態之中,每週要做數台手術,渴求的就是源源不斷的供體保障。這樣的情況下,有多少人會去關心供體到底是甚麼人,是不是法輪功學員呢?

不關心並不說明活摘就不存在。

「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納粹「大屠殺」是怎麼發生的

上個世紀40年代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Holocaust)在外界看來,很突然,很不可思議,但是,歷史學家認為,「大屠殺」是德國實行的種族分類清洗運動的自然延伸。早在1920年德國就有人出版了《允許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57 一書,該書首次提出了「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的概念(life unworthy of life)。一些屬於「社會動亂」的人群被劃分為「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這些人包括精神病患者,殘疾人,政治異見者,罪犯,還包括猶太人,羅馬人,非白種和非高加索人。心理學家羅伯特•利夫頓在其著作《醫療屠殺和種族滅絕的心理學》58 一書中提出了納粹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逐漸演變的五大步驟:1)強制絕育。2)消滅不健全的小孩。3)消滅不健全的成人,主要是精神病醫院的患者,採用的是一氧化碳毒氣。4)擴張到猶太集中營裏關押的不健全者。5)演變到對集中營所有被關押的猶太人的大規模屠殺。

很明顯,從「有著對所有生命的尊重」到「大規模屠殺猶太人」是一大步,而從已存在並正在進行的「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到「大規模屠殺猶太人」邁出的就只需一小步。

同樣道理,從沒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一大步,從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所需要邁出的只是一小步。

下面的圖示刻畫了活摘器官之所以發生的環境和土壤。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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