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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錫清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子女要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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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重慶江津六十六歲的大法弟子江錫清在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前幾天被劫持到重慶西山坪勞教所,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江錫清老人去世的整個過程十分蹊蹺,疑點重重,被惡警宣稱「去世」後六個多小時,老人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還都是熱的。老人的子女對父親的死亡非常憤怒,堅持要討說法。以下是他們寫的控訴書,揭露江錫清被迫害的事實。

控訴書

控訴人:江宏、江洪斌、江平、江莉
被控訴人: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事實和理由:2009年1月28日,大年初三,我們66歲高齡的父親江錫清冤死在重慶西山坪勞教所。江錫清:係江津區地稅局退休幹部,66歲,退休前為國家工作四十多年。

一、江錫清被綁架、非法勞教的過程

2008年5月13日,江津區油溪派出所樊雲貴、陳基燦綁架了我母親羅澤會後,又於5月14日上午約9點去江津區地稅局集資樓301室(江錫清住宅)抄家,共約20餘人(公安610、國安、地稅局),並綁架了正在家看汶川大地震新聞報導的父親江錫清,搶走了家中的電腦、手機、打印機、現金1410元及信仰書籍等。2008年5月14日晚大約9點,江錫清從油溪派出所被送至江津看守所。5月14日江洪斌也被國安、610、國稅所的人找去談話,下灣的家被抄,其後被帶到油溪派出所調查、審問,並強迫江洪斌在羅澤會的逮捕證上簽字(當時羅澤會被抓已超過24小時,警察要求江洪斌按他們要求的時間寫)。

後江錫清被非法勞教,家裏人未得到任何通知,至今也沒看到勞教通知書。後來四處打聽才知江錫清被送往西山坪勞教所勞教1年(勞教時間卻是從2008年6月25日起到2009年6月24日止,無故被加四十天)。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江錫清的女兒江宏曾到國安問父親情況,國安的穆超恆狂言,他有權,想整誰就整誰,時間長短由他決定,並揚言道「上次(2000年)江錫清、羅澤會被送洗腦班,當時考慮到你父親年老,工作不好找,家裏又有費用支出,就沒有勞教及判刑的念頭。這次,我要送江錫清勞教1年。」

2008年7月下旬,江宏、張大明、張瀟月(江女兒一家)3人第一次去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探監,才知道60多歲高齡的父親在被「整訓」。探監時,江錫清講到勞教所裏有體罰行為,他被強迫從早到晚罰站。「我年老承受不住,強迫我寫甚麼三書(放棄信仰的決裂書等),作為交換條件,放鬆對我的體罰。之後才能下到七大隊二中隊進行所謂的服刑獄。」此後我們四個兒女及配偶、子女和親戚不定期去看望父親。

2009年1月25日上午(年三十)江錫清打電話給江洪斌報平安時,問到我們母親羅澤會的情況,江洪斌告訴他被判8年,並說過年會去看望她。(江洪斌在去國稅所值班路上接的電話,對方號碼是023-89090131,時間是上午9點10分)

2009年1月27日(初二),江宏、江洪斌、江莉及孫女江貴雨在下午3點過在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二中隊門口要求接見江錫清。數分鐘後,江錫清在監管幹事的監護下被送往大門與家人接見,其間兩歲半的小孫女遞一個玉米棒給爺爺吃,監管幹事不讓吃,父親便把玉米棒遞還給了小孫女說:「爺爺不吃,你們自己吃。」孫女從衣兜裏摸出花生給爺爺講「我有花生」,江洪斌喊女兒給爺爺剝花生,剝出兩粒花生米遞給爺爺,爺爺接過手後未吃,小貴雨看爺爺沒吃,又從衣兜裏摸出花生喊爺爺:「我還有」。後兒子江洪斌談到母親被判刑8年無任何法律程序回單,父親這時放聲痛哭,念道「8年啊,太邪了!」這時監管幹事見勢不對就要父親回舍房,停止接見。父親依依不捨,不肯走,提著塑料凳放聲痛哭,眼巴巴地望著自己的親人,江宏說:「貴雨親一下爺爺。」我父親的嘴唇從鐵門縫裏擠出親了一下心愛的小孫女,江洪斌叫女兒跟爺爺再見,年邁的父親站著目送親人離開,監教幹事在前面又再三催促父親回舍房,兒女們流著淚與父親分別,萬萬沒想到這卻是與父親的永別!

二、勞教所通知我們父親去世後的過程

與父親見面不到二十四小時,2009年1月28日下午3點40幾分,電話鈴響起來,外甥接了電話,對方叫江平接電話,監管幹事告訴江平:江錫清下午2點40多分去世。江平驚訝地叫起來:「我父親死了?」隨後江宏、女婿張大明、江洪斌先後與對方通話,對方告訴江洪斌說:「你父親在重慶市勞教醫療中心,你趕快過來一趟。」掛機五分鐘後又來電話,告知一個電話號碼(未告姓名)叫到西山坪後由他專人接待。

家人找車連忙趕往西山坪,到北碚已是晚上7點20分,車到嘉陵江大橋橋邊,江洪斌與對方聯繫,對方講「我是李幹事,你到七一橋宇訊大酒店來。」因我們不認路,對方十五分鐘後開著一部車牌「A ×××771」的警車到橋邊。江洪斌問「我父親在甚麼地方?我要看人。」李幹事講:「到宇訊大酒店,我們有領導等著你。」到酒店後,李叫我們在賓館裏坐,等他們的領導。江宏問:「我父親在醫院,我們到酒店來做甚麼?」後七大隊大隊長田曉海從樓上下來,對我們四兄妹及親戚身份進行反覆核對,此後又等很長時間。江宏提出:「還要等誰?」對方答:「等公檢法。」江宏說:「這麼簡單的事情為甚麼要等他們?」對方答:「它是我們的監管機構。」江宏說:「公檢法都有車,他們在北碚,這麼近還沒來,我們還要等多久?我只想見我爸爸!」江莉也跟李幹事交涉。李才掏出手機說:「我要請示領導。」他們通話後不到2分鐘,從宇訊大酒店樓上下來一幫人,男的女的很多人都帶有酒氣,他們叫我們開車跟他們的車到殯儀館,約20分鐘後到了殯儀館。一個體形較胖的自稱是殯儀館的人宣布「殯儀館的規章制度」:第一,只能見5分鐘;第二、不准帶手機及通訊工具、攝像、照像器材。他們25人中有一人走在前面開凍庫,其餘的人開始搜身,江宏與張大明衝進凍庫室,四處張望未見父親。

有人喊打開冰櫃,並說只能觀看頭部。江宏看到父親的臉就去摸,發現人中還是熱的,並驚呼道,「我爸沒死,還是活的!」那些人目瞪口呆相互張望不語,江洪斌聽到後趕到冰櫃前,把托父親的鐵板拉出一半,摸其胸口發現是熱的,就呼叫道:「我父親沒死,胸口還是熱的,若死了7個多小時,在冰櫃裏凍這麼久不可能還是熱的,你們來摸摸吧!」然後江洪斌再次摸父親人中。這時那些人才驚醒過來,並試圖推江錫清進冰櫃裏關門,發生爭執。女婿張大明,兒子江洪斌,女兒江宏,江平合力將父親拉出冰櫃並放在地上,驚叫,「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沒死!」父親的姪女婿陳啟強聞聲後摸江錫清的胸口,問旁邊一個公安有無體溫表,答:「哪兒來體溫表?」四女兒摸爸爸的胸口後直奔門外喊打110。裏面便衣警察說,「沒用,公安人員就在這裏。」江莉用13452443366打110報警,110接電話後問清情況後說10分鐘到,江洪斌聞聲用13310210277呼叫110,通話後對方問在甚麼地方,答: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分局儀容儀表殯儀館檢查站,報警內容「我父親沒死,為甚麼放在冰櫃裏凍著,我要呼叫110,快來人吧!」對方講「喊他們不要凍了。」掛機。

江洪斌奔回凍庫告訴他們,不要再放回冰櫃了,放在旁邊,叫江宏、江平她們守著父親。但是在場的公安人員仍然強行把江錫清的身體推進冰櫃,並架著江宏、江平、江莉、張大明強行推出凍庫大門,途中江莉手受傷。西山坪七大隊的管教幹事還手指著江洪斌的鼻子說「你腦殼有問題沒有?」又轉身指著江莉說江莉是敗家子等人身攻擊的語言,並將我們所有的人趕出。陳啟強對殯儀館的人說:「你有沒有老人?」劉華把陳啟強喊到殯儀館一個房間裏給他看江錫清死亡的證明,寫的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打擊,面對這一群公檢法人員,我們冤屈、悲憤、無助,淚只能往心裏咽。

徹夜難眠,第二天天亮,我們又到北碚殯儀館等他們。到中午1點34分與李勇聯繫上,對方要我們到七一橋宇訊大酒店談。到那後又再次反覆詳細審核每個人的身份,包括每個人的電話、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並要求我們只能四個子女去商談,其他親戚只能旁聽。西山坪勞教所的劉華主持,宣讀談話內容,談到我父親死亡過程時,又說江錫清上午「刮痧」,包括胸、背、腳、手、頸等多個部位,「刮痧」後上床午休,下午起床沒動靜,再看人臉蒼白送往場部醫院死亡。並宣布所謂的規定:不按時火化,三至五天就強制火化,到時你們去告執法單位和殯儀館。談話中在場的還有檢察院一分院監管西山坪勞教所的黃主任和姓武的一個檢察官,七大隊大隊長田曉海,二中隊中隊長、指導員,門口由七大隊二中隊的幹事把守,隔壁房間是公安人員等。談話中,家屬提出幾點:

1、西山坪電話通知2點40分人去世,為甚麼時隔7個多小時,人從冰櫃裏拉出來身體還是熱的?
2、江錫清在醫院是如何進行搶救治療的?在有生命危險時同時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子女?
3、西山坪勞教所的警察為甚麼拼命阻擋家屬看人?為甚麼在家屬發現江錫清身體仍然溫軟時,拼命阻止搶救?
4、未到24小時,活人成死人,做何解釋?

雙方談了1個多小時沒有結果。後檢察院黃主任找江宏、張大明、江平,在走廊裏說:「我們出於人道主義,適當的給予經濟補償,但這件事我還要跟西山坪勞教所做工作,而且錢不多。」等等。我們不管他們怎麼說,在父親真實死亡原因未調查清楚之前,拒絕簽字火化。

我們相信父親真實的死亡原因決不會像他們說的那麼簡單。而且父親死亡證明上的年齡是62歲,也與實際年齡不符。可見死亡證明是在如何匆忙的情況下開出來的。開具證明的是勞教所場部醫院一個姓趙的醫生。

1992年8月10日司法部第21號令發布《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動教養人員正常死亡的,憑醫院出具的死亡鑑定,通知其親屬或原單位。其親屬或原單位對死亡原因提出異議要求重新鑑定的,應通知當地檢察機關派人到場,並由法醫再做鑑定。」第六十條規定「勞動教養人員非正常死亡,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檢察機關檢驗,由法醫做出鑑定,通知勞動教養人員親屬或原單位,並報告原審批機關。」

西山坪勞教所和檢察院駐西山坪勞教所檢察室違反司法部《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有關規定。我們要求由有關部門重新組織有家屬代表參加的公開調查。在查清事實真相基礎上,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綜上所述,我們懇請司法及社會各界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為我父親討個說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堅信,真相終會大白於天下,人間自有公道在。

抄送:重慶市人大、重慶市檢察院、重慶市政府勞教管理委員會、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勞教局:

控訴人:江宏、江洪斌、江平、江莉(江錫清子女)
200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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