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丁祖華訴述他被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惡警把我從家中騙出,在距家一段距離的馬路上有一輛警車,下來六、七惡警把我強行往車上拖,當時我身上只穿了件汗衫和短褲,我說:「你們憑甚麼亂抓人?有甚麼手續?」他們不由分說把我強行拉上車。惡警把我非法關在淮安黨校招待所二樓的一個套間裏,讓我交代為法輪功做了哪些事情,我沒有搭理他們。市「六一零」頭目趙凱當著我的面叫惡警往死裏打我,並說:「這東西還敢告我們公安局,膽子不小了,今天讓你嘗嘗法律是甚麼?」(我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邪惡行政拘留,我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議,五天後,我打電話詢問市政府行政覆議處,他們告訴我已立案。兩個月後我來到行政覆議處,他們卻說沒有立案,他們欺騙了我。)
在「六一零」頭目趙凱的指使下,惡警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毒打我,那個所謂的常大隊將我打昏了還說我是裝的,特別是惡警王建淮,逼我坐在水泥地坪上,兩腿伸直,兩手平舉和雙腿平行,不准將手落下,一落下就打,就用拖鞋拼命地打我的嘴巴,一天二十四小時不停的打,他們一天二十四小時分三、四班輪流值班輪番毒打我,不給我睡覺,手一旦落下,它們就用打火機、蚊香燒我的手臂下面,兩個小臂下燒了許多疤,邪惡王建淮還用手拔我的頭髮,幾根幾根地拔,最後還站在我的腿上用皮鞋使勁的踩我的小腿,真是鑽心頭骨難以忍受的痛苦。
就這樣將我折磨了五天五夜,十七日才把我送到看守所。後來非法開庭時也沒有通知我的家人,從頭到尾都是秘密審判,我只說了兩、三句話,所謂法庭就不讓說了,他們說:「是我們在審判你。」那潛台詞就是不是你在審判我,最後他們非法判我三年半徒刑。
在泗洪監獄裏,惡警用兩、三個犯人監控一個法輪功學員,那些刑事犯大多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所以他們也不管這個事,也有極個別的會秘密向惡警報告大法弟子的行蹤,以獲得減刑。
我們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行為,強加在我們頭上的一切誣陷不實之詞應當統統推翻,還我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