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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市大法弟子羅紅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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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2009年3月3日,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法院和省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無任何開庭審理的情況下非法判羅紅四年徒刑,預謀送監獄迫害,並在沒通知家人前先下判決書。現羅紅已決定上訴,要求駁回原判,無罪釋放。

2008年6月4日奧運期間,衡陽市國安、市610、人民路派出所等人員闖入羅紅家中,以她修煉法輪功和家裏有法輪功資料為由將她綁架並抄家,搶走她個人財物(電腦、打印機、耗材和大法書等物),凍結她在銀行的一切資產。然後將她非法關押在市一看守所迫害到現在。

家住衡陽市人民路的羅紅在此前就多次遭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一年。以下是部份迫害事實。

99年10月份羅紅在衡陽市西湖公園鍛煉身體,因她煉的是法輪功,而被西湖派出所綁架到衡陽市拘留所迫害一個半月。

2000年為還師父清白、為大法討回公道羅紅兩次去北京上訪。第一次上火車前被衡陽火車站派出所綁架。在白沙州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半月。第二次走上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天安門廣場派出所綁架。在白沙州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半年。

2000年農曆12月24日過小年了,上午11點石鼓區街道居委會和瀟湘派出所闖入羅紅家中把人抓走,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綁架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迫害一年多。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所以法輪功在任何國家完全是合法的,一切鎮壓與迫害都是違法的,都是在犯罪。在此,我們奉勸那些還在跟隨中共惡黨的人,為自己和家人著想,立即停止迫害善良的法輪大法弟子,並立即無條件釋放羅紅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否則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無盡的災難甚至是失去生命。真心希望你們能夠正視自己的危險處境,停止行惡,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未來。

衡陽市石鼓區法院院長:  王小長   51 歲
 辦公電話:0734-8292420  住宅電話:0734-8291007 手機:13807345150
衡陽市石鼓區法院正處級審判員:  周光宇  59歲
辦公電話:0734-8291102   住宅電話:0734-8291217    手機: 15973410965
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檢察長:   范崇德  45歲
  辦公電話:0734-8291222     手機: 13707471988
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正處級檢察員: 邱光彩  57歲
辦公電話:0734-8291590   住宅電話:0734-8291943 手機: 13907344856
衡陽市石鼓區委政法委副書記610辦主任: 唐和太 55歲
辦公電話:0734-8257610   住宅電話:0734-8712469 手機: 1370734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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