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安市大法弟子趙明華,女,一九九八年前後得法,是一名優秀的小學教師,工作中兢兢業業,性格溫柔、善良、賢淑,對待學生們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丈夫李豔奎,遷安市農業銀行職工,也是一名大法弟子。生有一女孩,同父母生活在一起,祖孫三代,其樂融融。
可是,原本和諧美滿的家庭,卻因為邪惡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從此,失去了很多歡樂的時光,陰雲籠罩著這個家庭。
二零零七年十月,夫妻雙雙被遷安國保大隊哈福龍幾人強行綁架,至今還被非法關押在遷安市看守所中,已經有一年零六個月的時間了,而且嚴重超過了法定的審理羈押時限,嚴重地侵犯了人權。
在被綁架後,二人都遭到了電棍的電擊,惡警多次刑訊逼供,誘騙所謂的供詞。其丈夫被惡警以談話為由綁架,沒出示任何證據,惡警穿便衣執行偽公務,也沒有通知農行領導。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二人被無罪釋放,但又被強行關入洗腦班,惡警不許回家。國保大隊的惡警們為了邀功請賞,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將夫妻二人非法逮捕,第二次被關入遷安市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檢察院將二人起訴至法院,但因不構成犯罪,卷宗被退回公安局。公安局的惡警們又繼續羅列、編造罪名,甚至偽造、誇大事實,比如:將一本書說成是多少多少張,以此虛增數量,用來顯示數額的巨大,構陷當事人。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夫妻二人再被起訴至法院。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法院第一次開庭。本應無罪釋放,法院至今仍拒不放人。
在此之前,也就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趙明華還在洗腦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五百六十七天,勒索現金四千五百三十六元,並扣發工資。同時,遭受了在太陽底下曝曬、跑步、強制洗腦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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