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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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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二零零三年四月份,我被惡警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遭非法關押、迫害四年半之久。

當時正值薩斯,惡警將我們五名大法弟子與五名刑事犯一同關在集訓監區一間教室,白天坐板凳,晚上睡桌子,大小便有犯人專門監視,集訓監區惡警大隊長王小立逼我們五名大法弟子背監規,不背罰我們站數小時,其中呂紅芳已經七十多歲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同修王金范被關小號,我去找大隊,遭惡警陶丹丹用蠅拍抽我臉,副大隊呂某打我耳光。

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一天晚飯後,我又被惡警拉到三隊二監區,惡警因我拒絕奴工勞動,連續幾天罰我站、蹲,有時直到後半夜。參加迫害者:有大隊長趙希玲、獄警張某、犯人姜英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末,三十幾名大法弟子反迫害,惡警將我們拖出室外凍,第一天站著不許戴帽子,把衣服袖子卷上,手臂露外面。頭髮剪到露耳朵,不許喝水,吃飯也必須站在露天吃。晚上獄警逼我們在監舍坐小板凳,不許睡覺,叫犯人手裏拿著棍子監視,看見誰打盹就捅。早上每人半個饅頭。第二天早上獄警又把我們拖出去凍,一會又逼跑步,從早上開始一直跑到中午,吃完飯又逼著跑,不跑就打,犯人在外面圍一大圈,誰不跑犯人就踹、踢、打。同修張麗被惡警大隊長張華用電棍電;王豔也被防暴大隊惡警用電棍電。我跑步跟不上,被惡警於波踹倒在地,犯人把我拖到雪堆上,把衣服拽上,只露線衣,肚子貼在雪堆上,手往冰稜子上磕,都紮出鮮血,他們又將我拽起來「蹾」,反覆幾次,連續逼跑了兩天。同修王丹、湯恆芬腿被拉傷,第三天晚上,氣急敗壞的大隊長王華指使犯人給我們大法弟子每人囚服背上縫一塊紅布,上面用墨寫著:二監區犯人某某某。我們拽下來不帶,惡警就給我們連棉衣一塊扒下來。第四天早上,我們不配合邪惡,不出去,防暴大隊三名惡警抓起小板凳砸打我們,有的小板凳都砸碎了,喊叫聲響徹整個車間監舍。我被兩名犯人強行抬出室外。這次迫害持續了一個多星期,同修於秀蘭雙手被凍黑後關進小號。參與迫害者:大隊長楊華,趙希鈴,獄警孫某某,於波等,犯人姜英、劉豔等,防暴大隊獄警。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我被拉到一隊二監區獄警辦公室碼坐小板凳,只有地板塊大小的地方,由犯人監視定時上廁所、吃飯,不許互相說話、不許活動。

三月八日,同修謝亞芹因要求上廁所,被犯人王翠玲打耳光,我們制止王翠玲行惡。惡警孫健叫囂「你們不是犯人把囚服脫了呀」。我們同牢房三十幾名大法弟子都脫了囚服。下午一點多,惡警大隊長崔紅梅、夏鳳英帶著惡警鄭羽、孫健等犯人拿著繩子把我們分別拖到監舍,綁到床梯子上。第二天下午三點多,犯人韓紅偉、辛立榮把我從六樓監舍拉到五樓南邊一個屋裏,親眼目睹同修姚玉明(被迫害致死)雙手被反扣在床欄上站不起蹲不下,跪在地上,又有幾名犯人把同修張淑芬腳下先墊上小凳子吊在二層床鋪最高點,然後把凳子踢開,一會兒,犯人又把我帶到沒有監控的屋裏吊在二層床上。晚上犯人王圓圓拽著我的頭髮打耳光、踢陰部,到晚上八點左右放下。

二零零四年五月,在五樓監舍,在反迫害中,我被犯人唐輝按倒在地,我喊『法輪大法好』。犯人唐輝用腳踩在我身上,犯人劉曉光用封條封我嘴,後又把我拖進監舍,第二天晚上我不參加點名,犯人邵紅玲捏我,點名後獄長劉志強和我們談話,我問劉志強:犯人捏人你管不管?劉說:這可不好辦,我是男人不方便檢查哪有傷,犯人是代表政府工作的。

當晚下令把我們五樓全體同修分別扣在各屋床梯子上站立十幾個小時,第二天中午犯人劉曉光、滕鳳英、張某某等六人把我和宋青在二層床頂最高處上大掛。五分鐘放下後又扣在床梯子上站到晚上七點多。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搜身為名(實質是搜我們經文)在獄警鄭羽、於洪波帶領下,把在監控室的大法弟子強行搜身,大法弟子高桂珍不堪屈辱撞鐵櫃子上被攔住,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踹了一腳,獄警鄭羽視而不見又把我拖到走廊戴上手銬,搜身完畢後才打開,晚上點名時大法弟子張林文向獄政科反映迫害經過,被犯人拽回,我與同修於秀英上前制止迫害,被犯人樂樂強行拽回監舍後,獄警劉曉芳不問事情因由把我和於秀英扣在床梯子上,經過一天的折磨晚上我倒在廁所,臉色發白,渾身冰涼,被抬到床上扣了四天。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同修張林文、張晶、張曉波、關素玲、張麗萍等人被迫害上大掛,我找獄警說明事實,要求停止迫害,脫掉囚服。被帶回監舍,下午獄警劉恆、張敏,帶領犯人盛巧妹、張秀園六人把我按倒在地強行套上囚服上大掛,並用床單把門擋上。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我要求寫信,不給紙筆,我與同修李秀英絕食二天後獄警張敏帶領犯人李麗等人強行灌食,犯人商曉梅拿著鼻管在我兩個鼻孔裏轉圈,攪來攪去,地上流了一灘血。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我立掌發正念,被犯人侯麗萍、王麗影、張峰打了一上午,腿上、腳上都是傷痕。

二零零五年,我們不配合上監控室(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被迫碼小板凳被犯人看管),反迫害中我們每天都被犯人拖、拉、拽強行穿囚服數月之久。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生了更加殘酷的一場迫害。監獄惡警下令所有出工、不出工的法輪功都被關在監舍不許出屋,有的甚至把門窗都用報紙糊上,大法弟子不許見面、說話、上廁所,一個屋一個屋上,由兩個包夾看管一個法輪功,吃飯不許洗碗,由包夾刷,早、晚在屋裏洗臉,由包夾倒水,高興時不說啥,不高興時罵幾句,還說侍候著你們甚麼話都罵,由六點起床開始碼坐一天不許上床直到晚上八點點名後上床休息,上床後不許坐著,必須躺著,包夾和值夜剛交替班,夜崗犯人一會就進屋看看閉沒閉眼,並備有監控筆錄,監獄統一發給包夾一屋一本黑色帶皮筆記本,把每個大法弟子言行舉止,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記的一清二楚。我看過犯人盧珊珊記的,都是按照自己的觀念寫的,高興時寫幾句「好」的,不高興時寫上幾句「不好」的,然後拿到獄警辦公室簽字。由獄警於洪波、明天英負責。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中午飯後,我堅持立掌發正念,被號長李豔萍看見,犯人王振霞、盧珊說:「這回撞到槍口上了,要是讓大隊知道我們失職沒管你,我們的日子不好過,你的日子也不好過。」說完就開始打我,打了一會兒盧突然一腳踹在我的胸口,把我踹倒在地上,又抬手往頭上打,額頭被打出一個包。

二零零七年二月剛剛過完年,犯人李某拿白單進屋對我說了一番不堪入耳的話,見我沒反應氣急敗壞的讓我驗收白單,我不看,犯人李某對我又推又拽,還用膝蓋頂我的腰,大罵持續一個多小時,犯人包夾王振霞、盧珊珊幫兇。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因連續數月屢次遭受犯人的打罵、摧殘,我洗衣服時心跳劇烈,嘴唇發紫。獄警於洪波讓我吃藥,條件是吃藥就不去監獄醫院,不吃就去,我說:我這不是病,是長期迫害造成的,不去。於洪波說不上醫院就寫保證,證明你出現生命危險與監獄無關。我說把人打壞了還要寫保證,驗傷我去,看病沒有是打傷的,就這樣沒去。

以上是我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四年半的受迫害情況。其實也是幾年中的冰山一角,現在還有很多被非法關押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正遭受非人的折磨,希望各界正義人士給予支持與幫助,停止迫害、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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