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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杜子國被邪黨法院重判八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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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2008年6月,大法弟子杜子國在黃梅白湖附近貼真相,被惡人舉報,隨後被黃梅鄉派出所和黃梅縣國保大隊綁架。2009年1月14日,被黃梅縣法院非法重判八年。杜子國提出上訴,黃岡市中級法院違法操作,無視杜子國要請律師的要求,未經開庭,直接裁定維持原判。目前,杜子國不知被關押何處。


杜子國

杜子國,男,30多歲,湖北仙桃人,父母早亡,現有一哥哥在家。杜子國從大學化學系畢業,畢業後在上海某公司從事化學專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深得公司器重。後因當地公安騷擾迫害,被迫轉到湖北黃梅縣,繼續從事其專業產品生產技術工作。他研究的特種化工樹脂類產品主要用於出口,是國內獨家生產,為國家創造了一定的外匯收入,為公司創造了很好的效益,而其潛在價值及效益,更是無可限量。現在因杜子國被非法迫害,失去了技術方面的支持,公司已經停產,工人面臨失業。

2008年6月6日上午,有兩個便衣到杜子國工作單位,在沒有出示工作證件的情況下,以查暫住證的名義,查看了杜子國的身份證,然後打電話說「是的」,就要求杜子國到他們那兒辦暫住證,杜子國說他騎車去,他們說不行,又來了兩個人,開著麵包車進來的,直接把杜子國拉到麵包車上,開到杉松派出所,不是當地派出所。

國保在派出所等著,兩個國保,一個胖一點的國保上來就對杜子國拳打腳踢,同時有人到杜子國單位查抄,在辦公室查抄了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法輪功的書籍資料、光盤等,後來又逼問杜子國,告訴公司保險櫃的密碼,警察打開保險櫃,不僅抄走了一些製作的資料,還將公司的公章、支票、匯票、還有兩個存摺,農行存摺上有3萬7千多元,建行存摺上有7、8百元錢,還從公司職工的手上拿走了杜子國的銀行卡,到現在還沒歸還。

到了下午6、7點,又把杜子國帶到濯港派出所對杜子國進行審訊,他們把杜子國銬在一個長凳上,他們分了三個班,每班兩人對杜子國輪番審訊,直到6月8日中午,中間一天一個饅頭,不讓睡覺,一瞌睡就用手敲腦袋、或用手翻眼睛、或用水往臉上潑。這些人不告訴杜子國他們的名字。開始民警和國保一起非法審訊,後來是國保來審,國保穿便衣,說是國保的。他們說杜子國製作資料、網上傳播圖片,下載資料,問他有無同案,他說沒有。之後,送杜子國到這個黃梅縣看守所,到時是6月8日中午,讓杜子國在拘留證上簽字。

7月14日,公安人員拿逮捕證讓杜子國簽字,杜子國拒簽。9月11日,檢察院將權利告知書讓看守所人員轉告杜子國。11月11日,黃梅縣檢察院公訴科的兩個人到看守所非法提訊杜子國,杜子國向他們反映了公安人員嚴刑逼供、不讓睡覺的事,但公訴員沒記錄。

12月25日,法院的一男性法官將起訴書送給杜子國,沒有出示證件,沒告知姓名、職務,他將起訴書念了一遍,問杜子國請不請律師,杜子國要求請律師。之後3-4天,一黃梅縣律師何勁松到看守所會見杜子國。

2009年元月6日上午開庭,在黃梅縣法院,開庭前,沒有告訴杜子國何時開庭,也沒有告知合議庭組成,直接將他提到法院後,他才知道是開庭。請的當地的這個律師不明真相,而且迫於當地公檢法的權威,不敢認真辯護,沒起到了相應的效果。他哥哥和一個職工來旁聽,之後休庭。在庭審中,杜子國一說話,審判長就阻止他。

元月14日,黃梅縣法院非法判杜子國有期徒刑8年。元月19日,杜子國寫了上訴狀,3月27日黃岡中院的兩個法官(其中一個叫鐘新階)到看守所提訊杜子國,沒有告知杜子國他們的職務以及是否開庭等,最後問杜子國是否請律師,有何要求?杜子國說要請律師,要求改判。之後就再無音信。

4月13日,杜子國親屬委託聘請的二審律師到黃梅縣看守所了解情況時,看守所也說沒聽說二審結論已出來,結果律師到黃岡中院辦理手續時,黃岡中院說3月30日二審辦理手續時裁定已出來,維持原判。律師到黃岡中院後的第二天,4月14日,黃岡中院就將裁定書就送到黃梅縣看守所,並於當天秘密將杜子國押走,也沒有通知杜子國家人或單位。現在杜子國不知被關押在何處。

律師就杜子國的案情明確說:「杜子國沒有違法行為,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擁有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杜子國信法輪功是宗教信仰自由,宣傳法輪功包括有些對政府批評的東西也是公民言論自由的範圍,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其它任何限制剝奪這種權利的法律都是無效的。信法輪功和宣傳法輪功並不等於信邪教和宣傳邪教,也更沒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人們只是聽到媒體宣傳法輪功是邪教,中國現在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邪教,只是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報紙宣傳不等於法律,實際上是違法宣傳,它根本不是法律。實際上(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公檢法是執法犯法,我們律師參與辯護就是要告訴法官、檢察官和公安警察,他們是違法的,是他們在破壞法律實施。」

既然杜子國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判八年徒刑,必須構成四個必備要素:
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
B. 主觀方面(當事人具有「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的目的和動機嗎?是故意還是過失?)
C. 犯罪客體(當事人究竟破壞了哪部或哪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是破壞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全部還是其中的某些條款。)
D. 客觀方面(當事人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影響多大?是既遂還是未遂?有甚麼樣的社會危害性,總之本人犯罪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傷害實施是甚麼?在哪裏?)

那麼杜子國到底破壞了哪部或哪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呢?又破壞到甚麼程度了呢?法院的判決書裏也沒說明這個問題,也不可能說明得了這個問題,因為杜子國根本就沒有違法行為、沒有破壞法律實施。

中國也自稱是一個憲政制的社會主義現代國家,聲稱致力於推動國家向著自由、民主、文明、法制的方向前進。中國老百姓是最善良最樸素的人民了,老百姓只是想有個自己的家,能住上自己的房子,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老百姓不敢奢望甚麼夢想,只想通過自己的勤勞付出得到應有的回報,好好上班工作、安心下班回家。杜子國運用自己所學知識,潛心科研,成功研究配製了特種化工樹脂,為社會創造價值,就是這樣的科技人才,現在卻被黃梅縣公檢法違法枉判,被關押在監獄迫害。



黃梅縣邪黨法院

黃梅縣邪黨檢察院

黃梅縣看守所

迫害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
綁架杜子國的黃梅濯港派出所 電話0713-3386969 郵政編碼435507 所長:胡曉斌
黃梅縣濯港鎮政府辦公室電話/傳真:0713-3388130 地址:湖北省黃梅縣濯港鎮濯東街一號
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縣國保大隊
縣國保大隊原大隊長:何飛雄 13409981818 曾經瘋狂一時,後被曝光後有所收斂。
現大隊長:陳建中(外號陳大),此人心狠手辣、狡猾,因為怕曝光,長期對外用名:陳大,如有人在公開場合叫他真名,他會暴跳如雷,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幫兇。
陳其:陳建中的副手,其手段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迫害善良,助紂為虐。
項火記:開車司機,(爪牙)不遺餘力地鞍前馬後犯下不少罪業,整人抄家總是首當其衝,出謀劃策害人為樂。
濯港派出所所長:胡曉斌
濯港派出所警員:彭凌然 13986539333 * 綁架大法弟子杜子國的直接參與者。
黃梅縣法院審判長:盛繼承 0713-3351029 * 非法判刑杜子國八年冤獄的主審官。
黃梅縣公安局: 0713-3321430-3850
黃梅縣公安局長:郭小也 -3850 13971706705
黃梅縣公安局長副局長等相關人員名單按職務大小順序排列:
黃志超: 0713-3321430-(轉)3833(以下類似) 13907255150 (主管迫害法輪功)
呂梅坤: -3896 13907255005
石春生: -3896 13907254849
謝福亮: -3833 13707255009
黃樹國: -3830 13971706777
楊 平: -3830 13907255478
徐少林: -3830 13807256982
何 敏: -3830 13907254906
袁祖安: -3830 13409886758
董斌祥: -3850 13807256969
肖志平: -3850 13995917572
黃梅縣政法委辦公室 0713-3321788 傳真 0713-3329995
黃梅縣政法委相關人員名單按職務大小順序排列:
桂建義: 0713-3329991 * 3325198 13971737518
張志君: 0713-3329980 * 3322888 13986535666
黃誠斌: 0713-3322187  13635871238
柯國奎: 0713-3329995 * 3323516 13871976789
熊 飛: 0713-3329981  13397250719
徐飛輪: 13377921881
馬志軍: 13227320866
黃梅縣法院: 0713-3351041
黃梅縣法院院長:梅國雄 0713-3351058  13886426888
副院長等相關人員名單按職務大小順序排列:
劉建華 0713-3320058  13986562589
吳烽奇 0713-3325559  13986552616
李遠新 0713-3351003  13593675908
董澤金 0713-3325761  13707255679
黃少華 0713-3327863  13907254608
劉江偉 0713-3351008  13707257869
梅錦芳 0713-3351031  13971719858
刑事庭長:樂丙雄0713-3351042 * 3325782  13339962899
黃梅縣檢察院: 0713-3326638 傳真 0713-3326474
黃梅縣檢察院檢察長:楊戩 0713-3329908  13597581888
副檢察長等相關人員名單按職務大小順序排列:
王江峰: 0713-3326976  13707257326
魯建芳: 0713-3326516  15997362089
石河水: 0713-332580*  13477668666
王曉波: 0713-3329461  13872036999
程金國: 0713-3326526 * 3332199
周曙光: 0713-3326660 * 3325869
王懷金: 0713-3326672  13339955316
何 勇: 0713-3326638  13907254856
程仲仔: 0713-3326656  13971706865
張漢兵: 0713-3326667  13707257510
左剛華: 0713-3326575  13886431108
黃梅縣司法局局長: 王維 0713-3336089  13871976888
副局等相關人員名單按職務大小順序排列:
金國慶: 713-3336666  13971706666
楊年良: 713-3338616  13367133087
石文明: 713-3332783  13477613666
陳紅燕: 713-3332753  13972706707
方棟本: 713-3333153  13117085000
黃梅縣縣委書記:吳海濤 0713-3333899  13707256185
黃梅縣縣長: 於建堂 0713-3321322  13907250966
黃梅縣縣委辦公室: 0713-3335360 * 3321320 * 3324443 * 3323230
黃梅縣人大常委: 0713-3321966
副隊長 陳某
司機 項某
前任隊長 何飛雄 手機:13409981818。
縣檢察院檢察長:楊戩0713-3329908 13597581888
副檢察長:王江峰 0713-3326976  13707257306
縣法院:電話 0713-3351041
院長:梅國雄0713-3351058  13886426888
副院長:劉建華 0713-3320058  13986562589
吳峰奇 0713-3325559 13986552614
縣政法委  電話 0713-3321788 傳真:0713-3329995
桂建義 0713-3329991  3325198 13971737518
張志君  0713-3329980  3322888  13986535666
縣司法局局長: 王維 0713-3336098  13871976888
金國慶 0713-3336666 13971706666
黃岡市中級法院:地址: 黃岡市黃州區赤壁大道。 郵編:463100 電話:0713─8617021
主審法官 盛繼承 0713-3351029
刑事庭審法官 樂丙雄 辦公電話0713-3351042,住宅電話:0713-3325782,手機:13339962899
黃梅縣公安局電話:0713-3324491 局長:郭小也
縣委書記:吳海濤 電話:0713-3337899,手機:13707256185
縣長:於建堂 電話:0713-3321322,手機:13907250966
縣委辦公室 電話0713-3335360,3321320,3324443,3323230
縣人大常委會 電話:0713-332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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