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大法的支持者成為堅定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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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當我提筆寫這篇心得交流時,我的修煉歷程中的一幕幕又出現在眼前……

我今年四十五歲,曾是一名很有能力的職業女性。九六年丈夫得法,為支持丈夫學法煉功,我基本承攬一切家務,並藉工作外出機會幫助丈夫和大法弟子帶回《轉法輪》等書籍。丈夫時常給我講《轉法輪》中大法師父的話。孩子是小弟子,有時我幫著孩子讀法,丈夫告訴我要按著書上說的做。

我在某企業上班。九六年夏天一次處理業務時,發現客戶多付了三千元貨款,我主動退了回去,對方經理很感動,我說:「我丈夫是學法輪功的,法輪功教人向善,告訴人做好事,不做壞事,我是按著大法的要求做。」這位經理很感慨:「原來法輪功這麼好!」

九七年我給北京一客戶發貨時,因質量問題對方要求我單位賠償一千六百元,單位領導不同意,我便拿出自家的錢賠給客戶但沒說是我個人的錢。後來對方再與我單位合作時,從會計那裏知道我單位沒賠給他們錢,對方經理就來問我為甚麼這樣做,我告訴他們:「因為我丈夫是學法輪功的,法輪功書上寫著遇事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要對別人好,我發給你們公司的貨,在質量上出了問題那就是我的責任,單位不賠我賠,不能讓你們公司受損。」對方經理當即拿出八百元說:「妹子,這錢退給你一半,法輪功這麼好,你這個法輪功家屬我認定了,回去告訴你丈夫,在北京有一個永遠支持法輪功的兄長。謝謝你,謝謝法輪功!」之後他告訴我他是中央某高官的近親。

不僅如此,連以前在工作中由於工作關係得到的好處,只要能想起來的我全部都退還回去,客戶問原因,就告訴他們我知道大法好,要按法輪功師父要求他的弟子那樣要求自己,才這樣做的。

一天我在客廳沙發休息織毛衣,丈夫在臥室聽師父講法錄音,我看到師父坐著蓮花笑瞇瞇的到我家來了,我忙喊丈夫:「你快出來,你的老師坐著蓮花到咱家來了。」丈夫到客廳問我:「在哪裏,我怎麼沒看見?」丈夫說:「你的緣份太大了,我整天學法煉功甚麼都沒看見過,你能看見師父坐蓮花到咱家來,可能是師父給你開天目了。」從那以後,我睜眼閉眼都能看到許多另外空間的景象,法輪呀,山水,花草啊,亭台樓閣,古代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晨,我丈夫學法小組說去北京護法,我給丈夫安排了車,帶上五千元錢,還有吃的用的又帶著孩子陪他去了北京。

到了天安門廣場,很多便衣在盤查過往行人,我們躲過盤查,領孩子從天安門步行至府右街,一個出租車司機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是千萬不要告訴他們(便衣),右邊的車是專門拉從外地進京的法輪功的,都送到大興關押起來了。聽了這話我們又往回走,到地安門(當時是下午三點左右)時就聽到馬路旁門市裏播放誣蔑取締法輪功的新聞,這一刻我們驚呆了,怎麼會這樣呢?我們又回到天安門廣場,靜靜的坐在那裏。傍晚丈夫所在地公安局警察及單位領導找到我們,就把我們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在那裏關了許多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這些大法弟子告訴警察電視上說的都是假的,師父是清白的。當時我五歲的孩子還告訴警察,他是大法弟子,煉法輪功兩年了。警察抱起孩子說,這孩子真勇敢!還給了孩子一些吃的。

晚上,我們被從天安門劫持到當地,關押在丈夫的單位,不許睡覺,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電視謊言,第二天又被綁架送到全部武警戒備的洗腦班。在那裏我目睹了邪惡的流氓是怎樣的沒有人性,他們用繩子捆綁堅定的大法學員,把她們關在單人不能站立的鐵籠子內,不許吃喝,不許大小便,對大法弟子非法實施非人的酷刑……

從洗腦班回來之後,在這種非人的折磨和高壓的恐怖下,丈夫開始消沉、彷徨。一天丈夫躺在床上悶悶不樂,我看到了金光閃閃的「真、善、忍」三個大字,還有大法輪,我立刻告訴丈夫:「你不能不相信大法,電視上說的都是假的。」丈夫一下從床上坐起來,意志堅強起來,在以後的日子裏,我把自己看到的都告訴他,我看到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有很小的佛,身體是透明的…,這樣也增強了丈夫的信心。

從二零零零~二零零二年,流氓惡黨曾三次對我們進行非法抄家迫害,搶走存摺及現金十餘萬。

日常騷擾更是不斷。為了保護丈夫,每次我都將他們拒之門外,更不讓他們見到丈夫。一次丈夫單位一工作人員到我家讓填一個甚麼法輪功的表,我沒讓她進門,她到樓下便破口大罵:「我是甚麼職務,還從來沒有人敢這樣對我,你們家煉法輪功也不怕丟人,整天讓公安局找,有本事你們永遠煉,把共產黨煉垮了。今天這事在我這不算完,我要彙報××領導,讓她來找你們!」正是夏天傍晚又是下班時間,她一鬧,樓下圍過來了好多人,我對她也沒客氣,隔窗對她說:「我警告你,不管你是誰,你們幹的都是違法的事,是不光明磊落的事!你們有甚麼資格、理由要求我們聽你的?我們不偷不搶,不殺人不放火,勤勤懇懇工作,實實在在做人,不招誰不惹誰,煉不煉法輪功是我們自己的事,共產黨垮不垮和我們沒關係,你們所作所為已經影響了我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對我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不希望看到你們。」圍觀的人都說,你們有事沒事總找人家,太無聊了。在眾人的指責中,她灰溜溜的走了。

丈夫說:「你為我付出太多了!」我說:「你們的師父蒙難受冤你不能坐視,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為你師父伸冤義不容辭。他們不讓上北京說公道話,咱們就告訴自己的親朋好友,告訴咱們所有認識的人,我和你是一家,我幫著你。」

後來我辭職,不論白天黑夜,我就用大量的時間講真相,城區、農村,只要去過的地方都發到了。這樣我覺的丈夫在良心上才能對得起師父。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新上任的六一零頭目和新任公安局長到我家找我丈夫,我拒絕了他們,但不知邪惡已僱用了鄰居對我家進行監視。一次我丈夫去親戚家,被鄰居舉報,惡警將我丈夫從親戚家綁架到公安局關押在留置室。我連夜到公安局找局長要人,後半夜兩點我將丈夫接回家。

但之後,公安局動用了刑警大隊的惡警及十幾輛警車把我從家中綁架到了政保科,逼我罵師父,罵大法,寫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告訴他們:「你們打我是執法犯法,罵人是不道德的行為,你們非讓我罵我就罵你們吧!你們多少次抄我家,勒索財物,你們就是土匪流氓!」他們氣急敗壞彙報頭目:「她比法輪功還頑固。」第二天他們就把我關押到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我結識了三位大法弟子,他們給我背法,教我背《洪吟》。惡警讓我寫「認識」,我就寫了二十多頁他們對我的迫害和對法輪功迫害的真相,讓看守所的警察遞交政保科。

兩月後兩位大法弟子老大姐被非法勞教,一個被轉到拘留所迫害。剩下我不知該怎麼辦,那時候並不懂甚麼是「正法」,甚麼是「證實法」,心一橫,我就想:甚麼是正法?那就是讓看守所裏所有的人,警察、犯人都知道大法好,正完了就回家。於是我買了信紙開始寫法輪功怎麼好,邪惡怎麼迫害法輪功,把上致江××,下至六一零和公安局政保科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事實真相都寫出來,寫完後我就交給所長、警察、犯人(勞動號)看,他們都願意看,於是我就天天寫。幾位大姐曾教我發正念,還說:「你為丈夫(大法弟子)付出那麼多,師父一定會管你的。」我就憑著只會背的那兩首《洪吟二》:「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洪吟二》〈正念正行〉)和「悠悠萬世緣 大法一線牽 難中煉金體 何故步姍姍」(《洪吟二》〈神路難〉),堅定的發著正念。看到看守所另外空間黑手爛鬼和許許多多變異生命瞬間被解體了,有時打不過它們我就調動法輪,馬上它們就被法輪打碎解體。一次看到一個變異生命把看守所所長關進了一個黑黑的地方(此所長非常支持大法),我伸手一把拉著他飛了起來將他送到一個安全的地方。

由於每天寫揭露邪惡的真相,看守所的幾個所長、幹警都知道大法好,勞動號犯人送飯時到了我所在的監室就喊:「法輪大法好!」大約過了二十多天我被放回了家。

二零零三年國保大隊惡警把我綁架到洗腦班考試,我把試卷撕了。六一零頭目和公安局副局長暴跳如雷,兩名惡警又將我綁架關押至看守所,因為我不寫所謂的認識,在公安局國保大隊,他們對我實施了歷史罕見的酷刑,之後將我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我從勞教所回來後被邪惡迫害成健忘症,甚麼都想不起來了,甚麼人也不認識,出去買東西不知道錢怎麼花,更別提業務了,看到丈夫和孩子好像是在很遙遠的年代的一種隱隱的印象,從樓上往下看車像烏龜一樣小,人像很小的動物在挪動,也不會用電話了……

一天進了廚房想做飯,我不知道哪是一棵白菜,也不知道菜刀是甚麼,我想我不能這樣,這時就有一種力量使我大聲的喊出來:「我是李洪志老師的弟子,其它的安排我都不要!」瞬間我甚麼都明白了,甚麼都想起來了,一切恢復了正常。

之後我用大量時間一遍遍的學《轉法輪》,從心裏明白了自己應該怎麼做,我看到了自己與師父簽約時的情景,知道了自己的責任,我大量的散發真相資料救度眾生。

一次初冬,我去親戚所在村發真相,正是夜色朦朧,村裏的狗不時地叫著,我就加了一念:「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是來救度眾生的,所到之處所有的狗都不要叫。」所有的狗都不叫了,到凌晨四點千餘份真相順利發完。

在證實法救度眾生中,也有人心泛起的時候:「為甚麼老是我為別人送資料?為甚麼總是我付出?」這時丈夫總是說:「你的責任大,你是應該的。」我說是呀,當常人時為了支持大法受了那麼多罪我都沒抱怨過,現在我是師父的弟子了為甚麼還計較個人得失呢?我就是助師正法來的。

二零零六年我家在技術同修的幫助下建立了資料點,減輕了同修的負擔,我們默默的做著大法的事。一次天下著大雨,要給同修送資料,我猶豫了一下但還是包好真相資料穿上雨衣出去了。到了與同修約好的地點,同修大姐已經等在那裏,大姐第一句話就是:「我知道你一定會來!」我和同修大姐都笑了,都感到此時被溶於法中的幸福。

隨著修煉心性的提高,我們都認識到資料點遍地開花的重要,我又幫助同修建資料點,其中有很多的阻力,有時自己也不懂,但每次求師父最終都能順利解決。

我憑著信師信法,堅定正念幫著同修建了很多資料點,個個資料點都能正常運作。

……

以上是我修煉歷程的回顧,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謝謝各位同修!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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