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湯毅,男,45歲,重慶人,鐵道建築工程師。99年7月至9月僅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被單位軟禁。9月底突破封鎖去北京上訪,說真話,被抓回以後被非法處以治安拘留15天。而這15天的拘留還沒有結束,就被單位下發了開除工職的文件,當我出來的時候,因信仰法輪功而被開除的文件已經發到了市人才交流中心以及老家的鄉鎮與派出所等,他們不讓我工作,同時使我在外面找工作也困難。開除之後對我在該單位近十年的工作至今沒有一分錢的補償。
2008年4月我去貴州凱裏地區洽談高速公路工程的勞務承包事宜,5月2日我從凱裏上火車(K529次)欲返回重慶帶工人,上車後經過餐車時,惡警強行非法開包檢查我的行李,查到我包裏有法輪功經書和一些真相護身符、工作用的筆記本電腦等物品,惡警就不准我再離開餐車,剛買好的臥鋪也不讓去睡覺。5月3日當火車到達重慶以後,惡警不讓我下車,在重慶停留一個多小時以後火車又啟動開往杭州,我被惡警隨車帶往杭州。5月4日晚我被非法關押在杭州火車站派出所,5月5日至5月27日我被非法拘留在杭州鐵路看守所。
杭州惡警立即對我進行了所謂的調查,對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與硬盤據說也送到上海鐵路公安局做了鑑定,在電腦與硬盤裏沒有發現邪惡想要的法輪功的資料(電腦本來就是我工作上用的),他們還派三人到重慶我的老家調查,搜查,也沒有發現他們想要的所謂的證據;他們還派人去我工作的工地查我的幾張銀行卡、調查與我合夥做工程的人,都沒有找到非法關押我的藉口,本應該立即放人。但杭州惡警仍然不死心,妄圖用欺騙等慣用手段講出他們想要得到的。由於我一直堅持絕食抗議杭州邪惡的非法關押,最後杭州邪惡只好又請客又送禮的通知我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來接我。5月28日我被接回重慶以後,誰知道又被接著關押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
重慶沙坪壩區新橋派出所承辦人歐禮常等人,就於2008年6月3日決定非法勞教我兩年,6月4日我被承辦人連拖帶拉的抬到勞教所的轉運站,6月5日我又被連拖帶拉的抬到了西山坪勞教所。
我被送到勞教所以後,對勞教決定不服,因此寫了覆議申請,我於6月17日寫的覆議申請,邪黨操控的市政府於7月17日作了回覆,仍然維持原判。我又於7月22日向中級法院寫了申訴材料,但勞教所不讓我的家人直接交申訴材料,我讓家人給5元錢讓勞教所審查後用掛號信寄出,但後來一直沒有得到任何回覆。我向勞教所追問我寫的申訴材料的下落,答覆是信已經寄出,但寄的是平信。我們專門給了寄掛號信的錢,勞教所為甚麼非要寄平信呢?因為平信就無法查找其下落,實際上這封申訴材料等於是被勞教所給非法扣押了或毀掉了。
為了抗議執法人員的知法犯法,我從5月4日開始絕食,絕食一直堅持到11月25日我被所謂的「保外就醫」的這一天,歷時205天,期間有20多天被每隔2-3天被送去醫院強制灌食一次。
以下是受害人湯毅口述的對辦案惡警及邪惡的勞教所的控告:
一、杭州鐵路惡警的惡行
2008年5月2日晚,當我從貴州凱裏上車、在由杭州開往重慶的(K529次)火車上的硬座車廂買好臥鋪,正提著包經過餐車準備進入臥鋪時,火車上的惡警強行開包檢查並非法搜身,當查到我是煉法輪功的時,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從5月2日一直到5月4日整整兩天不讓睡覺,一直被看管著坐在餐車裏,5月3日列車到達終點站重慶以後他們也不准我下車,又把我往杭州方向拉。
到5月3日中午以後,我已經失去自由將近24小時,我要求惡警依法出示法律手續,同時要求他們在24小時之內通知我家人,否則我的家人會認為我失蹤了。可是他們對我的正當要求不予理睬,我開始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等口號引起過往群眾注意,訴說我的冤屈,督促民警依法辦事,或希望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直接通知我的家人。可是我被非法綁架後呼喊口號的抗議行為卻被邪惡利用來作為所謂的證據
5月4日晚,當列車快到杭州時,我看到惡警親自寫了兩份材料,然後把寫好的材料脅迫餐車的工作人員簽字按手印,那兩個簽字的就叫莊××,柴××,這兩份所謂的證人證言就成了邪惡後來對我非法勞教的主要證據。
杭州惡警綁架我以後一直拒絕通知我的家人。後來他們派人去我老家非法搜查,要求我母親配合,卻一直不告訴我母親我被關押的詳細地址。
杭州鐵路公安處迫害大法弟子的頭目叫沈永年,此人五十多歲,很陰險,迫害過本單位(鐵路系統)及外地的多位大法弟子。由於我在看守所堅持絕食抗議、他們無法對我刑訊逼供,又找不到其他所謂的證據,卻又拒絕放人。後杭州惡警通知重慶惡警,使我繼續遭到殘酷的迫害。
二、惡警承辦人是怎樣辦案、怎樣做成勞教的
我於5月4日至5月27日被關押在杭州期間,杭州惡警經全力的所謂偵察,也沒找到甚麼所謂的證據,直接放人又怕丟了面子,就通知我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來接我,重慶沙坪壩區新橋派出所的歐禮常等人把我接回重慶後又直接把我關押在沙坪壩區看守所,他們對我的所謂案子基本沒再做甚麼調查,就在幾天之內草草的給我做了勞教,把我送到了勞教所。以下是對承辦人在辦案時知法犯法的控告:
1、惡警見面就罵人
5月24日,我在杭州鐵路看守所被帶到審訊室,來了三名操重慶口音的惡警提訊我。我知道正常提訊要出示警官證,報姓名,但他們既不出示警官證,也不報姓名,因此我就不回答他們的問話,這時歐禮常(後來知道其姓名)開始破口大罵:說甚麼「你家的破房子被地震震垮了」;「你媽沒人管了」;「你絕甚麼食啊,想死你去撞牆吧,你媽到時來領你的骨灰好了」……等等。他罵了十多分鐘,我一句話沒說。
2、在火車上強帶械具,致使我右肩受傷
2008年5月27日下午,歐禮常等三人帶我回重慶,由於當時我已經絕食24天,身體虛弱,走路都需人扶著。當上了火車之後很久,我還被戴著手銬,我要求承辦人取了手銬,歐禮常不但不取手銬,反而還要惡意的給我戴上腳鐐。我對戴腳鐐不配合,盡力抗爭,三個惡警來按住我,故意扭我的手腳,抓扭當中使我的右肩部位受傷,後來一直疼痛。10月8日勞教所送我到醫院去檢查,發現右肩骨節早已經脫位,至今尚未復位,手臂至今無法抬起。
3、拘留不出示拘留證
2008年5月28日晚,歐禮常等人把我從杭州接回以後,直接把我送看守所拘留。但是他們沒有向我出示拘留證。5月29日我向看守所反映,承辦人才於當天下午來出示拘留證,但拘留證上沒有寫拘留的起止日期。不知為何,5月30日承辦人又派人來出示另外一張拘留證,拘留日期是從5月28日至6月27日。
4、騙我「馬上就回家」,突然襲擊搞勞教
承辦人為了麻痺我的意志,每次見面都說「你馬上就要回家了」,「最遲6月4日就要回家了」等等。可是6月3日,承辦人就開始搞突然襲擊。在吃午飯時,歐禮常派程慧真、羅素瑜二人來問我需不需要聆訊,因我還不知道聆訊是甚麼意思。她們也沒有發給我「聆訊告知書」,也沒有向我解釋聆訊是甚麼意思,只是顯示出午飯都沒有吃,很匆忙的樣子,希望我替她們著想,早點簽字了事。因為我長期絕食,頭腦當時不是很清醒,就稀裏糊塗的承認了不需要聆訊,其實這就相當於放棄了法律上的辯護而承認了勞教一樣,就這樣他們的突然襲擊成功了。惡黨市政府在當天(6月3日)就批准了對我勞教兩年的決定。
5,勞教決定書不給本人也不給家屬,偽造家屬簽字。
2008年6月4日,承辦人歐禮常親自動手把我抬上車,連拖帶拉送到勞教所的轉運站,承辦人沒有向我出示任何法律手續,也沒向我出示所謂的勞教決定書,直到現在也沒有將此法律文書送達本人或家屬。後來我們找律師追問,律師才幫助找到一份複印件,發現承辦人在勞教決定書上偽造了一個家屬的簽字,但是家屬(也就是我的母親)的名字卻被偽造者簽錯了一個字。
6、承辦人隱瞞受害人絕食的時間,矇騙醫生過關。
我從5月4日開始絕食抗議,到6月4日已經絕食32天。6月3日我在看守所昏倒,當晚曾被送市內的腫瘤醫院搶救。當承辦人把我抬到勞教所的轉運站,當醫生詢問我的情況(為甚麼不能自己走?)時,承辦人有意隱瞞我已經絕食32天的事實,對醫生說我有兩三天沒吃飯而已,也就在醫生那裏蒙混過關了。然後把我抬到三樓過道的地板上往地下一摔,承辦人的所謂的案子也就算辦完了。
值得一提的是:惡警為甚麼要如此瞞天過海的把一個好人硬送入邪惡的勞教所去受迫害?主要還是為了其個人的經濟目的,他們做成一個勞教自己要得多少多少的獎金;曾聽說送一個吸毒的勞教,勞教所就要直接的回扣給辦案人幾百元,把大法弟子送勞教他們得多少錢不得而知。
三、對西山坪勞教所的控告
西山坪勞教所對我施加的暴力、暴行主要是:其一、把我這樣一個剛被送入勞教所時就已經絕食了32天的身體虛弱者經常的推倒或按倒在地上,拉著我的受傷的手在地上像拖東西一樣的拖來拖去的,從而導致我的關節脫位、傷口加劇;其二、在絕食灌食的時候施加暴力,有時灌食的不是醫生護士,而是打雜的吸毒勞教人員,有時吸毒勞教邊灌食邊打耳光、動拳頭,有時就把人按在很骯髒地上灌食,有時不知是技術差還是故意的、鼻孔都拉出血了也沒插進灌食的管子,等等。舉幾個例子:
6月5日我被從勞教所的轉運站送到西山坪,是被抬上車的,到整訓隊以後又被抬下車,這時就沒有人來抬,也沒有人來扶了,而是被值班的勞教喝令兩個新勞教一人拖一隻手跑步的從中門以外拖入中門以內的操場的中間,距離足有五、六十米遠。為了抗議,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把我拖入房間,又從房間拖出來讓我在操場被太陽暴曬。由於拖動,雙腳都在地上被磨破了皮。
6月24日,我進入二中隊。由於我堅持絕食,身體虛弱,新來的中隊長王靜卻故意要消耗我的體力。每次吃飯及交接班都要我去排隊報數,為了抗議我就呼喊「法輪大法好」「反對迫害」的口號,這時王靜就叫人把我按倒在地上,一人拖一隻手的把我拖到廁所門口去,其間的距離足有七、八十米遠。我被這樣的拖過多次。
8月8日奧運會開幕那天,惡警把全體人員集中到電視室從而搜查房間,我所在的小組是最後進電視室的,沒有多少位置,就在講台邊放下小凳子隨便坐下。後來中隊長等頭目要講話,這時值班的吸毒勞教彭亮進來沒地方坐,就讓我們讓位置,因為我身體虛弱,行動遲緩,彭亮就以為我裝大,不給其面子,當即就火冒三丈的把我拖倒在地上,惡警看到也不管,直到三個警察講完了話,我還躺在那裏也無人過問無人管。開完會,我的兩個包夾張朝偉與陳燦就一人一隻手的把我拖回舍房摔在馬桶旁邊的地上,後來有個警察叫包幹事的叫人把我抬到剛剛被翻的亂七八糟的床上,我為此躺了兩天,兩天以後被送去強制灌食,那次就是被按在醫院一個角落的地上灌的食。
9月20日左右,我知道那兩天可能又要灌食了,因為我知道勞教所扣押了我寫的申訴信以後,前兩天家裏帶來的豆奶我也不喝了(在此之前為了避免被灌食、我不吃勞教所的食物,但還是要喝母親接見時送來的豆奶粉、奶粉等流食)。平時我比別人都要早起床,那天起床比別人還晚了一點沒動,他們以為我故意懶床,就把我從床上只穿著內褲的拖到地下,我就躺在地下。這時中隊長王靜看到了,就叫把我拖到電視室裏去,後來值班的惡警代傑看到我穿著內褲躺在電視室內的地下,那天天氣有點涼,還故意把電扇開到最大來用風吹我。後來大隊長田曉海想找我談話,包夾把我抬到辦公室門口,看到我只穿著內褲,只好作罷。
9月28日,我又在西山坪中心醫院被灌食,護士不知道是技術差還是故意的,插胃管插了好多次也沒插進胃,就不耐煩了。這時那些打雜的吸毒勞教就乘機而上,他們把我的半截身子懸在病床以外,把胃管在鼻孔裏插進去拖出來不知有多少次,鼻孔,口都出血了,有時插到氣管裏幾乎窒息。還不時的打耳光,動拳頭,就這樣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才灌完食。可是那些值班的惡警看到也沒人過問,這些惡警(包括醫生)就這樣的對一個生命的生死安危不負責任,就這樣的對人的疾苦無動於衷。
四、「保外就醫」後,迫害並未結束
由於我長期絕食、又不時的呼喊口號等,勞教所覺得我打亂了他們的管理次序,他們想放人的最好的藉口就是所謂的「保外就醫」。我被強行的送往勞教所醫院。惡警在輸液中加入了甚麼樣的藥物或是否做過甚麼手腳,自己卻不得而知。以至於在幾個月後,身體真的出現了所謂的骨結核等這樣、那樣的症狀,使得我目前行動困難、無法正常的工作、生活,再次陷入痛苦之中。此時方知道「保外就醫」也是迫害的又一個陷阱。
從2008年5月惡警對我非法綁架、勞教,使得我失去了苦心經營了幾年的工程勞務承包的市場、設備、民工隊伍,經濟損失巨大。綁架前剛剛在貴州談好工程勞務合同,部份工人和設備都已經調入工地(光從重慶調入設備的運費就得2-3萬元),卻因我被非法抓捕勞教而中止合同,當初辦案人員故意把我的手機開著看誰給我聯繫,他們看到我的甲方或我的工人每天數十個電話或短信催我去工地帶領工人幹活,可那些執法者絲毫也不想想我的被非法綁架,我的失蹤會給工地與民工們帶來多大的混亂,帶來多大的損失!
現在我不但欠債十多萬元、被迫害後的身體還無法正常的去工作。本應該我去孝敬的年已七十的母親,卻反而要來照顧自己的兒子,甚至要把每月幾百元的低保生活費拿出一部份來補助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