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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碑店市張德明被非法羈押一年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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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大法弟子張德明,於2008年3月10日被高碑店市惡警綁架關押在高碑店市看守所至今。這已經遠遠超過了中共自己制定的《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2009年2月25日高碑店法院非法判張德明6年。張德明3月3日要求上訴。

高碑店市白溝鎮小營村大法弟子張德明因堅修法輪大法,2000年10月至2004年,曾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迫害長達3年之多,在獄中受盡酷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從黑窩出來僅二年的時間,在2006年6月7日又被迫流離失所,於2008年3月10日被高碑店市惡警綁架。

在非法關押近一年多的日子裏,張德明曾絕食抗議非法迫害,身體非常虛弱,惡警為了得到他們需要的所謂「證據」,對張德明施用了各種手段,把本來身體健康的張德明摧殘的脫了像,邪惡之徒為達到繼續迫害目的,多次移送檢察院提起訴訟,現在法院並開庭非法判刑。因證據不足被駁回;又送至保定審理,妄圖捏造罪名加害於他。

張德明現依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高碑店市公安局對張德明的關押,已經嚴重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期限。為此,多名正義律師主持公道,敢於站出來,不畏強暴,為法輪功、為張德明打抱不平。

在此,我們抗議高碑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法院,檢察院,無視基本人權,拿老百姓生命當兒戲,迫害善良,肆意踐踏法律。

同時,我們呼籲國際社會給予關注,全世界都來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制止中共邪黨殘忍的對世人、大法弟子的迫害,營救張德明和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人間以正道,還世界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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