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優秀教師韓玉珩出差北京遭劫持勞教(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2009年2月20日,河北秦皇島大法弟子韓玉珩因公到北京出差。下午七點半左右,她與同事一行7人,住宿在玉泉路附近的鐵建賓館,被北京市海澱區永定路派出所惡警綁架。

被邪黨機構記錄在冊的大法弟子的身份證都有記載,當住賓館用身份證登記時,有特殊提示。國保大隊通知北京市海澱區永定路派出所,於21日深夜一點半左右,警察以查房的名義,讓服務員打開了韓玉珩住宿房間的門。警察進入房間,看到床上有一本《明慧週刊》,隨即翻韓玉珩所帶物品,翻出了兩本《九評共產黨》,幾封真相信,幾套神韻晚會光盤(三張盤一套),不乾膠小紙片,二十張左右真相紙幣,一本《轉法輪》

惡警隨即將韓玉珩綁架到永定路派出所,第二天下午被送往海澱區清河鎮龍崗路25號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看守所。後又被劫持到北京大興勞教人員調遣處,非法勞教兩年。

修大法身心受益

韓玉珩,女,40歲,河北秦皇島市教育局教科所初中室主任,高級教師職稱。1990年畢業於河北師範大學生物系,大學本科學歷,獲學士學位。

韓玉珩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以前,韓玉珩有多種疾病,非常嚴重的鼻炎(每年天氣變涼就不得不戴上口罩)、胃炎、肩周炎、婦科疾病,多處醫治也不見效。

自從修煉大法以後,韓玉珩身上各種疾病都奇蹟般的不翼而飛,她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真實存在,所以她積極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家裏是好妻子、好母親、好兒媳、好女兒;工作上認真負責,領導交給甚麼工作從來不挑,勤勤懇懇的完成任務,處處忍讓,樂於幫助別人,深受同事們的喜愛,是大家公認的好人。

成績突出的優秀教師

韓玉珩是秦皇島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秦皇島市骨幹教師、河北省優秀教研員,獲得省、市級榮譽證書20餘項,曾在秦皇島電視台上講過公開課,並編寫全國通用教材等書籍近20本,在學術上有驕人的業績。

韓玉珩所獲的部份榮譽證書


韓玉珩參編的書籍

1991年在全市生物教師優質課評比中榮獲一等獎;1991年撰寫的論文《小白鼠不同生長發育時期的小腸絨毛和微絨毛的電鏡觀察》發表在河北師範大學學報上;1992年因工作成績突出,榮獲市教委記功獎勵;1993年在全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比中榮獲二等獎;1993年在河北省電化教學優質課大獎賽中榮獲全省二等獎;1991年和1997年分別在全市範圍內做市級觀摩課一節;1998年參與編寫的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科研成果《條件與方法》由教育出版社出版;2001年參編了《衝刺初中生物奧林匹克》;2002年參編了河北少兒出版社出版的新課標初中生物教材,2003年參加了教師用書的編寫。該套教材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已在河北、廣東、福建、山西、河南、黑龍江、內蒙古自治區等地的試驗區使用;2003年參編了河北少兒出版社出版的新課標高中生物教材,該套教材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可在全國範圍內發行使用;2003-2005年間,受河北少兒出版社和省教科所的聘請,完成了對河北省(包括秦皇島、唐山、承德、張家口、滄州等地)生物教師新課標、新教材的培訓,並對外省的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的部份教師進行了培訓,培訓效果良好;2004年,因在教育教學研究中成績突出,被省教育廳評為省級優秀教研員;2005年參加了河北省首次生物中考命題工作;2007年她指導的教師張豔娟在河北省高中優質課評比中獲一等獎;2008年被認定為秦皇島市初中生物學科骨幹教師;2007、2008連續兩年獲市級嘉獎。幾年來,在河北少兒出版社、河北美術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地質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等公開發行其參編的高中教科書生物學《遺傳與進化》和教師用書、《生物學》八年級下冊教材和教師用書及《同步訓練》、《新教材同步訓練》、《中學生物課程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研究與實踐》、《生物學課堂教學設計案例》上下冊、《TB同步訓練》上下冊、《新課程初中複習指導》等近20 本書籍。

進京上訪遭迫害

法輪大法的修煉,使韓玉珩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整個生活環境都充滿了陽光,身心受益。不但沒有影響工作,反而使她更加嚴格,高標準的要求自己。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開始全面鎮壓法輪功,造謠、誣陷、抹黑法輪功。

1999年10月,為了將自己的親身經歷所證得的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世人及政府,為法輪功申冤,韓玉珩進京上訪反映情況,沒想到看到很多法輪功學員一到信訪辦就被抓,根本不讓反映情況。韓玉珩只好去天安門證實法,正在煉功就被抓了。在北京被關押了一兩天,被送到秦皇島海港公安分局二處,由於不肯放棄信仰,又被轉往秦皇島的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當局採取背銬、銬暖氣管子、長時間不讓上廁所等各種虐待折磨,想讓韓玉珩放棄信仰,沒有奏效。後又採取卑鄙流氓的手段,誘騙家屬包括父母、丈夫和幼小的兒子,給她施加壓力,求她放棄信仰,但韓玉珩深明大義,信仰堅定,後被送洗腦班迫害。

有關部門違法情況

目前韓玉珩已經被送到了「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有關機構已經將勞教兩年的決定書郵寄給了家屬。

韓玉珩案件有關部門違法執法、枉法裁判情況

一、程序違法

1、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永定路派出所人員,於2月21日非法闖入鐵建賓館,未出示任何證件、身份證明,未出示搜查證,非法翻看韓玉珩的私人物品,屬非法搜查。

2、非法扣押韓玉珩的私人物品未依法出具任何清單給當事人家屬,並拒絕歸還家屬,係搶劫行為。

3、將人非法抓走,未依法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而且用威脅口氣告訴韓玉珩隨行同事:不得告知當事人家屬。其帶有主觀惡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4、公安分局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公然踐踏法律,剝奪當事人合法權利,嚴重侵權。

二、認定事實錯誤

勞教管理委員會認定當事人「窩藏」法輪功宣傳品,可是並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宣傳品」是非法的,不准攜帶。所以,其以此來認定當事人行為違法沒有法律依據。而且關於法輪功的材料在中國大陸隨處可見,在辦公室、商店、個人身上以及私人住宅甚至政府機關都有存放。中國現有法律沒有一條規定不得存放此類物品,某些單位或社區迫於壓力下發的上繳此類物品的通知,不是法律,是違反憲法、侵犯人權的,是無效力的。因為它對任何人、物都沒有絲毫威脅或傷害,它完全屬於言論與信仰範疇,是自由的,是受憲法保護的。而且,該決定書也沒有指出當事人抗拒的是國家的哪部或哪條法律實施,妨害了哪項管理秩序,也不可能指出,因為它根本不存在。

三、適用法律錯誤。

勞動教養制度違反法律規定,不應存在,更不應用來處罰人,應予廢止

勞動教養制度與國內的法律是抵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第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而勞動教養不經正當的司法程序,不需審判,甚至被勞教人員沒有上訴的權利,僅由勞動教養委員會審查決定,事實上是由公安部門或黨政領導決定,就可隨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長達3年,還可延長為4年。此種處罰方式為法制國家所唾棄,這種做法在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都不會有的,覺得不可思議,毫無人權可言。

勞動教養屬行政處罰措施,由行政機關審定。按中國立法的慣例和《立法法》的規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全國人大與人大常務會制定,其他任何國家機關都無權制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規定。截至現在,全國人大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沒有制定出勞動教養的規定,沒有法律的規定做依據,就不能對公民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

可見勞動教養的存在是非法的,以此作為處罰當事人的依據是對憲法的褻瀆,是中國現行司法制度的恥辱,是對當事人尊貴的人身權利的侵害。

綜上,海澱區公安分局永定路派出所違法執法,非法抓人,行為無效;北京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對當事人韓玉珩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都存在嚴重錯誤,應立即予以撤銷,無條件釋放韓玉珩,並賠償給當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有關裁決人員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應追究其相應責任,當事人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參與迫害的部門: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預審處、海澱公安分局法制辦、海澱公安分局其他部門,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等部門
北京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勞教的部門)
部份通訊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郵編100740
電話:65246279、65135130、69243071、85225050
北京市公安局總機:010-85225050 轉各科室;舉報電話65246271、8522505、65245143、62368284、63952083、68317307、62228119、84015300、87680101、65133343 、69731177 、67616969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
北京市公安局辦公室信訪處, 郵編100740
黨委書記、局長:馬振川 副局長:余某,(迫害高智晟律師主犯)
國保總隊處長:孫荻 13801034342(迫害高智晟律師主犯)
國保總隊便衣:胡音達 國保的一個科長:劉衛
國保總隊:楊順 國保總隊九處:馬凱
國保的:孟莊 國保總隊行動處副科長:肖秋明
國保總隊團委書記:尹航 國保總隊民族工作處副科長:馬洪民
刑偵隊刑技處計算機室高級工程師:馮才剛 信息通信處:秦迎偉
人口管理處副處長:孟繁榮 人口管理處副處長:史崇欣

北京市政府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2號(已經核實)
郵編:100074
電話:010-65192114

北京市監察局:64305577-6415;北京市法制辦公室:65193442
北京市人民來信來訪接待:68317307,63088134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83102103,65291114,65192396
市長熱線:12345 65128088
市長:郭金龍;副市長:吉林、蔡赴朝、劉敬民、苟仲文、黃衛、丁向陽、陳剛、程紅、夏佔義;秘書長:黎曉宏 崔鵬
王芳: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辦公廳機關黨委書記、機關紀委書記

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覆議處
電話:65193457 郵編:100744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1號

4.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地址:東城區建國門北大街9號 郵編100005
舉報電話010-58762000 電話:010-68682000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
副檢察長、市婦兒工委委員:甄貞
5.北京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局
地址:區西三環南路9號(六里橋立交橋西南側) 郵編:100073
聯繫電話:63802599; 北京市紀委書記:馬志鵬
副書記:張厚崑、王海平、隋秀梅、於春生;常委:張同生、王榮軍、 劉經宇、馬燕軍、邊學愚、李振奇;兼職常委: 董小兵、仲兆軍;監察局長: 張厚崑;副局長:楊小兵、宋蘭剛、劉東波

6.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執行機構);郵政編碼:100054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右安門大街7號;電話:8352065、83502060
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局現任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肖士明;政委:張興榮;副局長:姚佔良、戴建海、劉鵬濤;紀委書記:遲月英;局政治部主任:陳慶利

7. 決定勞教處理的機構--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郵編:100053
電話:010-83560715.主任:周繼東。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棗林前街70號B座6層

8.求助:請查詢北京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韓玉珩勞教的部門)的電話、地址

9.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說明:電話以6290-開頭的,地址為:海澱區清河龍崗路25號 郵編 100085
電話以82-開頭的,地址為: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春橋路15號 郵編: 100089
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 :海澱區清河龍崗路25號 郵編 100085
010-62902266轉3500或3582
海澱區清河龍崗路25號 郵編100085
所長:(註﹕原所長白剛已調離,新任不知) 電話:010-62902266轉3500或3582;所長:朱玉朝 電話:010-62902266轉3711,辦案人員:朱姓警官62902266轉3732;看守所隊長 朱峰 010-82883420
海澱分局預審處010-62902266-3078(906辦案室),劉佳音,
海澱公安分局預審處處長(有該部門)
海澱分局法制處:010-62905257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春橋路15號 郵編: 100089
010-82628056
海澱分局信訪:010-82519060
信訪:潘磊:010-82519269 警號:039109
督察:王督察:警號:039585 電話:82519210
李督察 電話:82519210
海澱分局辦公室:010-82519045
北京海澱分局610勾磊:手機13911833447
北京市海澱區國保大隊:010- 82519350;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010-82519110
局長:金某;局長:張偉剛 010-82519110;政委:王聚成
海澱分局紀委 010-82519180;海澱分局督察 010-82519210;
預審員:010-62902266轉107室;督察辦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處 82519140 , 82519529;
內設科室:
內保處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政治處;82579064 hdga@gaj.bjhd.gov.cn 工作人員
張偉剛 局長 82519110 hdga@gaj.bjhd.gov.cn
王聚成 政委 82519110 hdga@gaj.bjhd.gov.cn
工作人員姓名 工作部門(內設科室) 職務(崗位) 聯繫電話 EMAIL
王連軍 :紀委副科長 82519180 hdga@gaj.bjhd.gov.cn
楊發年:紀委民警 82519180 hdga@gaj.bjhd.gov.cn
吳京萍 紀委民警 82519180 hdga@gaj.bjhd.gov.cn
呂愛鵬 :內部單位保衛處助理調研員 82519636 hdga@gaj.bjhd.gov.cn
劉京風:內部單位保衛處副主任科員82519637 hdga@gaj.bjhd.gov.cn
賈京萍 :內部單位保衛處主任科員82519638 hdga@gaj.bjhd.gov.cn
:警務督察隊副隊長 82519216 hdga@gaj.bjhd.gov.cn
警務督察隊分隊長 82519213 hdga@gaj.bjhd.gov.cn
:警務督察隊分隊長 82519213 hdga@gaj.bjhd.gov.cn
姚永新 :高校治安管理處副處長 82519726 hdga@gaj.bjhd.gov.cn
王滿堂:高校治安管理處副處長 82519722 hdga@gaj.bjhd.gov.cn
李少文:高校治安管理處助理調研員82519725 hdga@gaj.bjhd.gov.cn
李雲飛:高校治安管理處科員82519728 hdga@gaj.bjhd.gov.cn
馬旭毅:政治處科長 82519130 hdga@gaj.bjhd.gov.cn
童桂蘭:政治處副科長 82519140 hdga@gaj.bjhd.gov.cn
徐小熳:政治處民警 82579064 hdga@gaj.bjhd.gov.cn
潘磊:010-82519269 (信訪)
督察:王督察:警號:039585
李督察
海澱分局辦公室:010-82519045

10.海澱區紀檢委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春橋路17號 郵編:100089
電話:01082579350 
譚維克、林撫生、周來升、彭興業等區四套班子領導
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周京生
區委書記譚維克
11.韓玉珩現在所在地點:
北京市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十大隊, 郵編:102614
處長:劉寶友
處長:吳春成
勞教執行科:010-61291199轉8120 孫警官 警號:1151157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