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淄博市周村「六一零」辦公室殘害善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六一零」辦公室是邪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踐踏法律的組織,從上到下遍及全國各級政府,具體負責打擊法輪功的,所有中共黨委領導下的政法委,媒體、以及政府機關的公檢法部門和國安等都是其打手。因為成立於6月10日,對外稱為「610辦公室」。這個「610辦公室」名義上在國務院掛牌,實際上是一個在國家和政府體制之外不倫不類的非法組織,不受任何法律條文以及國家政策規定的限制,類似於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作惡多端。

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六一零辦公室」就是中共的這些非法組織中的一個,設在區政府大樓,而它的強制洗腦班設在周村火車站車站派出所所在街道的最南頭路東邊,破舊的大門口朝南,門前是周村小商品批發市場最東段。門前不掛任何牌子,足見其心虛膽怯。

淄博市周村「六一零辦公室」不在任何司法體系之內,他沒有任何司法行使權。他的所有的抓人,打人,非法拘禁,刑訊逼供,敲詐勒索,威脅恐嚇,全部是違法的,不人道的。就用中共自己的法律也是解釋不通的,打著執行公務,依法辦案的幌子,實則是藉機魚肉百姓,劫掠民財。它實際上是一個類似於日本侵佔中國時期偽政權漢奸白狗子組成的夜襲隊,便衣隊,還鄉團,二十八組性質的警匪組織,是一個由流氓,地皮無賴,無恥小人組成的混合體。為了溜鬚上司,為了自己升官發財撈取政治資本,無視他人的家庭的痛苦,無視自己做人的良知,騷擾綁架、迫害這些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當他們面對老百姓的質問時,僅僅一句「共產黨不讓煉就不能煉」來搪塞,他們講不出任何道理,也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

「610辦公室」現在又打著維護社會穩定、建設所謂的和諧社會的旗號,欺騙民眾,實際上,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在破壞社會穩定、破壞社會和諧。看看他們的這些行為你就會明白。

周村區前「六一零」主任姚軍榮,在向法輪功的家屬要錢的時候從來是明一份,暗一份。他說,暗的這一份是孝敬上面領導的,他曾經假惺惺的欺騙一個法輪功的家屬說,我也是煉法輪功的,我和你們是一起的,寫份保證書,給領導送兩錢就可以回家了,我在領導那裏也好交差,你也不用在這裏受罪,現在當官的都喜歡錢,沒有錢不好辦事。姚軍榮所說的上面領導指的就是周村區政法委和區委區政府的個別人。從1999年7月20日至今,周村區「六一零」共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敲詐勒索的錢財高達百萬元,甚至其內部因分贓不均而出現過內訌。由於姚軍榮的這些犯罪勾當被人舉報,所以現任「六一零」主任丁慶明、楊延明一夥變得更加隱諱。

2009年過年,一位周村「六一零」人員酒後吐真言,他說,周村公安局內部大型買官賣官。一個派出所所長的賣價是三十萬元。周村公安局的很多警官擁有豪華的私人轎車,某位局長甚至擁有豪華的寶馬轎車。所以這些人對抓法輪功學員也很感興趣,因為不需要任何理由,即可以去抄家搶劫、綁架勒索撈錢。

更有甚者,淄博市淄川區竟任命了一個強姦犯當上了「六一零」的副主任。這位淄川區610副主任曾擔任過某鄉鎮派出所長,在他任職期間強姦了淄川區的一位少女。由於他和淄川區公安局局長私交甚密,致使這位被害少女連續狀告了八年,沒有將其告倒。由此可見淄博市公安的黑暗腐敗到了何種程度。

周村「六一零」慣用的一種迫害大法弟子的刑法。那就是用一根繩子套在人的脖子上,讓人站立連續幾天不讓人睡覺。如果,一打瞌睡繩子就會勒住人的脖子。如果稍有反抗就會有幾個惡徒圍住暴力毆打。更有甚者乾脆把人用繩子吊起來過夜。

2007年周村「六一零」國保大隊的董常亮,在綁架一位法輪功學員的時候公開講,中央有指示,對法輪功人員不用講任何法律,用甚麼手段都不過份。

中共高喊要「依法治國」,你們的行話是要「依法辦案」,那麼請問,鎮壓法輪功的「法」在哪裏呢?你可能說有啊: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兩院」的司法解釋、刑法第300條。但是,作為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講,你如果不是有意糊塗,你如果不是不學無術,你一定非常明白這些根本就不是甚麼法律依據!如果,你們真的是要「依法辦案」?那麼請問,非法拘禁是不是犯法,刑訊逼供是不是犯法,敲詐勒索是不是犯法,把一位女學員吊起來聲稱要對她開膛破肚這算不算犯法。

如果老百姓僅僅因為自己的信仰,想有一個好身體,這就算犯法?某些當權者為了自己的仕途利益,肆無忌憚的殘害善良,這就是「執行公務」?中國歷史上有「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說法。今天名詞應該改動一下了,只許當權者違法犯罪,不許受害老百姓申訴鳴冤。

在當今中國,誰最有權力和能力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並不是這些無權無勢的老百姓,而恰恰是中共這一專制獨裁集團,以及公、檢、法執法犯法、助紂為虐的人!為了一己私利,上下勾結,濫用國家權力,使中國憲法變成一紙空文,使全國人大這一最高立法機關形同虛設;使「六一零」這種純政治性的非法組織,能夠堂而皇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操控法律的實施,人民的權利、利益毫無保障,被任意踐踏;使公安、司法機構變成了中共邪惡集團迫害信仰群體民眾的黑窩!

天理昭昭,善惡必報。法輪功學員只是想做說真話的好人,從來沒有傷害他人。中共邪黨這樣明目張膽的製造冤假錯案,是公然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現在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抓捕、勞教、判刑的主要罪名是講真相,發傳單、「勸三退」。其實大家心裏非常清楚這些根本就不構成違法犯罪!這完全是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問題。你也可以換一個角度想一下,現在商品經濟大潮中,大力宣傳推銷自己充斥社會每一個角落,廣告滿天飛,他有宣傳的權利,你也有聽和不聽、信和不信的權利,誰也擾亂不了誰的秩序。

法輪功要求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準則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比好人還好的人,在任何正常的社會與國家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受到歡迎的。所有的鎮壓行為都是違法的,是犯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