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朋友說完,我當時只簡單的解釋了幾句,過後我想,同修當時那樣說目地可能是為了洪法,想要讓常人知道大法好,殊不知她那樣說常人根本理解不了,還讓他們在無知中造了業。
所以師父要我們 「用理智去證實法」(《精進要旨二》〈理性〉),要根據常人的接受能力去講,想一想我們說出的話常人能不能接受,不要用心為了救人,卻因言語又去推了他們一把,讓他們在無知中造業,那就得不償失了。
個人所悟,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