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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政法委書記萬鳳華威逼江錫清家屬放棄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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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5.13事件」(律師張凱、李春富因調查江錫清被迫害一案被毆打事件)後,重慶江津當局24小時貼身監控江錫清的兒子江宏斌,並脅迫其作偽證。為了強迫江錫清家屬放棄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江津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萬鳳華進一步加緊了對其威逼和迫害。

萬鳳華將矛頭指向江錫清的女兒江宏、江平,逼迫江平撤消律師代理的合同,江宏為不放棄通過法律手段維權而被迫流離失所在外。為了徹底截斷江錫清子女的法律訴訟途徑,萬鳳華一直派人打探江宏在外的下落,並對江宏、江平、江宏斌的家採取更加隱秘的監視,一有風吹草動立即向他報告。為儘快逼迫江宏回來,6月4日,萬鳳華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放出狠話:「限江宏7天內回來,不然就對她直接進行抓捕!」

雖然委託律師的合同不是江宏斌簽署的,但是萬鳳華仍威逼江錫清的兒子江宏斌寫撤消律師代理合同的所謂《終止委託書》,並一直逼迫他說服江宏、江平放棄法律訴訟。

自從江錫清被迫害致死後,江宏斌家中一直受到萬鳳華等人騷擾,白天、晚上來電話、按門鈴、敲門、暗中盯梢等,江宏斌的妻子鄒緒群不堪忍受壓力,而被迫與丈夫離婚,一個原本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雖然如此,萬鳳華仍派國保大隊鄒開軍和穆超恆到鄒緒群的單位(江津電信)威脅她,不讓她上班。此外,萬鳳華還逼迫江錫清的四哥江德華、姐夫夏步初放棄此事,立即回新疆,但他們並未答應這一無理要求,堅持要為江錫清的死因討公道。

除了不擇手段阻止江錫清的親屬放棄法律訴訟,萬鳳華還對江宏採取經濟上的野蠻迫害。江宏因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在2000年被非法判刑三年,2003年從重慶女子監獄回家後失去了原來的工作。從2008年起,江宏以為江津某企業代帳為生,每月僅五百元左右的收入。萬鳳華6月4日放出話來:「誰讓江宏代帳,就讓他不得安寧。」因而導致江宏再次失業。江宏有一個讀高中的女兒,經濟十分窘迫。為替其父討回一個公道,江宏並未放棄通過法律途徑調查江錫清被迫害事件,現仍流落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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