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黑龍江省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孫洪亮等四名警察綁架了青年出租車司機包相金,非法扣押出租車,並挾持著包相金去其家大肆查抄,將包家的電腦主機、接收電視的大鍋三個、MP3、四、五本法輪功書籍等都列為「證據」掠走。
非法搜查歷時一小時左右,邊抄邊錄像。除了被強制不准走動的包相金與受驚嚇不知所措的保姆外,當時並無其他人在場。警察填完搜查、扣押清單後,對善良老實的包母視若無睹,竟然跑出包家院外很遠去找幾個閒聊的婦女簽字;離開時也沒給包母留一份清單。
據悉,非法查抄過程中,警察只發現一小打法輪功真相傳單,一張張清點,只有一百多張。可是幾天後當包家人去國保支隊詢問,拿了我家那麼多東西,為甚麼沒有單子時,他們不得已給包家人看了清單,結果發現傳單的數量變成了三百零五張。家人要求馮海波給自己一份清單,馮海波說:「不可能給你們,我們還留著辦案呢!」家人說,按法律規定,你們在我家拿了東西,應該給我家一份單子。馮海波狡辯說:「清單給包相金了。」家人信以為真。
後來找律師諮詢,才知道按照中共違反憲法的所謂「法規」,三百份傳單就可以判刑了,感到非常憤怒,才明白馮海波為甚麼不讓包母簽字,為甚麼不給家裏人留清單,為甚麼把包相金關進看守所不許家人相見:原來是早就想要捏造證據給包相金判刑呀!
綁架包相金一個月後,馮海波將所謂的「案子」上報本市檢察院要給包相金判刑,檢察院表示案子太小、手續不全,給退回來;馮海波馬上又報到市公安局法制處,法制處未經任何調查、審核,當即批准馮海波的要求,非法內定強定包相金勞教兩年。
有人說:「這叫啥警察呀,無冤無仇的,為甚麼這麼坑人哪,真損到家了!這哪是人幹的事啊!」也有人說:「太正常了,共產黨的警察就這樣兒!比這花花的事多著呢!為了權,為了錢,他們甚麼惡事都敢幹!」
包相金現年二十八、九歲,是親友、鄰里公認的好青年。家中還有父母和一個弟弟,一家四口原來在太康縣務農,幾年前來到大慶市區謀生。全家人主要依靠包相金開出租車維持生活,由於近年出租車生意清淡,有時給人安大鍋賺點零錢。包相金是父母的驕傲與主心骨,老倆口常對人講:「我大兒子走哪我都放心,一身正氣,不做壞事。」
不幸的是,大慶國保警察的黑手伸向了這個原本平靜安寧的四口之家,給包相金本人與愛子如命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與災難。
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門機構。在國保支隊主要成員鐘鳴、馮海波等人的直接指揮、參與下,遭非法綁架、酷刑折磨與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難以計數,僅二零零七、二零零八兩年內明慧網披露的被綁架人數就將近二百名,法輪功學員姜湃就是被國保支隊迫害致死的。幾年來,國保支隊的魔爪伸向哪個家庭,哪個家庭就面臨人財兩空,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國保警察走到哪裏,就會給哪裏帶來不幸與災難。
包相金的父母已是五十多歲的人,都體弱多病。包父半身麻木,偏頭痛嚴重;包母患有嚴重心臟病、腰椎盤突出等。巨大的打擊使兩位善良的父母身心嚴重受損,精神幾近崩潰:包父急怒攻心,經常情緒失控,頭痛劇烈難忍,白日坐立不安、夜裏通宵失眠。包母思念愛子,日夜驚恐焦慮,偷偷流淚,病情加重,幾度臥床不起。
為了兒子,這對無權無勢的善良父母不得不鼓足勇氣,強撐病弱之軀在偏遠的讓胡路郊區與市公安局之間往返奔波,忍受流氓、土匪一樣的馮海波、鐘鳴與手下警察的欺詐、威脅與野蠻凌辱,然而換來的竟然是兒子被捏造事實、罪名誣定勞教兩年。
馮海波也知道自己幹的事見不得人,所以一向穿著便衣抓人、抄家,怕暴露真實身份;電話號碼嚴格保密;拘留通知書上連辦案人姓名都不敢留;為掩蓋惡行,一再警告包家人:不能和煉法輪功的接觸,不能把這事上網!還唆使公安局門衛多次阻撓包家人在局長接待日見局長。
包相金被綁架的第二天,家人到國保大隊了解情況,馮海波給了一份拘留通知書。家人發現上面沒有辦案人姓名,當時沒反應過來咋回事。馮海波要求家人在上面簽字,家人把名字簽在了辦案人姓名後面,辦手續的警察看到通知書上「被通知人」與「辦案人」的名字都是「包相玉」(包相金弟弟),對馮海波說簽錯了,馮海波看了看說:「沒事。」於是讓包家人拿著這份拘留通知書作憑據到看守所給包相金送錢送物,辦手續,居然暢通無阻。
馮海波等就是如此這般走著「法律程序」,不但給包相金立了案,還拿出幾年來慣用的誣陷、造假手段,給包相金拼湊、編造了一系列事實、證據,再把他以前因上訪遭非法關押的檔案記錄調出來當作「前科」。這樣一來,一件芝麻綠豆的小事演變成了「大案」,還上報了市檢察院要求給包相金判刑;由於案子太小,手續不全、事實、證據漏洞百出,檢察院拒收。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樣一個破綻百出的偽案,市公安局法制處相關人員卻不做任何調查、核實,當即批准強制勞教包相金兩年;還拒絕解釋強定勞教的理由,拒絕向家人提供必須的法律手續。
讓我們再來回顧一下一個多月來,馮海波與鐘鳴等所謂國保警察對包相金與其家人的種種惡行。
一、所謂的罪名──「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馮海波綁架包相金的藉口是他在出租車上給乘客講法輪功的事了,說白了也就是跟乘客聊天時聊了中共不喜歡的話題。可是馮海波說他是反黨,要推翻政府,給他的罪名是甚麼呢?「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知道此事的人都感到哭笑不得:當時車上只有包相金和一個乘客,哪來的甚麼組織呀?和乘客聊聊天,也沒坑人害人,也沒蒙人害人,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再說一個無權無錢、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拿甚麼去推翻政府呀?這不是明目張膽的誣陷嗎?
二、馮海波、鐘鳴說:法輪功的事說大就大,說小就小;說有罪就有罪,說沒罪就沒罪;就抓你、判你了,你能咋的?!
為了營救包相金,父母、親屬到公安局不斷找馮海波要求釋放親人。包父問甚麼時候兒子才能出來,馮說:「法輪功的事說大就大,說小就小。幾個月也是他,二年三年也是他,十年八年也是他。得看他的態度,也得看你們的態度。你們兒子挺頑固,你們幫著做工作,把「事兒」說出來,「轉化」了就不判或少判點。」
包父說:「我兒子犯那麼大罪了嗎?」
馮煞有介事地說:「這事就是反黨,是要推翻政府。」
包父說:「你這是栽贓!我兒子沒罪。」
馮海波蠻橫地說:「人是我抓的,就判你了,就不放你,你能咋的?」還滿不在乎地說:「你們可以請律師!」
有一次,包相金的老父親單獨一人去國保要人,馮海波竟然指使手下把包父反扭胳膊推出門外。後來包的家人再去,馮海波躲起來不見。支隊長鐘鳴假惺惺地出來打圓場,也說甚麼「法輪功說有罪就有罪,說沒罪就沒罪」,讓包家人配合他們。家人問包相金犯了甚麼罪,鐘鳴說:「法輪功是邪教,你兒子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父親說我兒子沒罪,他是好孩子。鐘鳴說,好孩子怎麼能抓起來?你兒子跟共產黨作對……跟你們也說不明白,你們去請律師吧!」
第二天,家人又找到鐘鳴:你不說讓找律師嗎?律師讓我們來拿搜查、扣押清單。鐘鳴有些驚訝地說:「大慶律師有接法輪功案子的嗎?」家人又說,我們查了《刑法》三百條,裏面沒說法輪功是邪教。鐘鳴立馬翻臉,滿嘴髒話破口大罵:「……你們真膽大,敢在這裏說法輪不是邪教!」命令手下:「把他們都轟出去!告訴門衛別讓他們進來,再來就按妨礙公務抓起來。」並指使手下連推帶搡地把包家人推出門外,包母親與妹妹險些被推下樓梯,包母被嚇得犯了心臟病,好幾天臥床不起。
三、出租車上的「電子狗」能當「犯罪證據」
包相金被非法關押,出租車被迫停止營運,不但不能贏利,每天還要上繳二百多元的稅費。這就等於斷了包家的生路。為了出租車,包父從讓胡路到東風新村的公安局,來回跑了好幾天。馮海波刁難說出租車是作案工具不肯歸還,包父一再說明出租車是自己的財產,不是兒子的。五、六天後,馮海波才答應歸還出租車,造成包家經濟損失三千多元。但是去提車的前一天,兩個國保支隊警察竟然把車上的導航儀(價值千元左右)和電子狗(價值一、二千元,測速、報警用)卸下、扣留,馮海波對包父說要拿它們做「犯罪證據」。
包家人去要「大鍋」,馮海波說安「大鍋」違法。家人說,這些大鍋都是正規廠家生產的,既然允許生產、銷售,為甚麼不允許購買、安裝使用呢?你們公安局院裏不也有大鍋嗎?馮海波強詞奪理地說:你們的大鍋是接收法輪功電視的!跟他要電腦,也不給,說是製作法輪功資料的。
就因為包相金給乘客講法輪功真相,馮海波就毫不客氣地讓包家的出租車、電腦、「大鍋」等都和法輪功搭上邊,連車上的電子狗都脫不了干係。
四、懼怕罪行曝光,威脅恐嚇、耍流氓
與包相金父母一同去大慶國保支隊的親屬中有一個耿直的年輕女孩,不懂得順著馮海波、鐘明講話,常常據理力爭。馮海波動不動就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並一再警告:不能和煉法輪功的接觸,不能把這事上網,別整那些亂七八糟的!自從被辱罵、推搡出來以後,女孩沒再去。受盡屈辱的包相金父母為救兒子,又硬著頭皮去說好話。鐵石心腸的馮海波更加囂張起來,以威脅的口氣問他們:「那個年輕姑娘怎麼沒來,她也是煉法輪功的吧?讓她來一趟,我們正在找她!」
海波、鐘鳴做賊心虛,惟恐包家人告他們執法犯法,與門衛串通一氣,不許包家人進公安局的門。6月1日,馮海波得寸進尺,讓包的家人去取身份證,拿出一張填得密麻麻的單子讓包父簽字,被包父拒絕;鐘鳴還像對待犯人一樣肆無忌憚地訓斥、侮辱想為兒子申辯的包父;在包父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馮海波讓一個方臉白麵的年輕警察給他非法拍照。企圖用這種流氓手段嚇退他們,掩蓋惡行。
由於鐘鳴、馮海波的唆使,市公安局門衛在5月27日和6月3日,兩次把遠道而來、救子心切的包相金父母拒之門外,逼得包家父母求告無門,走投無路。
關於大慶國保支隊馮海波等警察的其它犯罪事實,可參見明慧網文章: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慶警察對高鳳玲酷刑逼供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馮海波是大慶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兇手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大慶國保、看守所是害死姜湃的元凶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肇源縣劉豔霞的上訴狀
大慶市公安局迫害責任人與電話(區號:0459):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備注
曹力偉 局長6371699 13384595678(迫害第一責任人)
曹振河 政委6107789 6280888 13329500001
林國利 副局長 6100099 5986708 13329500003
梁希明 副局長 6390005 6390988 13845987777
魏春華 副局長6107611 6381983 13329500005(女,主管警務督察支隊)
郝德江 副局長 6107708 6381516 13329500006
劉勇 副局長 6107333 6509999 13394596000(主管公安局國保支隊,迫害主要責任人)
蘭英傑 副局長 6375299 6689098 13394596000
王春儒 政治部主任 6368499 4688828 13329500009
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部份成員(大慶國保支隊下設幾個大隊):
國保支隊隊長鐘明(13304699188),副隊長李玉春
國保大隊大隊長劉保峰、張寧寧(女)
國保支隊成員:馮海波、尹彥虎、胡嘯、楊繼軍等、王安民、孫洪亮、鄭中興等。
其中,馮海波、楊繼軍、尹彥虎、胡嘯四人是實施迫害的主要打手。
馮海波電話: 6211479(宅) 13089051888。
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某辦公室:0459-6390003 0459-6390342
大慶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0459-637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