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新上任的邪惡獄長李威龍在食堂宣布:不穿囚服的大法弟子不准去食堂吃飯,也不許把飯給他們打回監室吃。到今天為止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的大法弟子已六天沒有吃上飯了。
這個邪惡之徒不僅不讓大法弟子去食堂吃飯,7月13日下午三點左右,他又夥同六大隊的邪惡大隊長李偉楠將六大隊的大法弟子邱學志(前兩天曾餓休克送醫院)、劉國良、雲福起拖到樓下,在他們已經六天沒吃飯的情況下打他們嘴巴子、踢他們,還把他們的衣服扒下來,讓他們蹲在潮濕的地上。李偉楠把腳搭在他們其中一人的肩上,再把腿從他的頭上邁過去。接著李偉楠和李威龍又騎在他們其中兩人的身上侮辱他們。
當時有許多警察在場看到他們的醜惡表演竟然哄堂大笑,而樓上的刑事犯看到此情景都在罵他們是流氓、惡棍,沒人性。
在此之前,李偉楠還指使六大隊的刑事犯把五天沒吃飯大法弟子楊恭喜兩次強行架到廠區進行迫害,楊恭喜被打的遍體鱗傷後又被惡人用繩子綁上,生命受到嚴重傷害。
前幾天李偉楠還指使犯人崇明、李會武等對大法弟子左剛在三天內毆打了五次,把左剛用繩子綁上放到太陽下面暴曬。又對大法弟子雲福起進行了多次毒打,雲福起身上多處傷痕。
惡警電話:
李威龍13936903441
李偉楠13136800877
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黃麗玲家再次被抄家並搶走一批財產,住在她家的妹妹黃小瑜遭綁架,現下落不明。
2009年7月9日,夜晚11點左右,廣東省環境保護學校總務科賴仁歆帶領6個身穿黑衣的惡警,闖入位於校園內職工宿舍的黃麗玲家,不出示任何證件,到房間翻箱倒櫃,整個家被翻得一片狼藉,搶走電腦主機,打印機,大法書籍音像製品等私人財產,住在她房間的妹妹黃小瑜遭綁架,現下落不明。
廣東省環境保護學校地址:廣州市員村西街5號大院 郵編:510655
電話:020-85520309學校辦公室
賴仁歆電話:020-85555960(家)
2009年7月7日,咸寧市國保大隊杜志祥、金國新等人到徐長虹家去騷擾,企圖再次迫害大法弟子徐長虹。當時徐長虹不在家,徐長虹的兒子、大法小弟子徐正圓用正念抵制了惡人,不給惡人開門。徐長虹本來是市中心醫院中藥房的藥劑師,因被非法判刑三年,隨之被單位開除了。剛從監獄回來不久。這是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見證。
吳祥金,男,年齡三十八、九左右,四川樂山市蘇稽鎮羅漢鄉華光村五組邪黨黨支部書記,他為了升官發財,不擇手段的幹著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聽說哪個大法弟子在煉功,看到哪一個大法弟子在看書,看到哪一個大法弟子在講真相、發資料,他就馬上到鄉政府去報告。
吳洪高,男,七十歲左右,邪黨黨員,為了發財經常舉報大法弟子。
李文華,男,五十歲左右,該村村民,也是經常舉報大法弟子。一次一名大法弟子走親戚,他就去舉報說大法弟子要到北京。
湖北省宜昌地區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前有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污衊、迫害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後,宜昌地區許多法輪大法弟子挺身而出,不畏強暴,行使自己國家公民的正當權利向政府、市民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經過。但是,江澤民邪惡集團操縱公檢法司等國家權力機關,踐踏民意,肆意綁架、勞教、勞改法輪大法弟子。
下面是宜昌地區公檢法部門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情況調查:
一、2001年4月18日,宜昌市西陵區大法弟子:趙(男,40歲,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會計)、李丹(男,30多歲)、張戈(女,30多歲)被西陵區鼓樓派出所、國保大隊綁架之後,宜昌市西陵區610、檢察院、法院 、宜昌市610、西陵區610非法對趙詢、李丹、張戈三人判刑5─8年不等,後來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仍然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610、西陵區610、西陵區鼓樓派出所、西陵區國保大隊、宜昌市國保支隊、西陵區檢察院、西陵區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李中林(宜昌市610主任)
沈偉 (西陵區610主任)
熊書良、黃傳勝、楊立新等( 西陵區國保大隊)
吳長青、陳曉(時任鼓樓派出所負責人)
二、2000年左右,宜昌地區枝江市大法弟子晏玉濤(男,30多歲,殘廢人)被枝江市國保大隊、610、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4年。晏玉濤同樣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結果仍然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的單位:枝江市國保大隊、610、檢察院、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伍衛華、楊道紅、劉進、鮮衛東、趙寶全(枝江市國保大隊)
余紅等(枝江市610)
楊相春等(枝江市公安局局長)
枝江市檢察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李長紅 檢察長
姚勇 副檢察長
李雙權 副檢察長
劉一平 副檢察長
毛春燕 紀檢組長、公訴科長
李巧玲 公訴科工作人員
張傑 公訴科工作人員
李緒靜 公訴科副科長
李紅梅 公訴科工作人員
李從亮 公訴科工作人員
枝江市法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黃家波 院長
鄧曉華 副院長
薛建華 副院長
胡永傳 副院長
胡志立 刑事庭庭長
田桂英 刑事庭副庭長
呂治富 刑事庭審判員
李本富 刑事庭審判員
三、2000年左右,宜昌地區宜都市多名大法弟子被宜都國保大隊 、610、宜都市檢察院、法院非法勞教1-2年不等;2004年,大法弟子鄧勇、邱利夢、劉華東分別被判刑3-4年,後來大法弟子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都國保大隊 、610、宜都市檢察院、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向光武(2006年以前任宜都市610主任)
林衛華(2004年以前任宜都市公安局副局長兼610副主任)
陳微(現任宜都市610主任)
舒小平、王序平(時任宜都國保大隊隊長)
宜都市檢察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馬曉黎 檢察長
程建平 副檢察長
朱里程 副檢察長
唐萬紅 紀檢組長
王畢山 副檢察長
李雲 副檢察長
楊子武 公訴科科長
宜都市法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朱偉春 院長
林衛華 副院長
王煉 刑事庭庭長
魯東風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高邱林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聶其璽 刑事庭副庭長
四、2005年9月,宜昌市西陵區大法弟子:張永紅(女,40多歲)、賀敬燕(女,30多歲,葛洲壩人)被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肖家巷派出所綁架,宜昌市西陵區610、葛洲壩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大法弟子張永紅、賀敬燕5-7年不等,後來大法弟子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肖家巷派出所、宜昌市西陵區610、葛洲壩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葛洲壩檢察院、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周向東、賀明詳、陳玉舟(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
項坤(宜昌市葛洲壩610主任)
沈偉 (西陵區610主任)
雷慧斌 (葛洲壩檢察院院長)
賴平哲(葛洲壩法院院長)
五、2006年3月2日,宜昌地區宜都市大法弟子趙舉才被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和宜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宜都市610、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趙舉才5年。宜都市檢察院抗訴,趙舉才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又加刑2年。大法弟子趙舉才被非法判七年。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和宜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宜都市610、檢察院、法院 、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周向東、賀明詳、陳玉舟(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
項坤(宜昌市葛洲壩610主任)
孫兆雲、李暉(宜昌市檢察院)
陳曉明 、吳如玉、常明(宜昌市中級法院)
宜都市檢察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馬曉黎 檢察長
程建平 副檢察長
朱里程 副檢察長
唐萬紅 紀檢組長
王畢山 副檢察長
李雲 副檢察長
楊子武 公訴科科長
宜都市法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朱偉春 院長
林衛華 副院長
王煉 刑事庭庭長
魯東風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高邱林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聶其璽 刑事庭副庭長
六、2006年7月,宜昌市西陵區大法弟子范長華(女,40多歲,幼兒園教師),網上有兩個名字:樊昌華,請宜昌本地同修核實,被宜昌市葛洲壩平湖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宜昌市西陵區610、葛洲壩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范長華5年(時間請宜昌本地同修核實)。後來大法弟子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葛洲壩平湖分局國保大隊、宜昌市西陵區610、葛洲壩檢察院、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周向東、賀明詳、陳玉舟(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國保大隊)
項坤(宜昌市葛洲壩610主任)
余衛東(西陵區610主任)
雷慧斌 (葛洲壩檢察院院長,具體待補充)
賴平哲(葛洲壩法院院長,具體待補充)
七、2008年5月,宜昌市大法弟子王瓊、向燕被宜昌地區五峰縣五峰鎮派出所、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之後五峰縣610、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3-5年不等,後來大法弟子王瓊、向燕上訴到宜昌市中級法院,王瓊被改判2年,向燕情況不詳。
參與迫害的單位:五峰縣五峰鎮派出所、國保大隊、五峰縣610、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宜昌市中級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謝朝明(五峰縣國保大隊)0717-5826328轉4630
劉效愚(主管國安) 辦公電話:0717-5826328轉4602
王斌(五峰縣610主任)
向麗 縣副書記:(分管綜治辦、維穩辦)0717-5821381
文 牧 縣副書記,政法書記:(主管政法工作)辦公室0717- 5821401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五峰鎮派出所: 0717-5821625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五峰鎮正街21號 443400
吳丙龍 五峰鎮派出所所長
張年望 五峰鎮派出所副所長
尹慶峰 五峰鎮派出所副所長
周強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肖傳書 五峰鎮派出所正科級偵察員
李雲峰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康健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楊昌權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印春悅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楊昌權 五峰鎮派出所科員
五峰縣檢察院:(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馮毅 五峰縣檢察長檢察長辦:0717--5821672,5821572,58214925824703
劉琪 五峰縣副檢察長 傳真:0717--5822337
李清 五峰縣政治處主任
劉勇 五峰縣副檢察長
向家勉 五峰縣副檢察長
周耘 五峰縣公訴科科長
熊武鐵 五峰縣公訴科檢察員
韓迎 五峰縣公訴科書記員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法院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
方正權 院長
湯建新 紀檢組長、副院長
鄧繼俊 黨組成員、副院長
張澤民 紀檢組長
王志立 、副院長
余秀平 科級審判員
李秀雲 正科級
熊昌培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丁潔 女 審判員
關吉萌 審判員
王洪 副科級審判員
周道金 正科級審判員
周傳晏 審判員
熊昌斌 審判員
羅培慶 副科級審判員
陳俊 副科級審判員
喬光海 副科級審判員
吳瓊 審判員
劉學會 審判員
八、2008年8月,宜昌市伍家區大法弟子蔣國芳(女,60歲左右,退休工人)被宜昌市伍家區610、大公橋派出所、伍家區國保大隊綁架,後來宜昌市伍家區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蔣國芳3年。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伍家610、大公橋派出所、伍家區國保大隊、宜昌市伍家區檢察院、法院。
參與迫害人員:葉兵、楊彩霞、(伍家區國保大隊)
宜昌市伍家區610、大公橋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不詳細,請宜昌本地同修補充。
九、被宜昌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反覆勞教迫害比較典型的有:鄭德軍(男,30多歲)兩次,6年,趙舉才(男,40多歲,宜都人)兩次,3年,陳發翠(女,40多歲,小溪塔人),兩次,3年半。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宜昌市610、宜昌市政法委610辦。
參與迫害人員:李中林(宜昌市610主任)
龔兵華(小溪塔610主任)
王厚軍(時任宜昌市政法委書記)
李佑才(時任宜昌市市委書記兼610總頭目)
郭友明(時任宜昌市副市委書記)
十.宜昌市檢察院和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在大法弟子的上訴中對大法弟子的判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宜昌市檢察院、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和中級法院的刑二庭(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案子)助紂為虐,執法犯法,幫助江澤民邪惡集團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在宜都市大法弟子趙舉才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宜昌市檢察院、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及中級法院的刑二庭不但沒有糾正宜都市法院的錯誤判決,最後反而多加了趙舉才2年。
參與迫害的單位: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宜昌市中級法院的刑二庭、宜昌市檢察院
參與迫害的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人員:
陳三紅 審委會專職委員
望熙盛 審委會專職委員
李和衛 審委會專職委員
葉德武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張士勇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余煥春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胡興儒 原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胡兆滿 原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裴縝 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秦大常 副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汪家乾 副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蘭芳 副院長 宜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焦光文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廖朝平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春暉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黃家波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韓慶解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宜昌市中級法院的刑二庭人員:(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上訴審判)
阮思軍 刑二庭庭長
吳如玉 刑二庭副庭長
李攀 刑二庭副庭長
常明 刑二庭 審判員
戴翔 刑二庭 審判員
陳曉明 刑二庭審判員
黃孝平 刑二庭 審判員
曹萍 刑二庭 審判員
鄭學明 刑二庭 審判員
劉乾華 刑二庭 審判員
曾經是宜昌市中級法院的刑二庭人員,現在已經調離的:
劉雪青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何偉亞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朱偉春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裴京萍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宜昌市檢察院人員: (大部份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上訴審判)
李早湘 檢察長(前任)
孫光駿 檢察長
孟鳴 副檢察長
覃衛 副檢察長
伍學文 副檢察長
劉志平 紀檢組長
孫兆雲 公訴處處長
歐陽進 公訴處副處長
向勇 公訴處
吳欲曉 公訴處
張琴 公訴處
黃祖坤 公訴處
劉雲 公訴處
李錦桂 公訴處
劉元梓 公訴處
張某 公訴處
朱慧瑩 公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