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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陳磊被非法關押二年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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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三十五歲的大法弟子陳磊,目前已被大慶監獄非法關押二年零七個月,家中妻子帶著兩個年幼的女兒艱難度日。

陳磊的姥姥九十一歲,和陳磊生活在一起。二零零七年九月份,老人曾親自坐火車到大慶監獄探望陳磊,大慶監獄的警察說:「你這麼大歲數怎麼走來的?你咋不管管你外孫子?」老人說:「他是好人哪,他煉法輪功做好人我管他幹啥。」獄警啞口無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份老人離世前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見到陳磊。

陳磊,一九七五年出生,原住址黑龍江省龍江縣龍江鎮五街一委五組,二零零二年,哈爾濱市船舶學院涉外企業管理系畢業,大專文化,畢業後自學計算機專業,被迫害前在一網吧任技術網管。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哈爾濱市道外區大方裏小區派出所警察張廣君、楊正茂,哈爾濱市道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白振玉、孫志文等五人到陳磊家非法抄家,負責人是國保大隊長蔡群(截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蔡群仍為國保隊長)。警察非法抄家時把陳磊姥姥的養老錢一萬二千元現金拿走,九十一歲的老人多次到道外區國保大隊索要,最後只歸還一萬元,老人離世前這兩年擔驚受怕,身體每況愈下,特別思念在獄中的陳磊。

在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看守所期間,大法弟子陳磊絕食抗議警察對自己的迫害,看守所所長王璞把陳磊的手腳戴上重達三十多斤的手銬、腳鐐,並三次指使獄醫和警察對陳磊野蠻灌食,致使陳磊食道受損吐血不止,所長王璞還教唆犯人如發現陳磊不吃飯就下手打,打死算自殺。大法弟子陳磊同母異父的姐姐鄒麗傑在他絕食期間去探望陳磊,看到陳磊被折磨的不成人樣,回家後著急上火,第二天突發腦溢血死亡,死時四十六歲。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大法弟子陳磊。道外區法院審判長韓文龍、陪審員呂軼、王雲峰、書記員劉曉華,法庭上只允許律師和六名直系親屬進入旁聽,不允許家屬講話,對陳磊家非法抄家時所失現金物品不予解答,只允許受害人陳磊回答「是」與「否」。陳磊在法庭上辯護自己信仰無罪,公訴人徐丹說陳磊認罪態度不好。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道外區法院非法判陳磊四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終審結果是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主審法官董世傑、審判長孫大宏、審判員吳麗茹、董世傑、書記員趙敏,終審並未開庭,只是由法官派人到看守所提審陳磊,然後宣判。

公訴機關: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徐丹,女,年紀約三十七、八歲,此人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案件。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哈爾濱市道外區看守所所長王春燕和幾名警察把大法弟子陳磊非法投入哈爾濱市呼蘭監獄。陳磊在呼蘭監獄遭受嚴重迫害,被罰站二十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允許陳磊睡覺,致使陳磊右小腿嚴重潰爛,期間呼蘭監獄集訓隊隊長胥如野拒絕家屬會見陳磊,並說大法弟子陳磊頑固不化、執迷不悟。所謂的教改科科長陳維強是主抓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其人口口聲聲說陳磊在監獄很好,背後指使警察陰毒的迫害大法弟子,一直拒絕家屬會見陳磊。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呼蘭監獄把大法弟子陳磊轉至大慶監獄繼續非法關押,大慶監獄三監區指導員王亞龍以大法弟子陳磊認罪態度不好、不穿囚服為名拒絕家屬探視。

二零零九年四月,大慶監獄政治處主任李維南以大法弟子陳磊拒穿囚服為由,打了陳磊兩個耳光,五月份又以同樣理由打陳磊。

陳磊的父母都已七十多歲,都因信仰法輪大法,被多次非法抄家,白髮蒼蒼的老人每思及兒子都會流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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