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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馮剛再遭綁架、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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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大連報導)遼寧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馮剛被中共警察劫持在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生命垂危,8月10日被送入210醫院。馮剛忍痛離開醫院。據悉,馮剛回家後去超市買東西,結果又被警察綁架。馮剛親屬當地派出所,辦案警察李洪橋閃爍其詞的說:馮剛活不了幾天就要死了。

夫妻倆遭綁架

2009年7月4日中午,大連大法弟子馮剛、王娟夫婦在大法弟子石桂香家同其他十二人,被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所屬的黃河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在大連看守所。之後警察私自拿他們的鑰匙非法抄家,掠走筆記本電腦,書籍等私人物品。

在非法關押期間,黃河路派出所警察李洪橋(警長)等多次非法審訊,馮剛均抵制迫害。至8月10日,馮剛被非法迫害出現嚴重病態反應,臉上的鬍子很長,面黃肌瘦,兩隻眼睛都成了對眼,隨時有失去生命的危險。

大連看守所的警察說,不能讓他死在看守所,得叫國保來人處理這事。隨後來了三個大連國保大隊的人,把馮剛緊急送往大連解放軍210醫院。

馮剛生命垂危、生死不明

經醫院檢查,馮剛的膽囊已經腫的將近兩個拳頭大,不能進食、水,否則膽囊破裂,人就完了。負責看病的醫生對國保的人說,病人很危險,隨時會死掉,必須馬上做手術。

國保的人無恥地對醫生說,今天就不要做手術了,等明天我把他放了再做手術,意為做手術的昂貴醫藥費讓馮剛自己承擔。醫生不同意,若明天做手術這個人就死掉了。三個國保警察只好先交了4000元住院押金費後,然後迅速離開了醫院。

馮剛忍受著巨大的痛苦,對醫生說,我不能做手術,我妻子也被他們關在裏面,我沒有錢。醫生表示同情,就這樣,馮剛向醫生立了字據:自己離開醫院後一切生死與醫院無關。從4000元裏擠出50元打車離開醫院。

8月12日,親屬得知馮剛已回家,就約定8月13日到他家看望他,誰知無論親屬怎麼敲門都無人應答,發現馮剛又失蹤了,就斷定一定是被警察再次綁架了。

8月14日,馮剛親屬直接到大連國保大隊要人,保安說他們都上海游泳了,不在家。馮剛親屬再三堅持,一定要見到國保大隊的人。好長時間出來一個人說:誰抓的,誰辦案,你就找誰,你別找我們。馮剛親屬又打車到黃河路派出所,正好辦案警察李洪橋在場,親屬問他馮剛哪去了,李洪橋一副無賴嘴臉,閃爍其詞的說,馮剛死了,馮剛活不了幾天就要死了。

親屬說,就是死了也要我們看到屍首啊,但是現在人沒了,你跟我們怎麼交待?李洪橋又改口說:馮剛死不了,他們這樣的人一出去又能吃又能喝,死不了。

妻子被勞教迫害

馮剛親屬對李洪橋說:馮剛出現這麼嚴重的病症,應該叫王娟出來照顧他,要有個三長兩短,你們要完全負責的。李回答,王娟呀,已經送走了,送馬三家了,就這一半天吧。

遭受這一個多月的非法迫害,馮剛的妻子王娟情況很不好,人很消瘦,吃不下飯,心臟病、肝炎的症狀都出現了。

8月17日,馮剛親屬再次到黃河路派出所找李洪橋要人,李洪橋又推脫責任,拿出馮剛的監外執行單說已經監外執行了,來應付欺騙馮剛親屬,就是不敢說出再次迫害馮剛的罪惡行徑。而且監外執行單上的日期是8月10日,正是馮剛被送到210醫院的同一天,但是上面沒有馮剛的簽字。親屬問李洪橋為甚麼沒有馮剛簽字,李回答說馮剛不願簽字。

8月19日,黃河路派出所電話通知王娟親屬,告知王娟已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在此正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天滅中共,是歷史必然。法輪功學員秉承「真、善、忍」大法慈悲救人,任何打壓、迫害都是徒勞的,當歷史走過這一頁,你們將往何處去?將得到甚麼樣的惡報?快醒過來吧!聽聽法輪功學員向你們講的真相,現在彌補為時不晚,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吧。

大連市黃河路派出所電話:0411--83789221 83788489 83789219
黃河路派出所地址: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珠海街6號  郵編:1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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