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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遭誣判 請律師也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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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明慧通訊員長春報導)長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於六月三日分別被長春南關區法院誣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屬上訴。日前,此案被移交長春市中級法院。


長春大法弟子高淑余

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二庭辦案人鄭偉寧告訴家屬:給三天時間請律師。家屬還以為這次可以請到好律師了,可是走了多家律師事務所,一聽是法輪功的案子,都很為難。有好心律師告知:市司法局規定,律師接手法輪功案件必須由司法局批准並備案,可這只是一個規定,實際上根本就得不到批准,也就不可能為法輪功辯護。

三天很快就過去了,家屬接到通知是週五,週末休息,實際只有週一一天時間。家屬週一聯繫鄭偉寧,希望多給些時間請律師,鄭答應再給三天時間。家屬又找了幾家律師事務所,都說拿不到司法局批文,無法承接。

無奈,家屬只好求助外地律師。於是打電話給北京律師王先生,該律師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遺憾的是,王律師說,因為給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一週過去了,家屬沒有請到律師。鄭偉寧就說:「我們給找律師吧」。那就意味著與家屬無關了,你們就不要再找(我們)了,從此以後音信皆無。

高淑余,女,五十五歲,長春市新華書店退休職員,家住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豪園小區。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原有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暴躁的性格變的溫柔和善。她性格開朗,樂於助人,曾幫助朱淑雲的妹妹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看望在那裏被殘酷迫害的大法弟子朱淑雲,並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於世。隨後黑嘴子勞教所勾結長春市公安局跟蹤監視高淑余。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高淑余被長春市南關分局警察綁架,之後一直被關押在長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六月三日南關區法院兩次開庭,高淑余被誣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南關區檢察院、法院、市中級法院辦案人員受中共邪黨脅迫和毒害,互相推諉,不准高淑余家屬請的律師看案卷,並在開庭前三天迫使律師解除辯護合同,由法庭指定辯護律師。第二次庭審過程只有十二分鐘,草草宣判。隨後,家屬提出上訴,案件移交市中級法院。

從法律角度上講,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及家屬有聘請律師和了解案情的權利。而且,沒有任何一條現行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綁架、抓捕、審判、關押實際上都是違法的。法學界和懂些法律的人都知道這其中的荒謬和專制。高淑余和千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是無辜被迫害的。

參與迫害高淑余的責任人主要有:
南關區公安分局警察李軍
曙光路派出所所長張學友
南關區檢察院李軍、張紅梅
南關區法院孫建波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 鄭偉寧

關於律師接手法輪功案件需司法局批准一事,筆者查了一下資料,發現干涉阻止這件事的表面是司法局,實際真正的黑手是邪黨「六一零」。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消息報導,二零零九年七月,吉林省高級法院、吉林省檢察院關於「兩高」對法輪功案件的內部規定進行部署。內容是:今後,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對涉及法輪功案件時,要主動向當地黨委六一零辦公室等部門通報情況,充份做好庭審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按照「兩高」要求不就法輪功性質、國家取締法輪功的法律依據等問題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護……這實質上就是把當地黨委「六一零」置於兩院之上,司法執法部門要聽黨委「六一零」的,而黨委「六一零」怎麼能允許律師為法輪功辯護呢?黨委「六一零」直接干涉行政司法,耍流氓也不要臉面了,赤裸裸的幹了,這正是中共邪黨的流氓本性。

中共奪取政權的六十年,是靠謊言和恐怖統治的,歷次運動,殺戮無辜八千萬。「多行不義必自斃」,中共的禍害還不只是對無辜群眾的迫害,被其利用的政策執行者,特別是公、檢、法、司系統的人們,更是處於危險之中,是更隱蔽、更深重的受害者。

善良的人都不願看到有人隨邪黨一同遭殃,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曾經幹過多大的壞事、蠢事,只要你能夠良心發現,從內心脫離中共邪黨,不再被其利用來迫害無辜,特別是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盡自己的能力幫助善良的人,改過自新,就有希望得救,有希望擁有未來。

附:相關電話(區號0431)
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電話:
0431--88915083,88930965
張學友(所長)15904405429
李東傑(副所長)15904405430
王勇彪15904405435

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
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2398號
局長:王靖林
責任人:李軍
南關分局 總機:85287000
局長:85297666
政委:85299122
副局長:85287918,85283355
85292266,85282200
紀檢組:85295228
政治處:85201808,85205806
指揮中心:85290085
傳真:85202200
國保中隊:85205810,85281970

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
責任人:李軍 張紅梅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案件執行二科責任人:孫劍波
電話88558929

長春第三看守所
電話: 84162709

長春市中級法院
地址:長春市景陽街 1388號
電話:總機 0431-855800
傳真:87685654
刑事審判二庭責任人:鄭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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