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二零」邪惡的鎮壓開始了,家人、親朋好友開始反對我修煉法輪功,因家中有親人曾經經歷過中共邪黨的歷次運動,認為中共邪黨甚麼本事都沒有,但是整人還是有一套的,從歷次的運動來看,栽贓陷害,心狠手辣,所以你不要以雞蛋去碰石頭。由於自己法學的不好,悟性差,怕心又重,走了彎路,但是本性的一面是知道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怎麼能做出對師父不敬的事呢?怎麼這麼好的法不學了呢?
正念一出,誰也阻擋不了我學法煉功。法是指導修煉人提高昇華的保證,通過堅持不懈的學習《轉法輪》以及師父發表的一系列新經文,明白了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必須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好法,用法來歸正我的行為,放下人的執著,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
通過閱讀《明慧週刊》中同修寫的交流文章對照自己,找出自己的不足。在這裏我感謝慈悲偉大的師尊給了我們大法弟子這樣一個交流的平台,對我在修煉的路上啟發很大,收穫不小。
記得剛出來講真相時,由於自己與同修少有來往(只有幾位同修聯繫),無法得到真相資料,就自編、自寫、自己做粘貼出去發,有機會就講真相勸三退。由於一直三件事做的很順利,自認為發資料做粘貼做的很好,生出了歡喜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在2005年某一天的上午九點鐘左右,我把粘貼貼到了某街道辦事處的窗口(因我不知道窗口是辦事處的),等我走出來時,十幾個年輕人擋住了我的去路,強行的把我拉入辦事處,然後又轉到派出所。在這期間我一直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心裏一直很平靜,也一直跟他們講真相,要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修煉的人,大法是好的、正的。心裏只想著要救他們。
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去拿我貼的東西作證據。另兩位女警察,一個看著我,一個張貼戶籍本上的像片。由於我一直發正念講真相,那個看著我的女警察不讓我講,我就加強發正念的力度,再求師父的加持,那位看著我的警察走了,當時我的口很渴,想喝水,就向這個警察要水喝,她說外面有,我一看外面沒有人,只有門房裏坐著六個人,就這樣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不慌不忙的走出了派出所。事後怕的物質生出來了,而且揮之不去,經過一段時間的學法才能靜下心來做好三件事。
在2007年的上半年,在同修的幫助鼓勵下,我才走進學法小組。去那裏學法的第一天,同修熱情的接待,我感覺又像回到了久別的家一樣,感到是那麼的親切,那麼的溫暖,她們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沒有歧視的目光,使我增加了參加集體學法小組的決心。
人神之念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如果神念主宰自己,那麼三件事做的就非常的順利,特別是背法,很容易記住。如果人念一出,特別是早上起床懶惰的思想一出想多睡一會兒,或者在晚上十二點鐘以前睡一下再起來發正念,那好,壞的物質睏魔就會牢牢的纏住你不放,一天或幾天都走不出這個狀態,你只要不學法或者是不發正念都會被這可惡的睏魔控制,使你做不好三件事。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一思一念非常的重要,無任在任何一種環境中都要保持神念,用神念面對一切。而神念哪裏來呢?從法中來,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才能真正的把三件事情做的更好。
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