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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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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紅樓夢》中有這樣一句話:「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這句話如果用來形容中國大陸的現狀,非常貼切。

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底,因為出來為法輪功說幾句公道話,被中共警察綁架,關押在北方的一個看守所裏。警察押我進看守所的號房時,給牢頭吩咐:「這個法輪功(學員)要開庭上電視,先別打。」換一句話說,如果不是因為要開庭,要上電視,怕我在法庭上叫起來,說不定要被他們修理成甚麼樣呢。牢頭是當地人,在看守所裏,也叫勞動號或學習號,他是因為參加黑社會的尋釁滋事而被判5年刑期,後安排在看守所服刑。

牢頭簡單地問了我個人情況後,對我說:「打就免了,手續還是要辦的,到風場去洗個涼水澡。」他叫了個犯人接了一桶水,讓我脫得光光的,拿著一個塑料牙杯往我身上慢慢倒水,這個犯人知道我是個讀書人,所以有點良心,倒水倒得很快,十幾分鐘就沖完了。他說,如果警察沒有特別關照的,至少要洗半個小時以上。當時風場上的溫度是攝氏零下五度左右。

或許有很多讀者看過法輪功學員寫的真相資料,說警察綁架的事情。中國現今的法律中,沒有哪一條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法律還保障公民有冤情時可以上訪,法律還保障公民有言論自由。因此,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都是違反中國的憲法的。正因為這樣,中共警察在綁架我以後,不敢按照司法程序通知我的家人。我被綁架的時候,穿的是單薄的衣服,連毛衣和秋褲都沒穿,也沒有棉被。就在那個看守所冰冷的號房及外面的風場中,度過了漫長的三個月的北方最冷時期,當時的氣溫最冷的時候達到了攝氏零下十五度左右。

看守所的警察把我當成是「頑固分子」,所以不把其他的法輪功學員跟我關在同一個號房,也怕我知道外面的消息。因為陸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太多了,警察就把其他號房裏的犯人往這裏塞。每次有其他號房的犯人轉到我被關押的號房時,我都詢問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當他們告訴我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時,我就流淚,我恨自己無法幫助自己的同修。

看守所每個號房都有電視,每天晚上七點都要打開讓「犯人」看「央視」的新聞聯播,那段時間中共的媒體幾乎天天都在播法輪功的事情,天天都在造謠和污衊法輪功。而且經常在電視及媒體中欺騙中國老百姓說,他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春風化雨」般的「幫教」。終於有一天,牢頭也看不下去了,在看新聞聯播時突然罵了一句:「央視真××的無恥。」我曾經多次跟牢頭講法輪功的真相,所以他非常同情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他罵那句話的言外之意是說:中共太無恥了,還不如他們黑社會中的人,黑社會中還有些人講敢做敢當。而中共把這麼多的法輪功學員迫害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還要欺騙世人,說它們對法輪功學員是如何「關懷」的。

我在那個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以後,我的親戚終於知道了我的下落。我的一位親戚是當地政府部門的高官(正廳級),他通過其它渠道知道了我的下落。因為當時法輪功的事情相當敏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要鎮壓的,所以當時跟法輪功無關的人,幾乎沒人敢替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說公道話。我親戚不敢讓單位的任何人知道,他自己開著車,買了一車的衣物、食品等,來到看守所,跟看守所的警察要求見我,並亮出自己的身份(我親戚不是公安系統的官員),聲明他不是煉法輪功的,因為跟我是親戚,受我家人的委託,來看我並送東西給我。警察以種種理由不讓親戚見我,他們怕我將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的消息傳出去。最後只是答應我親戚,把棉衣、被子等物品交給我,親戚給的幾千塊錢入到我的帳上。警察請我親戚把幾箱蘋果及火腿腸等食品帶回去,但我親戚生氣地說:「既然拿來了,就不可能再拿回去。你們(警察)愛怎麼處理都行,我只求你們一件事情,千萬不要讓他被看守所裏面的犯人打了,否則我跟你們沒完。」後來我才知道,親戚送的食品都被警察拿到小賣部去當商品賣給犯人了。

警察來號房找我,給了我衣服及被子。並要我簽收入帳的幾千塊錢,先給了我幾百塊看守所印的「錢票」,說用這種「錢票」可以買食品及其它日用品,我要警察把一些錢轉給其他號房的法輪功學員,讓這些法輪功學員有錢能買些吃的東西,警察倒是很爽快地答應了。牢頭看到我有錢入帳了,很高興,因為我買任何吃的東西,他多少都會分點好處。看守所裏犯人每天吃的普通飯菜比豬狗吃的都不如,基本上就是清湯(看到幾根菜葉)加窩窩頭。就是這樣還經常吃不飽。所以看守所的犯人都想方設法讓家裏或親戚送錢來,不然他們的日子會很難過。

看守所裏賣的東西比外面貴五倍至十幾倍,一碗白米稀飯都要賣到五塊錢。牢頭跟我說:「你算是很幸運的,有親戚當大官的照應。其他的犯人進看守所,『一斤皮都要榨出三兩油』,沒有錢天天都要挨打。就是要犯人讓家裏送錢給看守所,除了一部份入個人帳上外,想在看守所過得舒服點,還要私底下給管號房的警察送點錢。看守所的警察就靠小賣部裏的收入當獎金,一年就可以多拿十多萬塊錢。就像我,在這裏的開銷有外面的老大罩著,警察經常帶我去辦公室請我抽煙及吃好吃的東西。」

中國大陸最近發生了一起「躲貓貓」事件,可能很多人還不清楚為甚麼那幾個牢頭獄霸會將其他的犯人活活的打死,警察卻不聞不問,事件發生後還要隱瞞事實真相。其實就是這麼回事,犯人一進了看守所,牢頭獄霸就會用各種方法要犯人向家裏要錢,即使不向警察行賄,把錢入到看守所裏登記在犯人的帳上也行,犯人用這個錢向看守所買吃的用的,一千塊裏面,真能讓犯人吃到嘴上的,最多就是三四百塊,還要分點給牢頭獄霸呢。其餘的錢成了警察的獎金了。監獄及勞教所的情況也差不多。

這十年來,中國大陸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由於當時的江氏中共暴政命令各地對法輪功學員強制「轉化」,打死算自殺,而且不准國內的媒體報導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中國大陸的民眾應該清醒了,法輪功學員製作的真相資料都是真實的,有關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情也都是真實的,有名有姓可查的。如果大家都還默認這種事情的發生,認為事不關己而無動於衷,那麼類似「躲貓貓」及「被自殺」的事件有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老百姓身上。因為中共這個邪黨它是沒有人性的惡魔,對它內部的人都極其殘忍,比如「文革」期間劉少奇就是被迫害死的,因此它怎麼會對老百姓手下留情呢。

我快要離開那個看守所的時候,有一天,看守所有個被判死刑的犯人被拉出去槍斃。牢頭看到死刑犯被從甬道中押走的樣子時,就若有所思,後來就一直心情不好。我問牢頭:「你認識這個人嗎?」牢頭說:「不認識。」「那你憂鬱幹嘛?」我問道,牢頭搖搖頭不說話。

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牢頭才小聲地跟我說:「我真後悔,當時如果下手狠一些,殺了人命,被判死刑,我現在也出去了。」我吃了一驚:「你瘋了,判死刑還能出去?」牢頭小聲地說:「你不知道,我跟的這個老大,是我們當地政協的大官。我們黑社會有一個規矩,小弟替老大出去辦事,打了人殺了人,被警察抓了,判幾年刑,老大照付工資給我家裏,出來後還給老大辦事。如果被判槍斃,老大就要替手下買命。」我奇怪道:「怎麼買命呢?」牢頭說:「我這個案子同案的四人,我是第三被告,前兩個首犯都是死刑,他們把大事都扛下來了,我被判五年,另一個判三年。

「判死刑的兩個也不是一宣判就馬上拉出去槍斃,都有一個上訴期。在這期間,我們老大就跟看守所裏講好,用300萬買兩條人命,這是今年(1999年)的行情。看守所會去收容所裏找兩個沒有身份的流浪漢或乞丐,一人幾千或一萬左右給收容所,收容所不一定知道看守所來要人幹甚麼,反正收容所有的是人,有錢賺就行。然後帶到看守所裏關著,黑話叫養『小肥羊』。等到要槍斃人的當天,把『小肥羊』先叫到辦公室裏,給他打一針,『小肥羊』就不會說話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但還會走路。武警到號房帶被槍斃的人過來,迅速進辦公室,把人調一下,帶走到刑場槍斃的是『小肥羊』。我們兄弟(被槍斃的人)在辦公室裏化裝成警察,然後由真警察送到看守所外面,老大早就派車來接了。人一出來,馬上派兩個弟兄護送到南方去,換個姓名,給那裏的黑社會老大做馬仔。」

我問道:「那駐監的檢察官及刑場上可能還有法院的人都要驗明正身呢,這怎麼辦?」牢頭說:「你傻啊,那150萬一條人命,也不是看守所獨吞。武警、檢察官、法官等,只要有沾邊的,大家都有份分錢。而且家屬還有錢賺呢。」「為甚麼?」我又問道。

牢頭說:「家屬也知道被槍斃的不是自己的親人,是別人替的。家屬來收屍的時候,已經跟醫院講好,把人身上的器官,只要能賣的,連眼角膜,全部都賣給醫院,至少也能賣個幾萬元。」我驚嘆地說:「天哪!共產黨太黑了,可憐的中國人被當成豬那樣來宰殺和販賣。」由此可見中共從來不把中國人當人看的,後來我了解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更加凶殘,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自從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案在國際社會被曝光後,中共的官員為了掩蓋事實真相,不惜以承認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方法,意圖轉移國際社會的視線。可是,蒼天有眼,中共不僅無法解釋原先大量活體器官的來源,反而連中共治下的看守所收錢換命的黑幕也被曝光出來。也就是說,謊言背後的真相是掩蓋不住的,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總有一天要大白於天下。

正如我在文章前面所說的,現今中共暴政對中國各地人民的迫害,其實是這十年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翻版。中國人民只有行動起來,退出中共邪黨,鏟除中共這個惡魔,才會有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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