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此事不做便罷,一做就是醜事、敗事。為何這麼說呢?
首先,法輪功學員中就沒有陳功此人。根據是甚麼?法輪功學員中沒人知道有此人,所報出的居住地也沒人知道有個練法輪功的此人。夠了,造謠是共產黨的一貫伎倆,它騙了中國民眾六十年,此案也只不過是故伎重施而已。
可笑的是騙術並不高明,明眼人一看就破綻百出。僅舉幾例如下:
據報導所言,陳功這個「案子」是2009年8月9日長春中級法院審的,常理是幾日內在長春這些媒體報導,奇怪的是9月3日最先從一個與長春地區毫不相干的網站登出來的,9月8日長春幾家報紙和長春地區的近十個網站同時轉載。這事豈不怪哉?報社搶頭條新聞是為了生存,及時是新聞的基本要素和前提,過了一個月才報導還叫新聞嗎?按照慣例,抓到一個法輪功的「事件」,恨不得全國媒體大肆鼓譟,可此回各地媒體卻悄無聲息,假裝不知。這倒要問問:是誰來編造的這個「新聞」?是誰統一安排、有計劃的構陷行動?其目的昭然若揭,「天安門自焚」偽案被戳穿之後,還想再製造個偽案來構陷法輪功,轉移民眾對中共的怨憤,這是中共慣用的伎倆。中共還不敢太大張旗鼓地行動,足見其做賊心虛。
再看,「被騙人劉錚因習練法輪功而患有抑鬱症在家中跳樓自殺。陳功得知後,即與楊某某、張某出逃。」試問,劉錚跳樓自殺與陳功有甚麼關係?劉錚的女友楊某某既然是被陳功強姦的,她為甚麼與一個強姦自己的人出逃?張某已與陳功離婚,與陳功毫無干係,為甚麼她要隨陳功出逃?楊某某、張某也沒練法輪功,也沒詐騙劉錚的錢,她們跑甚麼?這不是笑話嗎?
再看,陳功「誘使楊某某違心與其發生性關係,後繼續蠱惑楊某某,多次與楊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又構成強姦罪。」被強姦的為甚麼不找男友保護自己?為甚麼男友跳樓自殺而不顧?為甚麼要隨著強姦自己的惡人出逃?這一切行為符合正常思維邏輯嗎?
那麼就要問一問了,他們是一夥甚麼人?在一起幹了甚麼?詐騙!淫亂!這與追求「真善忍」至高境界,修心養性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有天壤之別,怎能扯上關係?純粹的無恥構陷!
說來也不奇怪,欺騙、造謠歷來是中共的本能,只是包裝的精緻和拙劣之別。「十一」將至,社會危機重重,民眾積怨甚多,天災連連不斷,人禍日日劇增。中共罪惡昭彰,何以擺脫?無非是用謊言掩蓋罪惡,以謊言造成恐怖,誤導民眾,控制人們的思想,維持非法政權的存在。
共產黨一貫講「假惡鬥」,對法輪功實施「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失」的「三光」政策。經過包裝的謊言為血腥殺戮提供「合理性」的解釋,因為這是維持恐怖政權的需要。從「剖腹找法輪」,到「天安門自焚」都是精心周密策劃的謊言,目的是把民眾封閉在謊言的圈套裏,排斥正常思維,聽憑其左右。因為中共知道「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這是德國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的名言,謊言經過一千遍的重複成了人們根深蒂固的觀念。所以謊言成了中共的立國之本,整個社會都靠謊言來支撐。那麼,這個「陳功」案件就是中共在「十一」之前有預謀的騙局,其中政法委、「610」、公檢法、宣傳部門一起配合行動。
編造的謊言無論怎樣貌似完備,如果回到基本的道德是非層面,都不值一駁。今天的民眾的辨別力加強,赤裸裸的謊言已經行不通了,人們開始清醒,拒絕生活在謊言中,謊言欺騙已經維繫不下去了,大家在找真相,看真相。而且很多製造騙局、賣力傳播謊言的人在受到懲罰,遭報應做了中共的殉葬品。希望還在為中共賣命的人立馬收車,金盆洗手,上天悲憫世人,還有重新做好的機會。天滅中共,世事已定,「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保命,這是唯一的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