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大法弟子張雷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在工作單位,被凌海市公安局惡警綁架,被非法拘押在凌海市看守所。第二天,張雷的父親張德國、母親李錦秋、妻子趙曉春、岳母何玉香等四人同時遭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劉海旺等綁架。
據了解,張雷的父母、妻子、岳母先被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還通知家屬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鐘接人。然而到期家屬去錦州拘留所接人時,警察又稱:四人在下午二點多鐘被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送往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每人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凌海市法院對張雷進行非法開庭審判,所謂的主審法官李大明在非法庭審開始時就違法的提出無理要求,不許就法輪功定性問題上進行辯護。
在非法審判的過程中,張雷當眾揭露「公訴人」陳述案情中有很多是虛假的,是偽證。他說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自己沒有罪,而且自己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工作,不貪不佔,連續幾年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
李大明以「不准對法輪功定性辯護」為由,立即剝奪了張雷自我辯護的權利。被指定的辯護律師以「張雷態度很好,從輕處理」來配合邪黨對張雷的迫害。最後李大明宣布經合議後公布結果。
大法弟子張雷,33歲,在遼寧省錦州新華龍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錦州市古塔區女兒裏 79-6號)任人事部部長。張雷善良淳樸、勤奮好學、有才華、有業績,備受領導賞識、器重,委以重任。
十年來,張雷父母因修煉法輪功,累遭邪黨迫害。父親曾被非法勞教兩年,母親也兩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張雷深知父母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修心向善做好人,大法教他做人,伴隨他成長,使他成為當今時代難得的好青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張雷正在公司上班時被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惡警掠走現金5000元,並抄走了他的辦公電腦。當天單位領導就與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交涉,欲保回張雷。國保大隊放言:是法輪功的案子,誰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