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很穩,正視著她,她再沒說甚麼。過了一會兒,又來了一個警察和我談話,我又對她說:「記住『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退黨保命。你退了嗎?」她沒吱聲。後來她說:「我知道你們煉法輪功都是幫助別人、吃飯不浪費、處處為別人著想的人。囚服這幾天不穿可以,以後得穿。」又問了一些其它的事,我一概不回答。
監規、體操、囚服,我一律不背不做不穿。星期一接見家人,警察說不穿囚服不讓見,她們強行將「囚服」套在了我身上。過後想了想,知道是自己的情沒放下,讓邪惡鑽了空子。
剛進拘留所時,一看這裏這麼多人(五十多名犯人),第一念就是救人。剛開始只勸退了二人。
我每天除中午煉功以外,其餘時間都和犯人接觸,講真相、做三退,十五天勸退四十三人。在這期間,每天每時每刻我都在心裏背法,發正念,其它甚麼都不想。
在同修整體正念加持下,我堂堂正正的回了家。「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挖根》)我對這段法深有體會,學好法是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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