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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誣判三年 成都六旬老婦上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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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老年大法弟子楊金秀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成都市新都區法院誣判三年後,提起上訴,且上訴程序已啟動。所謂「主審法官」仍然是越權誣判鐘芳瓊等十一人的林喬。

楊金秀,女,六十八歲,家住成都市梁家巷。修煉前身體極差,患有腰肌勞損、頸椎炎、骨刺等多種嚴重疾病;並且一隻眼睛看不見,另一隻眼睛高度近視。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不僅重獲久違的健康,所有重病不翼而飛,而且原本不識字且視力極差、年事已高的她修煉後竟然能通讀《轉法輪》一書,這對所有的親友而言,真的是奇蹟。


楊金秀

楊金秀和老伴

九九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針對法輪功的惡毒誹謗和造謠鋪天蓋地;因修煉法輪功而身心受益的楊金秀,多麼希望世人不為謊言所矇蔽,能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和修煉法輪功的美好。

但就因為這個美好的願望,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楊金秀在成都市天回鎮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結果被天回鎮派出所綁架。當晚就被劫持至郫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三月十一日,又被人民北路辦事處綁架至洗腦班。家屬去要人時,辦事處綜治辦李部長竟說「就是要懲罰」。

回家後不久,去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這位善良老人又在成都市新都區三合場被三合場派出所綁架,理由居然是她手上有一張講述法輪功真相的光盤。

十一月十七日,已近古稀之年的楊金秀女士被新都區法院非法開庭,並被枉判三年。用以對其「定罪」的仍然是《刑法》第300條。這個用來將無數善良法輪功學員塞入監獄、受盡摧殘的「法條」,就其本身的違憲、以及其所存在的致命錯誤和極度荒唐性,通過眾多正義律師在全國各地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的 「無罪辯護」,以及諸多法律學者、專家的上書、論述,已日益為世人所知。換言之,同對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一樣,對楊金秀女士的「判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極度荒唐的冤案。

據家屬介紹,「一審」開庭前,所謂「主審法官」陳倫富對家屬主要是一味的欺騙與推諉,甚至騙家屬說所謂「案子」已交到中院,讓到中院去問。就家屬對其講述的楊金秀老人在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及老人不應被抓的道理,陳更多的是沉默,未予辯駁或提出異議。

據明慧網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陳倫富就一直積極追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幾乎每年都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刑期最少的為三年,最多的為八年。

楊金秀的老伴已八十高齡。修煉後,兩人感情更好,關係更加融洽、和睦。楊金秀被綁架後,老伴多次往返於成都市區和新都之間,向相關部門陳情、講理,要求放人。楊金秀的蒙冤被判,令老人傷心、焦慮不已。楊金秀兒子、孫女和眾多親友也都常常打聽老人的消息,期盼老人早日回家團聚。

楊金秀老人與家人均不認同「一審」的誣判,提出上訴。上訴已進入程序。所謂「主審法官」林喬在去年年初,以「代理審判員」的身份越權承辦鐘芳瓊等的上訴案。不許律師閱卷、複印庭審筆錄,並不顧十五位律師的一再申請、投訴,一意孤行,最後暗箱操作,枉法裁定,將已遭受嚴重迫害的鐘芳瓊等十一人匆匆塞到監獄迫害。後林喬又以幾乎同樣的方式參與了對陳昌元等大法弟子的非法裁定的迫害。

家人呼籲世人關注楊金秀老人上訴一事,希望成都市中院法庭能秉持法律的公正,真正維護起社會的正義,依法無罪釋放楊金秀老人。

成都市中院:
刑一庭:林喬 028-82915607

電話區號:028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撫琴西路109號,郵編:610031)
刑一庭林喬82915607
成都市中院其他人員:
院長:牛敏
院值班室:028-87780837 82915026
副院長:王平、劉楠、胡建萍、鐘爾璞、謝商華
巡視員:楊文軍
副巡視員:張寶珊、梁群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謝揚、喻明健
審判委員會委員:吳紅豔、謝揚
副局級審判員:李小英


林喬

一審的所謂「主審法官」: 新都區法院:刑庭庭長陳倫富:028-83977181、宅028-89552157、13709050801
新都區法院:028-83977696
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東環路289、309號 郵編610500
院長:028-83972019陳倫富老家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斑竹園鎮雷家村11組,其兄叫陳倫貴,其父、母(詹明清)在新都區新加坡商業街5號附1號幫人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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