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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金閶法院無理駁回路通家人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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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明慧通訊員江蘇報導)蘇州市大法弟子路通2008年12月17日被蘇州金閶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路通的女兒路燕和律師一直為無辜的路通申訴。2009年12月10日蘇州金閶法院對申訴案進行了聽證。可是金閶法院不僅不改正其錯誤的判決,反而刁難律師,繼續陷害無辜。

2008年7月4日,50多歲的路通被彩香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後被關押在無錫監獄。此前路通於2005年曾在江蘇省方強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備受酷刑折磨。路通的女兒路燕為營救路通也曾被非法關押。

路通家人同兩位正義律師江天勇、李春富早在2009年5月6日,就向蘇州市中級法院提交申訴狀等相關手續,法院也當場接收了。然而,據悉中院將該案又發回原審法院即金閶法院受理,金閶法院分別於2009年6月18日和2009年6月22日對路通和路通家屬作了所謂的「釋明」工作,實質就是一方面在逃脫罪責,一方面不停的欺騙別人他們是合法的。路通及家人均當即不予接受。然而,法院人員從此便銷聲匿跡,家屬苦苦等待結果。

2009年11月3日,家屬不得不再次請律師來蘇幫助詢問為何沒有結果。律師首先找了中院,中院一位叫周軍的工作人員電話答覆律師說案子已駁回原審法院,跟他們沒有關係。即使律師跟家屬已經等在了中院大門口,都未能見到任何一個負責人。於是,律師一行只能去往原審法院了解情況,然而金閶法院的答覆是,已經對路通本人及家屬作了「釋明」工作,就是對申訴的回應。在律師的一再追問下才說:如果仍然不服,要遞交書面申請。路通家人當即書寫並遞交了「繼續申訴書」。

2009年12月10日是金閶法院通知律師聽證的日子,照常理這天對法院來說沒有甚麼特別,然而,大家卻發現法院內外布滿便衣,除了金閶本地區的「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國保大隊大隊長周順宏、宣傳科朱主任、路通所屬地區彩香派出所副所長張來永,居然還有其他地區的「610」人員,如吳中區國保大隊長包建芳、虎丘區(新區)國保大隊長、「610」副主任周文秋、太倉「610」夏志剛、石英(姓名不是很確定)、太倉南部派出所副所長林鋒等。除此以外,法院對其附近馬路及法院裏面均設專人公開攝像和秘密偷拍。讓人感覺今天的聽證法院如臨大敵,著實令人費解。

路通家人及朋友早早來到法院,卻被告知只能直系親屬憑身份證方可進入,朋友一律不得旁聽,連路通年邁的父母親由於不知道要帶身份證也被無情地攔在大門外。甚至於法院公然違法,對律師進行所謂安檢。

如此種種,對院方的聽證態度不難想像,果不其然,一開庭,審判長劉金榮就以聽證僅限於聽新證據為由,禁止律師對最關鍵也是最基本的案件性質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討論。但是,看似法院允許討論的事實和證據部份也是名存實亡,因為律師先後三次來到金閶法院,每次要求查閱複印案卷均被辦公室主任張小洪無理拒絕。

至此,事實已經非常明顯,此次聽證完全是走過場。在律師的努力下,最終得以將申訴狀簡要宣讀了,然而無理可辯的公訴人居然對律師進行人格侮辱,實在有失法律人員身份。

聽證草草結束。不幾日,律師收到了金閶法院的駁回通知書。路通家人不會放棄對正義的堅持,必將申訴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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