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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福建省女勞所是如何逼迫公民放棄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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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位於福州市台嶼村的福建省女子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為了達到中共企圖摧毀法輪功學員修煉的意志、放棄「真善忍」信仰,向邪惡「轉化」的目的,該勞教所用各種邪惡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虐殺。

一、全面剝奪一切人身自由、剝奪公民最基本權利

1、剝奪人正常的生活狀態與生存環境

從勞教所大門進去,經過四道鐵門後進入專管隊(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專管隊位於五、六層頂樓,與其他普教隊隔開,樓下關押吸毒犯,一樓是小賣部。在專管隊,堅持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分別一人關一個房間,稱「單間牢房」(有時房間不夠,也有二人一間),每個單間牢房另配一、兩個由警察派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貼身二十四小時監控迫害的普教犯。每個房間都有攝像頭,有的還裝有監聽設備,每個單間牢房的窗戶都有用厚紙糊的嚴嚴實實的,不准開窗,除了上公共衛生間和警察進來點名開一下門之外,平時二十四小時房門緊閉,法輪功學員不許出房間,吃飯由人把吃的拿到房間裏,切斷與外界的一切聯繫。沒有鐘,不知道時間,終日面對的就是牆壁,在那樣一個封閉的房間裏長時間完全與世隔絕,一般人承受不住是會精神崩潰的。在監獄,還讓犯人到號房外走走,名曰「放風」,可在這裏,「放風」是奢望,只要沒「轉化」,就這樣長年累月的封閉在房間裏。

勞教所的警察中有學過心理學並拿到相應資格證,他們清楚地知道作為社會的人是不能離開社會生活,不能離開與人相處而孤立存在,以這種專業知識,他們知道採取甚麼手段、方式、怎樣才更能從心理上、精神上折磨摧殘人,使出的招術都很陰毒的。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勞教所剝奪了人生活的正常環境和狀態,刻意製造了這種全封閉式的隔離,這種迫害模式足以摧毀人的正常思維,用這種看不見刑具的酷刑,目的就是摧毀人的意志。

在全面切斷與外界的一切來往,切斷一切信息、聯繫交流,讓人長時間在這孤獨與寂寞的封閉房裏承受精神煎熬的時候,強制洗腦緊鑼密鼓地運作起來了,每天強迫看誹謗、誣蔑大法的光碟、錄像,看對邪黨塗脂抹粉肉麻吹捧的音象材料,在房間裏指定的地方從早到晚,正面對著牆上的攝像頭和電視,單獨坐在一個幾寸高、不到一尺寬的四方小塑料凳上,有時故意將謾罵法輪大法的音量調至最大,震的房間裏嗡嗡作響。看完後要寫觀後感,不寫就大聲訓斥,辱罵並加期。

警察還時不時找你個別「談話」,或幾個警察圍著你訓斥,挖苦,共同做「思想工作」,然後再叫那些邪悟的猶大圍著法輪功學員散布似是而非的歪理邪說。當然還會和其它刑罰結合起來使用,採取罰站,限制睡眠,不讓吃飽,非法加期等。挑選陰毒的普教犯(「包夾」)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監控迫害。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一進入專管隊即被迫承受這種全方位封閉管理模式的迫害,只要沒「轉化」,勞教所就這樣一直將法輪功學員封閉到非法勞教期滿為止。

獄警強迫法輪功學員背誦勞教所的「所規所紀」,這實際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過錯,是被綁架到勞教所的,為甚麼要背勞教所的「所規所紀」?!法輪功學員劉子青(50多歲,福州市人)因不背「所規所紀」,每天都要到晚上十二點過後才能就寢休息,被罰站,白天由同室普教犯吳寶清監管,晚上由值班的普教犯看管劉子青罰站,這樣一直站到劉子青雙腿浮腫、雙腳面鼓起來,鞋子穿不進去,光著腳站著,血壓升高、頭暈,惡警怕出意外才作罷。警察林玲幹事,四十多歲,專管隊裏的普教犯背地裏都叫她「一百萬」,因她對勞教人員整天板著面孔,做怨恨狀,好像人家都欠她一百萬,故得此雅號。「一百萬」交代吳寶清(因詐騙被勞教)說:看著劉子青,只要她嘴動一下就用膠布封起來。

2、剝奪購物權利,限制購買金額及用品

勞教所不許被非法關押在專管隊的法輪功學員去勞教所內的小賣部買東西的。法輪功學員只能等到勞教所統一安排普教犯都去購物時,才能將自己所需購物品寫在一張小紙條上,由同室「包夾」交給指定的人經警察過目認可(只能購日用品)後由別人代購。被關在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平時日常用品都是很匱乏的。法輪功學員薛朝暉(40多歲,福州人,泉州市某醫院醫生),無論是洗衣服,還是洗澡、洗頭、洗臉,用的都是同一塊價錢低廉的肥皂。即使家裏已給自己寄來足夠的錢,但每月只允許消費五十元人民幣,後物價上漲提高三十元。想買樣自己需要的東西非常不容易,別人代購的有時不是自己所需的,更不是自己滿意的,並常受到刁難,警察可以隨時取消、限制你購物。法輪功學員劉子青要買肥皂,當時監管她的普教犯楊瑛、朱靜不讓她買,拒絕別人代她購物,理由是:教導員交代不許劉子青購物。直到劉子青搬出502號房,換了監管「包夾」後,才恢復購物。剛進專管隊不久,劉子青的衛生紙用完了,不止一次的分別向幾個警察提出要購買衛生紙,當她再次向李瑜(音)管教提出:這是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啊。得到答覆是:「這裏只有專政與被專政的關係,沒有第二種關係。」當時負責燒開水的普教犯林淑麗看到劉子青沒衛生紙時的窘樣,轉過臉偷笑。那段時間每晚半夜同室「包夾」就寢後,劉自己上衛生間時,都悄悄地向在走廊上值班的人討衛生紙用。那些值班的普教犯有的冷漠的搖搖頭,稍有同情心的就會點一下頭,然後警惕的看看左右沒人,迅速的從自己口袋裏掏出幾張自己備用的衛生紙塞在劉的手裏後就趕快離開,(當然劉子青後來都加倍還給她們衛生紙並向她們道謝)。專管隊規定勞教人員之間(尤其是對單間牢房的人)不能相互饋贈,須經警察同意才行,若發現會被懲罰。值班的人之間都相互提防,害怕對方去打小報告。因沒有衛生紙、衛生巾,有的法輪功學員來例假時,只得去垃圾箱撿別人丟棄不要的破褲子撕成一條條寬窄不同的布條,做成月經帶當衛生巾用,用過後洗乾淨下次再用。

3、體罰之一:上廁所的繁雜程序

對關押在單間牢房的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勞教所還規定了一套程序。白天由同室普教監管,晚上普教就寢後由在走廊上值班的普教監管。法輪功學員上廁所,首先得告知同室普教犯(由警察派來專門監管法輪功的)普犯同意後,由普教犯開門伸頭向外張望,去落實看看走廊上及最後一間大公共衛生間(能容納多人)是否還有人,如果走廊上有人或大公共衛生間有人正在洗頭洗澡洗衣服或正上廁所,則必須等到這些人都洗漱完畢離開後,走廊上空無一人時,才能叫法輪功學員出來。普教犯就像吆喝牲口一樣:喂,出來。走慢一點,普犯就踢著法輪功學員的腳後跟,快,快點,若頭朝旁邊看一眼,就喊:看甚麼?!有甚麼好看的!勞教所規定普教犯不能走在法輪功學員之前,必須跟在其後以便於監視,到衛生間後須等到其方便完,再隨其回單間牢房,二十四小時法輪功學員身邊必須有人盯著。關在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在去公共衛生間的路上時,整層樓最左邊的一間警察辦公室(501或601) 外,其餘所有的房間(502、503、504--------509或602、603--------609)都必須窗門緊閉,不得開門進出或張望,就像避瘟神一樣。每個法輪功學員到公共衛生間門口時,都必須將一個大紅色的塑料桶放在門口,表示衛生間裏面有危險人物,其他法輪功人員不得入內,離開衛生間時再將紅色塑料桶移開。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與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之間嚴禁碰面,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與大房間已「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也嚴禁碰面。除非警察指派「猶大」去做「轉化」的除外。

在中共專制獨裁下,警察已淪為獨裁者迫害善良的工具。如果這些迫害工具──警察想「關照」某個法輪功學員,那麼就多了一個程序:普犯還要先去報告警察,如果此時警察「公務正忙」,那麼就要等,等到警察來了,立在單間牢房門口,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要向這個迫害工具──警察報告。報告×××(姓氏十職務):勞教人員某某某(自己姓名)要上廁所,向你報告。「迫害工具」點點頭,或咧一下嘴「去吧」,表示同意,得到許可後,再進入下一個程序,普犯再去落實四週及衛生間有無人,哪怕公共衛生間只有一人在洗衣服也必須等到此人洗完衣服離開後,法輪化學員才能進入衛生間,如此一套程序下來,當事人早就憋得受不了了。這些普教犯由於自身素質的敗壞使得惡警利用起來非常得手。有的普犯圖省事,不願讓法輪功學員上廁所。法輪功學員對著普犯說:麻煩你看看外面有沒有人,我想上廁所。普犯裝作沒聽見,不理睬,法輪功學員又說一遍,普犯就吼罵。普教犯楊瑛、朱靜監控法輪功學員劉子青,楊、朱倆人聯手折磨劉子青,不讓她上廁所,推說外面有人,不能去,還逼迫劉子青憋著尿坐在只有幾寸高的小凳上,否則就以不服從管教報告警察給劉子青加期。有時整整一天才肯讓劉子青上一次廁所,在衛生間門口還罵罵咧咧的,當看到劉子青被折磨的彎腰行走困難的情景,楊瑛撕開嘴奸笑著。有一次劉子青剛進衛生間,楊瑛就又在門口走廊上開始罵罵咧咧的,突然罵聲戛然而止,只見楊瑛驚慌的用手托著自己的左半邊臉,她半邊臉眉眼向下傾斜──歪了。只得乘車去所外就醫,別人背地說她真是現世現報了。

由於長期被這種方式折磨,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排尿困難,有的臉、腿浮腫。因為在廁所的時間長一點,在旁等著的普教就開始罵罵咧咧的。陳建芳因排尿困難在廁所裏時間長一些,就遭普教辱罵挖苦,褲子還沒穿好就被逼出去。老年法輪功學員上廁所走的慢一點,即遭普教大聲喝斥辱罵,在後邊用腳踢法輪功學員腳後跟。

法輪功學員陳星光(60多歲,寧德人)上廁所被普教犯一路罵著,整個長長的走廊響徹著普教犯的謾罵喝斥聲,風吹動著老人的白髮,老人邁著被折磨的不太靈便的雙腿,默默地走著,一聲沒吭。

為避免上廁所這些折磨人的煩惱事,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一整天都不喝一口水。那些普教犯還互相說她們牢房的法輪功都不喝開水。想想看,一個人這樣長時間不喝水身體會是甚麼感受。以至後來陳建芳一聽到「水」這個字,就條件反射的緊張的不得了,身體發抖,出現反常狀態。在她面前不能說「喝水」,不能提「水」這個字,不能提跟水有關的詞,如「開水壺,去提水,「若要提及「水」字時,就用「茶」字代替。

自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元月,短短的幾個月內,在十來位因不肯放棄信仰而被關入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中,就有兩位被折磨的精神失常,另一位原本健康秀麗的法輪功學員薛建麗(音),當時三十幾歲,被迫害的雙腿無法正常行走,由人背著送去所外就醫。法輪功學員鐘冬蘭(音)吃了被惡警在飯菜中摻進不明藥物的飯菜後,兩眼發直,雖目光有些呆滯,其實頭腦還是清楚,但鐘冬蘭(音)還是被送去醫院當精神病患者治療。陳建芳,當時四十幾歲,難以忍受這種精神酷刑,被警察指整天哭哭啼啼,當作精神病患者送去所外住院治療。離開勞教所後,陳逐漸恢復正常,又被送回勞教所。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專管隊把她關在502房間,在警察辦公室501隔壁,挑選了林淑麗、楊瑛這兩個陰毒、以虐待法輪功學員取樂的普教犯到502房對陳建芳進行二十四小時貼身監管迫害,沒過多久,陳建芳的病情就急速惡化。她再次被送去所外就醫後就沒音訊了。有的說她與鐘冬蘭(音)一起在精神病院,有的說她後來回家了。

二、剝奪親屬探視的權利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沒「轉化」(即不肯放棄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是不能與家屬見面的,也不能給家人打電話,只能寫信。自己買的郵票信封信紙不能放在自己身邊,須上交,需要寫信時向警察要。所有來往信件都要審查,寫的內容詞語若不合警察胃口,他們認為有問題的,都叫重寫,否則就不予寄出。

法輪功學員劉子青幾乎每個月都被非法加期,警察林玲一定要劉子青將自己被加期一事在信中寫上告訴其老母親,否則這封信就不讓寄出去。其母近八十歲,患癌症,身邊無親人,日夜盼著女兒回來,見信後得知又被加期,精神受到很大打擊,回信說:「媽天天都在盼望著你回家的這一天,你絕不能再被加期,如果你再被加期,那我是一定要死的了。我心急如焚,等你出來時,我恐怕已不在世了。」勞教所不許法輪功學員親人探視,這位近八十歲的老人,為了能見到自己唯一的親人女兒一面,拖著虛弱身體,四處奔波到處求人托人,老人用顫抖的手寫要求與女兒見面的申請報告,然後一次又一次的去社區居委會辦事處,社區警務室、派出所等處,訴說自己患絕症不久於人世,想見女兒一面,幾乎都要下跪,求這些「人民公僕」開恩,費了許多周折,據說層層上報到市「六一零」批准,最後勞教所才「破例開恩」予以見面。見面那天,一邊是居委會主任、「六一零」成員、老人單位領導、同事跟著老人,隔著玻璃,另一邊劉子青兩邊各站著警察,旁邊還有警察拿著照相機拍照。見面後沒多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了養老院。在養老院約九個月的時間,老人又不斷地向有關部門人員申請要求見女兒,但從此以後再也沒讓她去勞教所見她女兒了。後來聽養老院領導及工作人員說:老人嚴重失眠, 每晚加倍吃安眠藥都睡不著,直到病危要送她去醫院搶救時,她還念叨著:我好久沒見到我女兒了,我要見我女兒。醫院救護車已開到養老院了,她還不肯去醫院,說要在養老院等女兒來接她,「我要在這等我女兒接我回家」。老人最終沒能等到女兒出來,在其女兒被非法勞教將近一年的時間就撒手人間。在老人病危住院期間以及去世後辦喪事的全過程,身邊都沒有一位親人陪伴護送,就這麼孤零零的走了。劉子青後來到養老院整理母親遺物時,看到許多張大大小小的紙上都歪歪扭扭地寫著「我想見女兒」、「我有個要求,我要見女兒」 、「我已經很久沒見到女兒了」。

對於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首先全方位剝奪其一切自由,剝奪人最基本權利及人生存所必需的精神需求等,然後再有條件地進行施捨。如當被害人提出正當要求時,這些自稱幹部的警察就說:你要求這樣做,那麼幹部要求你的做到了沒有?人交往是雙向的,幹部要你寫的背的你做到了嗎?

那些承受不住而被所謂「轉化」的人,除了寫「四書」,還要一遍又一遍的寫心得體會,每天看完一次誹謗大法的碟片資料就得寫一次「觀後感」,一直寫到惡警滿意為止,還要在所謂的揭批教會上念自己寫的批判稿,直到惡警認為你確實與法輪功決裂了、「轉化」合格了,就賞賜一點自由:搬出單間牢房,增加活動範圍,可以由警察帶隊領著到小賣部購物,購物金額也由原來的幾十元寬限到幾百元,每月可以與親屬見面,但還不能像普教犯一樣與親人通電話;不受普教犯監控,每月能減期1-2天或3-5天不等,能用熱水洗澡洗頭,等等。可悲的是,這些可憐的一點點基本生存權利,是以放棄了自己的信仰、配合邪惡的要求為代價的。

三、刻意營造邪惡氛圍:打小報告+辱罵

勞教所警察鼓動、慫恿普教犯及「轉化」者互相之間有事要報告、要檢舉、揭發。警察對打小報告者都給予獎賞,有獎勵舉報者措施,如被檢舉者加期多少天,則去報告者就減期多少天,被推舉人所受懲罰越重,則舉報人所得獎勵越多。這些規定將人性負的一面充份調動起來。在專管隊,告密成風,辱罵法輪功學員是一種時髦。普教犯為了自己能減期或得到其它好處,互相檢舉、告密、出賣,並形成各小派,甚麼「四川」的一夥、「閩南人」的一夥,即使同伙之間也勾心鬥角,那些來自安溪縣的幾個人背地裏都說林淑麗會向警察舉報老鄉。真是「老鄉老鄉、背後一槍」,一個十幾歲的普教,剛到專管隊時,有次對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稱呼一聲「奶奶」,就被人舉報,隨即被警察訓斥一頓,並從此不准她去單間牢房監管,以免她與法輪功學員接觸。

專管隊實行連坐制,並採取明、暗監管並舉,即甲監管某個法輪功學員,乙則不公開身份,暗中也監視那個法輪功學員,並監視甲監管是否到位,有甚麼情況隨時報告,簡直就像特務培訓隊。

對關在單間牢房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普教犯更是虎視眈眈,一有風吹草動,立馬去報告領賞。普教犯朱靜在衛生間看到法輪功學員劉子青手掌立於胸前片刻,即去報告警察,「劉子青在廁所裏偷煉功」,劉子青晚上睡中說夢話,朱靜、楊瑛一大早就到警察辦公室報告「劉子青半夜偷念法輪功經文」。一次午休時,劉子青要去衛生間,值班人以為衛生間裏沒人,就開門讓劉子青去,到衛生間時,劉子青與從衛生間裏走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黃春英(1971年生,福建浦城縣人)打個照面,只不過幾秒鐘的時間,被普教犯劉曼姑看到,即去向警察報告,惡警周榕隊長即分別叫來當事人盤查追問,劉子青與黃春英在衛生間有沒有說話?當落實清楚她倆沒說話,只不過一個進,一個出,擦肩而過。周榕又追查是誰值班,怎麼能讓單間牢房的法輪功相互碰面?結果,打小報告的劉曼姑得獎分、減期,那天值班的普教犯葉小香等人都被叫到辦公室去挨了一頓訓斥責罵。從警察辦公室出來後,葉小香等人哭得兩眼紅紅的,她們本來這月有獎分,可減期的,現不但被取消減期,還被加期。

關押在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惡警和普教犯的訓斥辱罵是家常便飯。普教犯也可隨時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攻擊謾罵喝斥,不堪入耳。普教犯罵法輪功罵得越粗野越尖刻,則越表明其與警察站在同一戰線,越表明自己與警察保持思想上一致。如果是稍微有點講文明、講禮貌,講人性的普教人員,警察還不放心讓這樣的人去單間牢房監管法輪功學員。

四、邪惡的「包夾」手段

從普教隊調到專管隊的普犯,對外稱後勤人員(實際就是「包夾」),就是協助惡警共同對付法輪功學員。具體分工為兩部份:一部份進入單間牢房監管法輪功學員,另一部份值夜班,白天除了三餐到食堂提飯菜送入單間牢房外,其餘時間睡覺休息。到中午、晚上單間牢房「包夾」就寢後,就負責監管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在走廊上巡邏,往來查看各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情況,有無煉功(不准坐在床上),並且記錄各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情況,包括上廁所的時間、次數都有記錄,各監室晚上睡覺必須有燈光照明,便於監控。晚上法輪功學員上公共衛生間須經她們同意安排,以嚴防法輪功學員在走廊或衛生間相互見面。進單間牢房普犯與值班的普犯時常調整,即幹一段值班的調整進單間牢房,或在單間牢房幹一段時間再出來值班,單間牢房與單間牢房的普犯也經常對調,因為惡警擔心普犯若長時間在一個房間與法輪功學員產生感情、有好感後就不會那麼配合他們搞監控迫害了。

在單間牢房裏的普犯(「包夾」)若有事出房間,必須先找人代看本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後,才能離開。有個「包夾」本來已買了解教糖分發給人了,但就因為她臨解教的前一天有次離開房間時沒叫人代看,她當時心想也就那麼兩分鐘就回來了,不必再麻煩別人代看,結果就因此而被加期,不能如期解教。

普犯被調入專管隊後,就不用再參加勞動做奴工了,專職配合惡警監管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天早晨,由一個普犯從警察辦公室中將一疊筆記本分發到各單間牢房,名單間牢房的「包夾」就將本監室的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甚至面部表情神態舉止全部記錄在筆記本上,晚上就寢前再由一普犯到各單間牢房收回筆記本交到警察辦公室,警察每天看這些「包夾」記錄的筆記本。第二天再發放到各單間牢房,如此往復。惡警給予「包夾」很大權力,「包夾」監管單間牢房法輪功學員的吃喝拉撒等一切活動,寸步不離跟著、看著。嚴禁煉功,不准手掌重疊或相碰。腿不准盤著,否則就當作是煉功。最大限度的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一切人身自由。吃飯時由「包夾」在門口從普犯手裏接過,然後再拿給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自己不能在房門口接飯菜。上廁所也要「包夾」帶去,買東西也須由「包夾」經手交給別人託買,這就給「包夾」虐待迫害法輪功學員提供了最大方便,使「包夾」可以從各方面刁難折磨法輪功學員。

犯人朱靜,重慶人,身高1.6米左右,1986年生,因組織介紹賣淫被勞教,教導員陳曉東的心腹;楊瑛,福州人,40來歲,身高1.70米左右,因盜竊被勞教,此人陰毒、奸詐,隊長周榕的心腹。朱靜剛到專管隊時還不敢放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心術不正的邪惡本性逐漸顯現,成為陳曉東迫害法輪功的得力幫兇。惡警要重點迫害某位法輪功學員或對付新來的法輪功學員時,就挑選這些兇狠的普教監視看管。朱靜、楊瑛被惡警安排監管法輪功學員劉子青,兩人聯手合力共同虐待迫害劉子青,每天寧願把飯菜倒掉,也不讓劉吃飽,藉口說廁所有人,不讓上廁所,兩人強迫劉子青憋著尿坐在只有幾寸高,不到一尺寬的小凳上,不許劉子青購物,劉子青連基本的日常用品肥皂都沒有,每天都用不堪入耳的下流話辱罵劉子青,動不動就去打小報告誣告劉子青。朱靜公開對劉子青說:「告訴你,是我在看管你,即使我冤枉你,幹部也是聽我的。」朱靜聲稱自己是「不拿工資的幹部」。短短的時間,劉子青被折磨的迅速消瘦,並出現頭暈、排尿困難等症,而朱靜、楊瑛兩人則因此得最高獎分,減滿期。因為朱靜、楊瑛虐待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殘忍陰毒,而得到專管隊頭目賞識。惡警對朱靜、楊瑛的表現很滿意,就安排她們二人一直監管劉子青,朱靜監管劉子青一直到其解教,而楊瑛後來被周榕叫去監管一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葛培英(50多歲,北方人)。

犯人肖義軍,四川人,1979年生,因盜竊被勞教。剛進單間牢房對劉子青還可以,因為單間牢房裏的衛生都是劉子青做,三餐飯後的碗都是劉子青洗。後來陳曉東把肖義軍叫去單獨談話後,肖對劉子青的態度明顯變惡劣,有次在單間牢房裏,當著肖義軍的面,陳曉東對劉子青說:她(指肖義軍)就是比你好,她比你好十倍。有惡警撐腰、唆使,肖也開始虐待劉,把劉子青開水壺裏的開水倒給自己洗腳,晚上只顧自己看電視,不讓劉子青上廁所,日常生活中也故意、喝斥、刁難劉,肖認定惡警一定會站在自己這一邊,就以挑釁的口氣,對劉子青說:怎麼樣,你敢叫幹部來嗎?有本事你就去叫幹部來。

犯人林淑麗,福建安溪人,1990年生,身高1.50,小人鬼大,因詐騙兩次被勞教。以虐待法輪功學員取樂,當法輪功學員鐘小蘭不堪忍受折磨失聲痛哭時,林淑麗就陰陽怪氣的故意以誇張的音調模仿著鐘小蘭的聲音,然後與楊瑛兩人哈哈哈哈一直笑彎了腰。楊瑛在監管法輪功學員鐘小蘭時,仗著自己身高力大,將已經十分虛弱的鐘小蘭用力拖來拽去的,鐘小蘭衣服拉鏈被扯壞,大冬天拉鏈沒法拉上,敞開著很冷,警察來監室時,鐘小蘭提出能不能換件衣服,警察不許,對於楊瑛那樣粗暴的行徑,警察對鐘小蘭說:這是楊瑛的工作。

犯人吳寶清,福建安溪人,八十年代初出生,因詐騙被勞教。此人善察言觀色,對已「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吳寶清不敢得罪,甚至會去討好,而對堅定的遭惡警辱罵的法輪功學員,則落井下石,在專管隊,吳寶清的詐騙特長得以充份發揮,常常無中生有的去打報告,惡警對詐騙犯的小報告言聽計從,只要吳寶清一到辦公室報告,惡警就進監室(單間牢房),不分青紅皂白的訓斥法輪功學員。

專管隊的一切都是圍繞著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這一主線而運作的,就是企圖要從心理上、精神上摧毀、折磨法輪功學員,可是要叫法輪功學員活的生不如死。關押在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沒過多久多數都白了頭髮。

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不肯放棄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所有的人身自由,心理上承受的迫害是外界人難以想像的。

法輪功學員薛朝暉,被非法勞教三年後,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又被非法加期半年。每天二十四小時面對「包夾」虎視眈眈的監管,在那種窗門緊閉與外界完全隔絕的全封閉的單間牢房一直被關到她解教的最後一天。勞教三年半,多少個日日夜夜就是這樣悶在一個房間裏,除了惡警與「包夾」外,不能與任何人接觸;除了惡警強制看的誹謗大法和為××黨塗脂抹粉的光碟音像電視外,切斷與外界的信息交流;除了被「包夾」帶去幾米遠的公共衛生間上廁所外,一天二十四小時都關在窗門緊閉的房間裏,窗戶都用一種說不出甚麼材料做的東西糊的嚴嚴實實,看不到窗外的一切。在房間裏一舉一動都會被牆上的攝像頭錄下,所有言行被「包夾」記錄在筆記本上。這是怎樣的一種精神摧殘啊。 然而這種牢中牢,囚下囚的處境卻絲毫沒能動搖她內心的信仰,她依然是那樣平靜,依然保持平和的心態,當「包夾」辱罵她時,她則對著「包夾」微笑。她的大度,她不經意中流露出的善,她的祥和,令那些與她接觸過的監管她的普犯們都為之折服。在長期遭受這種高強度的精神折磨下竟能保持這樣良好的心態,當普犯們私下議論時,她們由衷的嘆道:「這真是奇蹟」。

這種迫害模式毒在被害者無論所遭受的心理摧殘、精神折磨是多麼嚴重,而外表肉體上無傷痕;毒在無須惡警親自出面卻可以利用普犯對法輪功學員實行二十四小時的監管虐待,以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而「轉化」的目的,而「轉化」率則是她們工作成績的體現,決定著她們的獎金、升遷等切身利益。

專管隊裏的設備是勞教所裏最好的,二零零八年底又重新購置了各方面性能更好的監聽監控錄像以及辦公設施等,又從吸毒隊調來警察充實專管隊警力。警察坐在辦公室裏看監控錄像、聽錄音,進行操控,他們很清楚各單間牢房監房發生的一切,當然也很清楚地知道各個普犯盡職盡責的程度,惡警以獎分、減期等好處為誘餌唆使普犯迫害法輪功學員,那些道德敗壞、兇狠殘忍的普犯是他們得力助手,普犯為了能得到獎賞就按惡警的旨意變著手法的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穿著警服的警察公然、堂而皇之的與那些穿著囚服的詐騙、盜竊、吸毒、賣淫的勞教犯結成統一戰線,聯手合力迫害最善良的公民。

一個政黨能夠剝奪得了公民心中的信仰嗎?一個知曉了真理的生命能真心放棄嗎?那些被迫違心「轉化」的人,她們明白的一面是多麼痛苦。當惡警指派那些邪悟者去說服去「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在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正念場中,她們那些歪理一句也說不出來,有的面露羞愧之色,有個寫了「四書」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說:「看見你,我感到自己都抬不起頭來。」

即使在最黑暗齷齪的地方,有時也閃過一絲人性善的光芒。並不是所有的普教犯對法輪功學員都那麼狠毒,有良知的普教人員仍會悄悄幫助法輪功學員。勞教所裏的伙食不好,警察還交代說不要讓單間牢房裏的法輪功學員吃飽,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又不能到小賣部購買食品,有的每晚還被罰站到半夜十二點過後才能休息,經常半夜肚子餓得難受時就喝口水充飢。良知未泯的普教有時吃飯時會背對著攝像頭,用自己身體擋著攝像頭視線,將自己碗裏僅有的一小塊肉撥到法輪功學員的飯碗裏。看看左右無人時,值班的普犯會站在門口,遞給法輪功學員一粒雞蛋。劉子青沒有肥皂盒,幾個月來都用別人扔掉的包糕點的塑料袋包肥皂,一天,房間門被輕輕推開一條縫,有人從外面塞進一個肥皂盒,看不見外面是位甚麼樣的人,但能感受到那種難得的善意。劉子青便秘的很厲害,當時看管她的普教主動向教導員陳曉東提出要允許讓劉子青購買水果。有位普教人員看了法輪功學員家信後,很是同情,蹲在牆角,止不住的流下眼淚。這些對法輪功學員好的普教人員不久即被調離,警察坐在辦公室看監控錄像,只要看到某位普教對某個法輪功學員有友好的表現(從神態面部表情動作等方面看)即調離,而那些對法輪功兇狠的普教則讓其一直監管法輪功直到其解教。

五、隨心所欲的非法加期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所有不放棄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加期,惡警可濫用職權隨意加期。法輪功學員劉子青對勞教所教導員陳曉東說「正法必成」,就這四個字,陳曉東立馬就要給劉子青加期兩天。在一次所謂的揭批×教會上,法輪功學員黃春英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學員劉子青說「真理必定戰勝邪惡」,兩人因此都分別被非法加期六天,並減少睡眠時間,監管她倆的「包夾」也都被罰減少睡眠。法輪功學員林秀菊(30多歲,寧德人),堅持自己的信仰,不配合邪惡指使,有段時間,每天都被非法加期。

法輪功學員劉子青,幾乎每個月都被非法加期。惡警進監室打開文件夾,拿筆在裏面紙上劃了一陣,說給劉子青加期,叫劉子青過來簽名,劉子青不簽,看都不看,惡警就叫普犯代劉子青簽名,對劉子青說:你不簽名別人代簽照樣生效。還說甚麼看在你老母親的份上,你也應該配合我們一下,好早點回去啊等等,有段時間,兩天加期一天。每隔一天,惡警進監室後,就煞有介事的打開藍色文件夾,在裏面劃拉了幾下,然後就叫普教犯過來代劉子青簽名加期一天,這樣每個月劉子青都被非法加期十五天,有的惡警還故意問劉子青,是不是想破記錄啊,破全所最高加期記錄。劉子青不予理睬。忽然有一天惡警對劉子青說:只要你張嘴念(勞教所)所規所紀就不再給你加期了,以前的加期也會重新考慮。劉子青依然閉嘴不念。這樣幾個月下來,看看劉子青無動於衷的樣子,這一招不奏效。後來警察甚麼也沒說,也不知具體是哪一天,這場加期手續操作表演就收場了。對於那些陰毒的虐待法輪功學員的普犯,即使許多方面都做的不合格,在專管隊都照樣拿最高分──減滿期。

勞教所要求棉被疊整齊成方塊狀,而朱靜、楊瑛棉被疊得像肉包。監房內的衛生都不做,他們自己三餐飯後的碗筷都不洗,全部叫劉子青洗,不按規定看焦點訪談電視,看流行歌曲頻道,二零零九年二月被值班警察陳麗珍(音)幹事發現後,還依然拿最高分──減滿期。這種濫用職權,賞罰由心的做法,使其他普犯都覺得很不合理,背地裏議論說太不公平,太隨意了,幹部高興給誰就給誰減滿期。二零零九年五月左右從吸毒隊挑選吸毒人員到專管隊協助惡警監管法輪功學員,這些吸毒犯不用在走廊值班,全部進入單間牢房二十四小時監控、掌管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及吃喝拉撒日常起居。二零零九年八月,在六樓某單間牢房,四個吸毒犯二十四小時攻一個法輪功學員。在那種完全封閉與外界徹底隔絕的環境中,在獎分減期等切身利益的誘惑下,那些吸毒犯會採用怎樣的極端手段虐待迫害法輪功學員呢。六樓單間牢房的法輪功學員被迫違心的「轉化」後,陳曉東興奮異常,要給這些吸毒犯每人最高獎賞──減滿期。

在勞教所冠冕堂皇的說教中,在「教育、感化、挽救」等華麗的辭藻下,外人有誰會想像得到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個人的信仰,她們在專管隊裏那種牢中牢、囚下囚的處境中被剝奪了一切人身自由,她們人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全部喪失,

任何事情只要把它公諸於世,那麼,權勢上的較量即轉為道義上的較量。中共為何極力封鎖迫害法輪功事實真相,為甚麼怕曝光,為甚麼那麼怕民眾了解真相,連它們自己都不敢否認這是最見不得人的邪惡勾當。所以一方面在殘酷迫害的同時,另一方面也竭盡全力地掩蓋並造假,真是「兩手都要硬」啊。由於信息封鎖,暗箱操作,許多迫害事實我們暫時無法知道,本文揭露出來的實在只是很少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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