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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維明再次被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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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零二年,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優秀教師婁維明被雙鴨山尖山區法院非法判重刑十年,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度出現腦出血。

第一次發生在二零零四年底至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期間,在監獄實施的高壓恐怖的迫害及高度緊張氣氛下,婁維明被迫害致腦出血生活不能自理。靠著對法輪大法師父和大法的正信,在大法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她又從新站起來,闖過了生死大關。

惡警見她已完全恢復正常,在二零零七年初搞所謂「高壓攻堅」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又將婁維明從病號監區調至二監區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初,婁維明無端遭殺人犯馬慧敏長時間謾罵、羞辱,導致婁維明再次腦出血。監獄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下午兩點左右用救護車將婁維明送到監外醫院急救。二監區警察為包庇殺人犯馬慧敏的惡劣行為,在婁維明腦出血後,對外放風說婁維明高血壓造成腦出血。

這種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行為,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屢見不鮮,在那裏警察慫恿服刑人員毆打、侮辱、謾罵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時有發生。

二零零五年,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杜景蘭也是在這個監區被迫害致腦出血,經搶救無效,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希望海內外正義之士,發出正義的聲音,幫助制止這場罪惡滔天的迫害。

在此,正告那些為了一己私利的人,趕快懸崖勒馬,不要再助紂為虐,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是任何權力和利益都抗拒不了的真理,為了自己的未來,給自己留一條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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